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馥有些意外,转过去,颇有些不敢置信。
陆既明靠在枕头上,表情平静地道:“等安全回到平州就放你和家人离开,以我母亲的名义起誓,一定会说话算话的。”
沈馥松了口气,这回他是真的相信了,他想了想,又说道:“我弟弟在平州不见了。”
陆既明不知道他还有个弟弟,但还是从善如流地说道:“回去后我叫人帮你找。”
有这一句,沈馥心里更踏实了。他又想,毕竟他们的初衷是要从陆既明这里捞一笔大的,如今没捞着什么,还白赔去不少,担惊受怕了这么些天。于是,他斟酌着说道:“那到时候,路上的盘缠......”
陆既明豪爽地道:“我出。”
太过爽快了,在这阳光熹微的早上,在这安静无人的地方,在这里除了他们没有别人,沈馥有种错觉,自己提出的要求仿佛都能被满足,就算是要天上的月亮也行。太过舒服了,沈馥又心生警惕起来。
“怎么突然间这么好说话了?”
“太累了。” 陆既明小心翼翼地换了个姿势,轻轻地吐气,生怕抻着伤口,“天天斗心眼太累了,摊开来说岂不痛快。”
沈馥眨眨眼,眼里的警惕和怀疑并未完全消失,陆既明看着他的样子,感觉他像刚刚被驯养的小兽,并不太习惯来自人的善意。
“阿馥,我想吃兔肉,你那天烤得挺香。” 陆既明轻快地说道。
作者有话说:小陆:记仇 (后面剧情还有不少,应该能写到二十万!
第四十九章 记仇
突然过起了隐居山林的日子,沈馥一开始还不习惯,习惯了之后他竟然觉得,在这儿的日子竟比在平州时还轻松些,甚至说,比前些年四处行骗,到处奔波的日子都要轻松。
不用装模作样,装模作样也没人看。
方圆十里唯一的活人就是陆既明,他们俩之间几乎把各自的底都抖落干净了,也没什么好再拿腔作势的。再说了,陆既明动都动不利索,威慑力大不如前,沈馥不由得就放轻松了起来。
一时之间,两人从虚与委蛇、尔虞我诈变成了暂时平和的合作关系,陆既明还是那副多年被伺候惯了的少爷作派,沈馥就大不一样,如同剥下了一层皮,他骨子里带着的那种乡野之气藏也藏不住,时常让陆既明看着觉得新奇。
杨翎带来的米面干粮数量有限,沈馥就日日给自己加餐,飞禽走兽自不必说,山里头哪些野果子能吃他也知道,甚至能找到新鲜的菌子,煮一锅鲜得舌头都掉下来的汤。他原本身上穿的那一身素色的长衫早已经皱巴得不成样子,下摆绑在腰间,袖子捋到手肘,头发长了就在脑后绑个小揪。哪里还有刚到平州时,装成的少爷模样。
陆既明日日看他,越看越有趣。
到晚上时,山里头一日比一日冷,仿佛已经提早入秋了。沈馥怕冷,晚上睡觉时蜷成一团,时不时打个喷嚏,擤擤鼻子。
陆既明朝他说道:“你可以挨过来一些,两个人挤着暖和。”
也不是没做过别的亲热事儿,偏偏这时,沈馥才觉得羞窘起来。披了层皮时干什么都不干己事,大胆地耍花枪。大约就像电影明星,在角色里时,拍亲热戏也不觉得难为情。
沈馥身也不转,只闷着头,假装自己已经困得招架不住了,含糊地说道:“别吵,睡了。”
陆既明也不多说,不戳穿他。
等着沈馥伴着虫鸣终于睡熟过去了,他就主动往热源处靠,挪一挪,拱一拱,两个人就贴着了。皮肉隔着衣服散发热气,被窝里也就暖起来了,沈馥睡得舒服了,手脚也舒展开来。
陆既明小心地侧了侧身,避开受伤的那一边,胸膛贴着沈馥的后背,鼻尖拱进沈馥后脑勺的头发丝里,舒适地叹了口气,也睡过去了。
如此过去几日,就在沈馥觉得自己快要变成野人的时候,杨翎终于又来了。
“晋军已经尽数退走了,严一海昨日已经派出了不少人,在这一片四处搜查。”
陆既明点头,说道:“那咱们动身吧。”
杨翎带了些乔装的衣服来,看上去都是普通农户穿的粗布衣服。他说道:“三个人一块儿走太显眼,有人的地方我就分开走。”
沈馥拿到了自己分到的衣服,无语凝噎。洗到褪色的弹花红袄子,墨绿色粗布裤子,大红大绿,怎么看都是农妇穿的。
“两个男子太显眼了,装作夫妇打扮好些。” 杨翎说。
非常合理,沈馥无从反驳。
等换上衣服后,沈馥往头上绑了一条假的辫子,再绑个头巾,挡住半张脸,油亮亮的大辫子垂在胸前,眉毛剃掉一些棱角,低垂着眼挡去过分灵动的眼神。陆既明也换好了衣服,他身上本就有伤,脸色苍白些,再佝偻着背,沈馥扶着他走,真就像一个农妇和她的痨病鬼男人。
这时节,到处都打仗,颠沛流离的人再常见不过了。
杨翎在前领路,带着他们走。沈馥本以为,他们要一路往南,绕开严一海的势力范围,再用伪造的身份坐火车回平州。但陆既明却好像不是这样计划的,反而是朝着往北走。听之前杨翎的话音,严一海正在四处找他,也是为了贿赂选举的信件和帐目,这样走,岂不是撞进敌人的怀里去了?
