蓝安平说过的“私生子”三个字,如有实体底重重压在他的脑神经上。
那样漂亮的一张脸、那样性格的一个人,理应拥有很多很多的爱才对,不做任何前提、不因任何利益。
但现在黎奉却一丁点也没有得到,因此就想让奚玉汝对他再好一些、再好一些。
到医院门口的时候雨还未停,甚至有比方才更大的嫌疑。
奚玉汝不多在意,冒着雨跑进了医院当中,然而走进空调大开的医院大厅,才恍然记起自己不知道人现在在哪里,刚想掏出手机询问,发现那人已经给他发了一个病房号。
他顺着找过去,却在病房门口看到了一个熟悉而又陌生的人——两年前在阿卡斯大教堂买了一盆香雪兰的Alpha。
那人与他对视几眼,而后开始扯着嗓子大喊,“你就是奚玉汝?!”甚至还原地蹦跳了两下。“不是,你和黎奉怎么认识的啊?你们俩,我草,你们居然认识?你为什么和他认识啊?”
整个走廊都在回荡他的声音。
“黎恩。”黎奉的声音从病房中传出,很是细微,但这么一点声音也让黎恩的嗓门压了下来。
黎恩?黎奉那个同父异母的弟弟?
因为当年玫瑰墙下的事儿,奚玉汝可以说对黎恩一点好感也没有,何况现在黎奉伤情未知,他是一点和对方寒暄的心情也没有,打算直接推门进去。
但手在触碰到门把之前,被黎恩拉住了。
黎恩神神在在地凑到他的身边,压低着声音说:“你离黎奉远点,他是个神经病。”
奚玉汝扬唇对他露出了一个不阴不阳的笑,好心地提醒道:“你刚刚也骂我是神经病。”而后抽出自己的手进了病房。
要死了、要下病危通知书了。
这是黎恩在电话中对他形容的黎奉,然而事实上,黎奉穿着病号服半靠在病床上,除了脸色苍白一些之外,没有一分油尽灯枯、命不久矣该有的模样。只是右手打上了石膏。
奚玉汝觉得自己勉强算作是松了一口气,混乱糟糕的回忆也不再出现在眼前。
“黎恩说你要死了。”他抹了一把脸,走到病床前,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那个打了石膏的手。
黎奉颔首,“嗯,他想我死。”
奚玉汝觉得在这里和黎奉讨论死不死的真的没意义,对于不必要的事情,没有必要做任何假设。
“疼吗?”他拉了个椅子坐到病床旁,用指尖轻轻地敲了下坚硬的石膏,实在不敢用力。
黎奉没有回答是或否,只是挪了一下身体,将自己的头放在了奚玉汝的肩膀上。
答非所问地说:“黎恩在我上石膏的时候偷拿了我的手机。”
微凉的呼吸打在颈侧,配合着微曲长发蹭动时产生的轻微痒意,很容易诱使人进入到某种不健康的幻想氛围中。
可黎奉的亲近是一种假象和错觉,实际上它们并不代表什么、也不包含什么,如果有人会在这样的互动当中多想,那么通常这个人便会掉入自己给自己预先设立的陷阱,再难起身。
所以奚玉汝只得逼迫自己去习惯。
他也早已习惯。
“是,他是很讨厌。”
他说着,习惯性底将手放在黎奉的头发上轻抚,不料摸到了一些尖锐刺手的东西,挑选出来,才发现是玻璃的碎渣。
“你……”
他想问,但又不知道该不该问出口。
和同父异母的弟弟在一家医院,他直觉这件事情或许和黎家有关,如果黎奉不愿意谈自己的家事,那他多问就是一种冒犯。
黎奉微微抬头顺着他的手看过去,几乎没有停顿地解释道:“被车撞了。”表情和语气都好像很无所谓。
奚玉汝张了张嘴,什么话都没有说出来。
在D州贫民区的时候,他可以因为一句羞辱的话就为梁嘉实找回场子,因为那轻松、简单、毫无负担。然而现在在A州,即使黎奉被车撞了、撞裂了右手手骨,他也只能是发出一声毫无意义的叹息,因为这个沉重、艰难、需要付出很多的代价。
奚玉汝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挫败。
他将指头插入到黎奉的发间,细致地梳理着,没由来地说了一句从前从来不会说的话。
他说:“黎奉,要是我也像你们一样有钱就好了。”
