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到了。”
“她过的怎么样?这么些年,也没什么消息传过来。”
其实宋知音跟宋知时对宋知意的心思都是一样的,不论是不是一个娘肚子里出来的,总归彼此是这个世界上为数不多的亲人了。
“还跟以前一样,身体挺好的。”宋知时本来想倾泻而出的话,在看见两个懵懵懂懂的外甥以后改口了。
二姐要带三个孩子,操持一家老小,事业上还得帮助姐夫,她已经够辛苦了,自己不能再让她知道大姐家那堆破事儿了。除了糟心以外,毫无办法。
凌家先把两人迎了进去:“房间都收拾出来了,乡下就这条件,将就将就。”
等进了门厅,一家子老老少少都已经坐在那里了,连刚满一岁的凌小馨都揉着眼睛坐在叔叔怀里,桌上还放着两碗热腾腾的面条。
凌家华看见宋知时的那瞬间,那点睡意顷刻间就没了,直接激动地站了起来:“知时哥——”
宋知时寒暄了一会儿已经困了,努力打起精神打了个招呼:“哟,家华啊,好久不见呐,又长高了。”
“我,我没——”凌家华本来兴致冲冲的,下一秒看见顾淮进门的时候,他一下子绷不住了,语气不善道:“他怎么来了?”
凌家先低声斥了一句:“家华,不能没有礼貌。”
“没关系,家华又没见过顾淮。家华啊,你就喊顾淮……喊他……”宋知音一时说不上来话。
“你就跟喊我一样,叫他顾淮哥就行了。”宋知时及时开口挽救了这个话题。
对此,顾淮只是冷冷地扫了凌家华一眼。
这小鬼,他记得。
“哦。”凌家华应了一声,却并没有接话,反而又问起了宋知时:“知时哥,去年你咋没过来过年啊?”
宋知时还是第一次言而无信,面对少年炙热地诚恳,他尴尬地摸了摸鼻子:“我不是寄了礼物回来嘛,你没收到吗?”
话题被宋知时轻而易举地揭过,凌家华毕竟还年轻,完全没意识到这点,羞赧地说:“收到了,谢谢你。”
第128章 婚礼
宋知时迷失在一声一声地知时哥里,心想不愧是过了个年,说话比去年懂礼貌多了。
于是他对凌家华说:“不用谢,我还给你买了新衣服呢,快去试试吧。”
凌家华闻言眼睛一亮,崇拜的目光疯狂向宋知时投射。
“谢谢知时哥,那么远还惦记着我,我也给你准备了新年礼物,明天拿给你。”说完,他略带敌意地看向宋知时身后。
宋知时还没来得及说话,就感觉背后有一道锐利的目光,快把自己射穿了。
他忽然感觉有些心虚,礼物也不敢收了,赶紧摆了摆手:“我比你大,怎么好意思收你的东西。时候不早了,大家早点休息吧。”
很快,宋知时就感受到了何为嫉妒的怒火,不,准确地来说应该是吃醋的怒火。
“嘶,你轻点!我姐还在隔壁!”
“你不累啊?你不累我还累呢,睡了。”
“艹,顾淮,你混蛋啊!”
事后,宋知时汗涔涔地从被窝里爬出来,忍不住斥了一句:“顾淮,你TMD属狗啊!叫你停你听不见吗?”
顾淮的嗓音沙哑而克制:“哼。”
还哼哼,宋知时又补了几句,只得对方了一句,最后还是骂骂咧咧地进入了梦乡。
大年初二,是个难得的好天气。
宋知时找了一张摇椅,懒洋洋地躺在院子里晒太阳。
自从进了歌舞团,每天不是跳舞就是练功,这样悠闲的时光已经许久没有过了。
凌家华进来的时候,看见的就是这样一副画面——青年乖顺地躺在躺椅上,五官柔和而又精致,长长的睫羽倒影出一小片阴影,可以想象他睁眼的时候,眼睛有多好看。
他慢慢地走到宋知时面前,唤了一声:“知时哥?”