沈馥不明所以,但除了跟他们走,也没有别的选择了。
杨翎一路带着他们,走出了荒无人烟的山林,差不多到了有人烟处时,太阳也快下山了,陆、沈两人要找到人家投宿,杨翎则和他们分开走。他一个人脚程快,先到前面探路去。沈馥腰间掖着之前那把匕首,陆既明腰间藏着枪,两人心中都不虚,找了一户人家,拍开了门。
开门的是个妇人,门只开一条小缝,眼神警惕。
陆既明先是咳嗽了两声,虚着声音,装作有气无力的样子,说道:“嫂子,我们家原本在山那头,打仗房子让烧了,救火让烟呛坏了身子,我和我婆娘打算投靠亲戚去。路过能借宿一夜吗?”
拍门前,沈馥已经看好了,这家晾出来的衣服里都是女人小孩的,约是孤儿寡母相依为命的一家。前头的确是打仗了不假,陆既明装出个弱不禁风,下一秒就要嗝屁的样子,沈馥又装成女的,再塞几张皱巴巴的碎票子,那寡母也就答应了。
为怕露馅儿,陆既明又补了一句:“我这婆娘小时侯发高热烧坏了嗓子,如今说不出话了,嫂子有什么尽管和我说。”
沈馥垂着头白了他一眼。
那寡母一个人带着个两岁多的男娃,一脸苦相,不住往他们俩身上打量。陆既明大大方方任她看,时不时咳嗽几声,仿佛喘不上气似的。他把东西行李都交给沈馥,帮他整了整头上裹着的布巾,温柔地说道:“你去歇着,我去弄些吃的来。”
沈馥乐得轻松,拿着东西就躲起来。
这家里两个房间,一个自然是主人家睡的,另一个几乎是杂物房,又脏又乱,门上的闩都是坏的。沈馥什么脏的臭的地方没住过,也不嫌弃,三两下就把破竹床上的东西挪开,弄出勉强够两人睡的地方来。
他摘下头巾透透气儿,躲在门边,听外头的动静。
陆既明估计又给主人家说了一箩筐好话,那女人便从灶灰里扒拉出两个冒热气的红薯来。其实两人给的票子虽碎,对于陆既明来说,不过是看也不用看的小钱,对于这家人来说,估计不少了。但那女人拮据惯了,也大方不起来。
沈馥在那儿偷看,见陆既明犹豫了一下才接红薯,估计是少爷脾气犯了,嫌那灶灰脏,心里暗暗好笑。
陆既明拿着两个灰不拉几的红薯回来,沈馥早就饿了,拿着其中一个,火急火燎地就撕起皮来,也不怕烫,左右手轮着倒腾。陆既明一双手都沾满了灶灰,黑漆漆的,小心翼翼地把自己那个红薯放在沈馥的膝头,说道:“先放着,我去洗个手。”
沈馥小声说道:“洗啥啊,待会儿露馅了,哪有乡下人吃个红薯还得洗手的。”
陆既明想想,觉得也是这个理儿,皱着眉,为难地吃起来。他又怕脏又怕烫,吃得慢条斯理的,看得沈馥都想替他吃半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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