钱权不分家,从来都是有足够的钱就能有足够的权。
但奚玉汝出生在联邦最落后的州、最贫穷的区,他什么也没有。一副堪比高等Alpha的身体,其实也没有办法为在意的人遮风挡雨。
黎奉沉默了一段时间,或许很久、或许只有一会儿。
最后只说了一句,“你会有的。”
-
黎恩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离开的,但他离开后两人也没能在医院过安生日子。
黎奉受伤的事情很快就传遍了整个飞光,一整天的时间内就有无数的人前来探病,果篮堆满了病房茶几。奚玉汝不太愿意和这些人碰上面,便坐在洗手间的马桶上刷了一天的手机。
躲在厕所里的人没有觉得有什么,被探望的人倒先不堪其扰了,早早地使唤着奚玉汝给他办理立了出院手续。
而为了照顾这个本就生活不能自理、现在又雪上加霜的人,奚玉汝只能暂时跟着黎奉住到了校外的房子里。
黎奉在外买的房子很大、很明亮,与奚玉汝在D州贫民区的那个有着天壤之别。
但奚玉汝适应得很快,很快就摸清了附近的市场、超市,以及家中锅碗瓢盆所在的地方,开始负责起大少爷的一日三餐以及生活起居。
“导师说我很有天赋,未来或许能够做这方面的专家。”奚玉汝将小馄饨端到了黎奉的面前,因为受伤了,所以驳回了黎奉加辣椒的要求。“一双用来做实验的手现在给你做饭,你应该感恩戴谢。”
黎奉装作没有听见,理所当然地开始享用要求了很久的馄饨。
奚玉汝哼笑一声,也给自己端了一碗,而后坐在黎奉的身边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
嗯,味道很不错,失业了可以考虑在首州大学门口开一家馄饨店,说不定有其他的大少爷大小姐也能养成每晚将馄饨当宵夜的习惯,并且不吃就会一言不发地坐在床边、沉默地闹着不睡觉。
他吃饭的速度很快,不过几分钟就将馄饨解决完了,再抬头看黎奉,却发现对方碗里的食物一点也没少。
大概是发现了奚玉汝正在看他,黎奉也抬眸看了回去,只是看了一眼,忽然就开始当着奚玉汝的面很慢很慢地使用勺子。
约莫是左手动作并不习惯,勺子握得有些有些歪,放下碗中捞了几圈才堪堪碰到一个馄饨,舀住也很困难,好不容易费了些力气盛住了,可往上抬了没几厘米就因为手一抖而重新掉回了碗中。
滚烫的汤汁被砸开,溅了几滴到黎奉的脸上。即使被烫到了也不作为,顶着被烫红看来的脸默不作声地盯着奚玉汝看。
只是对视了几秒,奚玉汝就破了功。
“啊——”他长长地叹了一口气,立刻抽了两张湿纸巾凑上前帮对方擦脸。“大少爷,要不你跟我姓奚吧。”
这跟养儿子一样,不跟他姓简直没天理。
“奚玉汝,你变了。”黎奉在他的湿巾底下语气平淡地控诉,“以前你不会对我叹气的。”
奚玉汝将用完的湿巾团成一团丢进垃圾桶里,“是嘛,那可能是你忘记了,其实我经常叹气。”而后将椅子拉到黎奉的身边,端着碗开始喂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吃馄饨。“我更坚定了做个不孕主义者,希望我以后的老婆会跟我一样的想法。”
虽然叹气,但每一颗馄饨还是耐心地吹凉后才送到黎奉的嘴边。
黎奉本人一点愧疚之心也没有,反而默不作声地将奚玉汝最后一句话在心中念了几遍,念完又觉得奚玉汝发“老婆”这两个音节的时候很有意思。
几分含糊、几分暧昧、几分羞赧,远没有他说过其他话时那样理直气壮和光明正大。
这很新奇,新奇到黎奉想再多听几遍。
不过他没有提,而是选择在下一颗馄饨送进嘴中的前一秒,盯着奚玉汝说:“奚玉汝,你是个Be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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