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祺、小祺……】
“哦哦哦,怎么——”
白君瑞轻叹一声,说:【我这次可能会留在B市很久。】【你……搬过来我这里住好么?】【小祺,我是真的担心你。】
我的手摸了摸胸前,猛地惊跳起来。
【小祺、小祺,怎么了?】
白君瑞急急唤了几声,我着急地回了句:“哦……没事没事,白大哥这些事我们之后再谈——就这样,我先挂电话了。”
我一合上电话,赶紧开灯低头找了找,一路从房间找到了玄关。
还是没有。
我突然有些头疼地捏了捏眉心。
王筝送给我的坠子,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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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真要说那坠子对我有多重要,其实也不尽然,要仔细追究起来,估计也是王筝两世来难得送给我一个值得纪念的东西。
那是我高二生日的时候,王筝送给我当作生辰礼物,原本只是个精巧的小挂饰——虽说有点像女孩儿的玩意儿,不过王筝打小的心思品味就比较不一般,喜欢的东西就和他本人一样,必然是漂亮细致的。
有时候我不由得想,王筝当年之所以会做出绑架这种出格的事情,应该是心情忧郁和不安造成的。
至于那时候他所说的梦,我单是想想就觉得心凉,姑且不谈。
坠子丢了,我也不知从哪里找起。说句实话,心里头还真是有些落寞,怎么说都戴在身边好些年了。
只不过,有一些东西,丢了也就是丢了,找也找不回来。
这道理我上一世就明白过来,再说,未来估计和王任两家再也没什么多余的牵扯。这般想来,我心里果真释怀了不少。
结果才刚释怀没两天,程辰这祸害就忙不迭地来找我,好在这次是来赔罪请客的。
说起来,我有个少为人知的事——其实我并不抗拒甜食,甚至还有些喜欢。
坦白说,以在我这个年龄的人来看,爱吃甜食,总觉得有点丢面子,在他人来看,蛋糕巧克力什么的,都是女孩儿和孩子喜欢的玩意儿。
我个人认为,这可能和我幼时教育有关。小时候我妈不怎么让我吃糖,整个冷冰冰的大宅里就只有我一个小孩子,我爸走了后,也不会有人想去买甜食藏放起来。好容易熬到了春节,我妈看了那红彤彤的喜糖总要闹上一闹,我每每拘谨地坐着,连抓把糖都得偷偷摸摸。
说到这儿,我觉得该说件事。
任三爷似乎挺喜欢小孩子。
我记得老早以前,任氏主宅最为热闹的时候,也就是在过节时。王家还有任氏分家的一大群人都会来拜访,任三爷这时候少说也会露上一面,一大群的孩子瞧见他乖得跟什么似的跟着,甜甜地叫一声“三爷”。谁让任三爷给的喜糖包装不仅漂亮,也是最好的。
任三爷初一都会穿着一身大红四处扎人眼,任老太说这般能给任三爷聚点喜气,我怎看都觉得该加把白胡子,刚好跟圣诞老公公似的,会更加喜庆。
也不知是不是由于我没少因为任三爷挨骂,我没敢上去向他讨,任三爷派糖的时候,就把脸扭到边边去——别看他这模样,其实还挺偏心的。不过王筝打小确实讨人喜欢,长得跟娃娃似的漂亮,糖也拿得最多。
这时候,王筝多半会把多出来的分给我——其实我曾经认真地想过,我对王筝那朦胧的感情,估计就是吃糖吃出来的。啊哈。
程辰算得上是少数知道我喜好的人,好在他这人没什么不可吃的,这会儿投我所好地到了家甜品店。程辰大方地接受女孩们的窃笑注目,于众目睽睽之下,招摇地拉着我找了个窗边的位置坐下。
这两天,我的脸早就消肿了,虽说身上的伤还没全好,不过也不碍事。程辰也没追问当天出了什么事,只浅浅带过几句:“乱七八糟的一堆事,那天你突然不见了,我找你找个半死,差点就去找白大哥,还好没这么冲动,要不然就是我来等你救命了。”
“结果没找到人,我还见鬼了。”
程辰啧啧了两声,笑容蓦然一褪,沉声道:“说他是杜哥,我怎么也不相信。”
别说我认不得,程辰这和杜亦捷少年时候真有点交情的,一时间也觉得反应不过来。而且,从程辰话里,感觉不到几分好意,兴许是在我不知道的时候,两个人发生了不愉快的事情。
这件事,程辰倒是只字不提,我也不好逼问他。
“哎,别说了别说了,看你这眉头皱的,喔——你有没有觉得这店里的侍应生身材特别——”程辰鬼鬼祟祟地倾上前,小声地附耳道:“正点?”
非礼勿视。
程辰这爱好还真是打少年时期都没变过,虽说总没荒唐到处处留情,不过也……
“胖仔!胖仔!你看那里——女王!女王啊!”
我苦笑捂住他的嘴,摇着头,顺着他的目光往那处一瞧——豁然间,笑容停滞在脸上。
那一身连身的淡红短裙,身材娇笑却完美,脸蛋自然是漂亮好看的,一头波浪似的长发,微昂着头,每走一步都散发着自信以及迷人的神采。
不知是不是我的眼神太露骨,她原来像是寻找座位地环顾四周,目光后来落到我们这一桌上,缓缓地摘下了墨镜。
程辰立马拍着我,我捂住他的嘴的手慢慢下滑,只听他语带兴奋地说:“来了来了!女王走过来了!”
她盈盈走来,而后在我面前停下,嘴角轻轻扬着,却装着拧眉,像是在思考什么似地。程辰已经坐直了身板,正要开口的时候,却听她掩嘴笑了笑,说的是一口纯正的中文:“欸,真的是任哥哥。很久以前我和表哥一起到新加坡的,叫舒媛,记不记得?”
程辰顿了顿,一脸讶异地看着我。
我也觉得震惊,我认得舒媛是自然,倒没想到舒媛还记得我。她这模样和我记忆中没差多远,一贯地高傲有气质,就是为人比我所知道的还要柔和细腻得多——想来这和上一世她不大情愿地嫁给我有关。
“呵呵,我记忆力向来很好,那——”舒媛眼光一转,落到了程辰身上,友善地伸手说:“你好先生,你可以叫我Tiffany,当然,我也喜欢别人叫我的中文名字。”
程辰愣愣地和她握了握手,干笑一声,说:“原来是……白大哥的妹妹啊。”
舒媛这一世和上一世有些微不同,起码我记得她是美国C大的艺术系学院生,结果从白君瑞口中得知,舒媛在高中时就去了英国。现下也难怪程辰惊讶成这模样,先前他从来没见过舒媛,问起白君瑞他这义妹,白君瑞却总是嗤笑一声,少见地说一句:“那是全世界最糟糕的女人。”
如此下来,程辰理所当然地把舒媛定义在个性骄纵怪异,还是个胸部平板脸上有雀斑的丑姑娘。后来听说舒媛要和王筝订婚,简直是笑开了花,谁都知道他和王筝中学时候异常不对盘,也不知哪里来的深仇大恨能放在心里这么多年,直说:“很好很好,丑女配孔雀男,天生一对。”
白君瑞又点头附和地说:“确实是天生一对。”
这下子,还真有够他惊悚的。
舒媛这一世脾气上似乎收敛不少,我记得,她这人自视极高,为人骄傲得很,现下能心平气和地说上几句话,兴许是我重活几辈子都想象不来的一件事。
中途舒媛接了通电话,回头又笑着,和我攀谈:“任哥哥看去没什么变化,还是很温柔的样子,和Eustace一点也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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