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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田的古代生活 上(121)

作者:初吻江湖 时间:2021-10-20 10:40:58 标签:穿越时空 江湖武林

  丁田在衙门里一直等到都要吃晚饭了,这俩人才回来。

  “你还真去采药了啊?”丁田看到金甲背着的柳条筐里,一大捆防风、一大捆板蓝根、一小捆的龙胆草。

  这一看就是真的采药材的人。

  “不真采药,能混进去吗?”金甲将柳条筐从背上拿下来:“小风,你的也拿过来。”

  马小风的背篓里,放着的是新鲜的苍术、黄精和柴胡。

  “田少,我们还挖到了一根小人参。”马小风显摆了一下:“是新鲜的,没伤到一点,不换先生说,要种在他家的院子里去。”

  “那就种吧!”人参这种东西,丁田觉得没有上百年的参龄,吃掉都是浪费啊。

  上千年的那就是个传说,以前他看过一则新闻,一根在长白山发现的野生人参,长了两千多年,也就是说,在秦朝的时候,它就已经存在了,结果那根人参哪怕是被晒干了,也价值一百多万……。

  丁田不认为,金甲能活一千多年……。

  “我去埋人参,回来有事情跟你说。”金甲将人参拿了过来,那人参现在用一个小盒子装着,里头是铺了一层腐土和树叶子的,为的是保证人参不离土,可以增加移栽的成活率。

  “小风跟着去,我回家里,今天晚上有手撕鸡吃。”丁田道:“我再去打二两米酒。”

  烈酒他是不敢喝了,上次喝了头疼的滋味儿太难受。

  “行!”金甲也不客气。

  带着小风就走了,而丁田则是让郑当赶紧吃饭,吃过了饭,老郑叔就跟他儿子一起,送丁田回去。

  在路上,老郑叔三言两语说了一下关于探监给钱的事儿,有些忐忑不安的看着丁田,想知道他的反应是什么。

  “这事儿是我考虑不周。”丁田知道老郑叔的意思,要不是压力太大,老郑叔也不可能立

  刻就跟他解释,这帮狱卒们其实已经很满意现在的生活了,只是那毕竟是意外之财。

  平时抓的都是崔久、王强那样的人,根本不会有家人来探监,何谈“好处费”呢?

  就算是在现代,有的家属去探监,还会给看门的或者执勤的塞上一盒烟,不贵重,但是是个心意。

  收不收在其次,给不给的却是他们那帮家属的决定。

  “呃?”老郑叔没想到丁司狱是这个反应,首先就反醒自己的不足。

  “我觉得大家做的没错,我呢,也不该太严格要求大家,不过呢,人家给多给少的,我们都收着,绝对不能主动开口要,更不能看人家有钱就要个天价,这不是我们该做的事情。”丁田知道自己不能真的否决灰色收入,因为全天下的牢房都这么干,他不可能改变全天下,那太费心费力了,他只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就行了:“给了我们收,哪怕是给一个铜板,也是人

  家的心意,绝对不能想多嫌少的,再一个,没钱的也不要硬要,真是一个贫困之家,要什么要?一个铜板都有可能掰两半花的人家,能有多少富裕来打点呢?”

  “是啊!”都是穷苦日子走过来的人,老郑叔深有所感:“您还是明日跟大家伙儿说一说吧,您说的都有道理,我也说不出来。”

  还有一点他没说,丁田说的话,大家会更信服他这个司狱。

  “好,明天开会……嗯,聚到一起,我要训话!”丁田笑了。

  以前在牛角县的时候,牢房里就自己一个人,该怎么干就怎么干,而且也没犯人啊。

  现在不一样了,现在这里光是男女狱卒就有三十个,不算厨娘和两个杂役。

  人多了,事情也就多了,方方面面的都要考虑到……到了家,让金大娘给老郑叔拎了一只烧鸡:“这是朋友送的,您带回去尝尝。”

  其实是王富贵送来的,驿站那里收购了一批肥鸡,做成了烧鸡,王佐请客用,但是出锅后,王佐就要王富贵先给丁田送了五只过来。

  都是最好的烧鸡,肥的流油的那种,丁田让金大娘拿了一只,又请金大娘送去了点心铺子一只,这一只给老郑叔带走。

  剩下一只一会儿他跟金甲吃掉,还有一只,给金甲带走。

  因为这个时候天气热啊,食物放一晚上就酸了,可不能浪费。

  何况这是肉食!