“嗯?”
宋知时感觉眼前一阵黑,微微睁开了眼。
“是家华啊,怎么了?”
“二哥买了炮竹,你要一起来嘛?”
“好啊!”宋知时正想坐直身子,突然腰间传来一阵酸痛让他整个身体一僵。
呵呵!
宋知时又窝了回去:“我就不去了,你带几个小的去吧,注意安全,别炸伤了。”
凌家华把他的动作看在眼里,脸色一暗,随后又换了一个话题。
“知时哥,我现在毕业了,大队也没给我分配工作,你看我能不能跟你一同去首都啊?”
“当然可……不可以。”话到嘴边,宋知时赶紧换了。
“为什么?”凌家华有些急迫。
“你还小啊,你要去那么远的地方工作,你爹你大哥二哥还有弟弟们肯定舍不得你……”说到这里,其实宋知时也快编不下去了。
其实真实原因很简单,那就是他跟顾淮现在自己都混得不咋地,怎么照顾凌家华啊。把人叫去首都,可不是给口饭吃那么简单的事情。而且就顾淮那性子……想到这里,宋知时又感觉腰疼了。
凌家华眼里闪过一丝受伤,他知道宋知时说的只是借口,何况他明明也不小了。
宋知时难得正眼看着眼前的少年,如果顾淮不提醒,他可能永远都意识不到对方的小心思。
可是自己好像并没有做出什么出格让人误会的行为吧,算了,就当没意识到吧。
“家华,你听我一句劝,现在去首都不是好时机,你得等等。”
“我要等到什么时候啊?”凌家华表面乖顺地问。实则他攥紧了手,掌心里的礼物扎得生疼,可他却觉得比不上内心的十分之一。
当然是恢复高考之后,名正言顺地考去首都啊,宋知时在心里默默补充道。
可惜他不能说。
凌家华个子高,宋知时坐在摇椅上还得费劲地仰头看他,考虑到这一点,凌家华慢慢地蹲了下来。
他抬头仰望着沐浴在晨光里的宋知时,对方温润好看的眉眼,一张一合的嘴唇仿佛都带着光,让他忍不住膜拜。
宋知时第一次认真地看向凌家华,他顶着一头未经打理过的中长发,弯曲的鬓角乖巧地贴在耳后,头顶还有两个漩涡,一双下垂的狗狗眼正眼巴巴地看着自己,诚恳、朴实,让人实在不忍欺骗他。
这么优秀的少年,假以时日肯定能成长为一个不错的小伙子。
宋知时曾经听说,头发里有两个漩的人都很犟,也不知道真的假的。
他强忍着摸头的冲动,好声好气劝道:“高中里的知识别放下,过两年肯定有用得上地方。”
这是他唯一能提醒对方的地方了。
“好。”凌家华点头。
其实他心里也清楚,自己跟那个大高个之间的差距,一时半会儿并不能追上。
手里的礼物终究还是没有送出去。
他想,这样粗糙的小玩意儿,怎么配得上知时哥那么好的人呢?
二月末,雷庆国和朱露莎的婚礼正式举办,地点就在扶岐部队食堂。
把食堂作为婚礼场地,那自然是十分简陋的,不但没有鲜花没有婚纱照,连最基础的布置都没有。
主持婚礼人是赵远书赵政委,柳团长柳福清则做了小夫妻俩的媒人,他向来严肃的脸上难得带了点笑意。
看见顾淮带着宋知时来赴宴,柳福清抛下招待的客人向两人走来。
他问顾淮:“怎么突然回来了?”
转念一想顾淮已经退伍了,也不好再问这些了,于是换了一个问题:“伤恢复得怎么样了?”
顾淮行了个标准的军礼:“报告,非下雨天无碍。”
柳福清叹气:“那就是说下雨天就不舒服了?”
宋知时忍不住为顾淮说情:“团长,顾淮他伤多着呢,您看看能不能先安排我们坐下啊?”
“行啊,你俩去坐主桌吧。”
“坐主桌?”
“小李,带他俩去主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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