  “好,那老郑叔回去喝二两!”老郑叔也不客气,让儿子拎着烧鸡,一摇三晃的跟丁田告辞,回家去了。

  不一会儿,金甲就来了,还没进门就跟丁田道:“我有些事情要跟你说,关于刘老实的案子,你猜的没错,的确另有隐情。”

 

第一百四十章 姻缘错

  “进屋再说!”丁田的家里早就准备好了晚饭。

  趁着外面天还亮着,赶紧吃饭,事情也可以在吃饭的时候谈么。

  金甲自从跟了丁田,就觉得自己的生活质量提高了好多,日子过的特别滋润,不仅有新衣服穿,隔三差五的还能吃一顿肉。

  甚至还能接济一下一些老朋友,给他们送去点肉,也让他们见一见荤腥。

  “今天去马家村,在村子后头找了一户人家讨水喝,聊了一会儿,那家的男人倒是大大咧咧的性格,但是那家的女人却是个长舌妇,一开始还忍着,后来熟悉了……。”

  丁田懂,熟悉了之后,长舌妇会忍不住说三道四。

  赵大旺家的哥五个,也算是有名的了。

  当年分家也是和和气气的,赵大旺跟他老伴儿归大儿子赡养,所以家里的房子就给了老大

  一家。

  老二、老三、老四和老五,分别给了一个大牲口。

  都是挽马,一人又分了二十两银子,十亩地,已经非常丰厚了。

  分家之后,他们兄弟五个也是村里羡慕的对象。

  赵老四呢,因为老实肯干,短短五年的时间,他家就多出来二十亩地,但是因为他媳妇儿身体不太好,尽管赵老实拼命的干活,也还是让家里没多少存款,不过日子虽然清贫,可两口子恩爱,生了三个孩子,都是男孩儿。

  “原告是老赵家三闺女的丈夫,马景生,这小子是城里马家的三房小儿子,从小被娇生惯养着长大,有次外出耍玩儿,看到了老赵家的闺女去卖绣活儿,这就看进了眼里,拔不出来了,回家死活作闹的非要娶她为妻,家里人惯着他,就真的给他娶了进门,结果进了门也没见他有多喜欢赵家的三闺女。”

  “倒是对老丈人家比较恭敬,毕竟是读书人,后来因为当初答应了家里,娶了媳妇儿就得好好的读书,他还真读书了,考了个秀才回来,从此在家里倒是有了地位。”金甲一边吃鸡喝米酒,一边跟丁田说他知道的消息:“正想一鼓作气再考的时候……这就喝酒喝大了,过年么,谁家不来点小酒呢?但是耽误考试可是大事儿!何况过年的时候,都有一些文会,走礼,串亲戚的,顶着一个猪头的样子,怎么出门?那可是秀才!”

  “本来是要大刑伺候的,谁让那个时候,府尊大人赴任了,原来的那位调走了,这案子就被压了下来,府尊大人来到这里,那马家也不熟悉大人的脾气,所以也没什么动静。”

  “有点奇怪。”丁田在金甲的叙述之中,听到了一点违和感:“既然是一见钟情,还迎娶到了心目中喜欢的女子,怎么……说娶到手之后就变了呢?就算是喜新厌旧,也得有个渐变的时间吧?”

  新婚,一年的时间,都叫新婚的好么。

  第二年可能会有孩子,但是听金甲的意思,没有孩子!

  不然他早就说了。

  第三年,好歹没孩子,起码要跟老婆生一个吧?

  竟然也没有下文。

  第四年……科举考试,没办法,这是大事,不能耽误。

  第五年……刚过年,就出了这事儿。

  “是有点奇怪,成亲四年整,五年头,竟然没有孩子。”金甲听丁田这么一说,也觉得有些不太对:“就算是不喜欢妻子,以他的家世,通房丫头总会有一个吧?”

  “两个原因。”丁田举起两根手指头:“一,他自己身体不行,这个是他的个人隐私。”金甲这家伙,眼睛亮的像灯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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