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程真心迟钝的要命,她何至于在感情上煎熬半生?
时至今日,婚姻濒临破裂的情况下,提到跟沈昼有关的话题程真心依旧特别沉不住气:“别打哑谜,快说。”
“真心,”她幽幽叹了口气,“你不知道......沈昼一直喜欢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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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其他女生不同,郑元慧发育的早,初中时身高已经窜到将近一米七,高中更是达到了一米七三。
早发育带来的弊端便是早成熟,开学第一天,在新生队伍中看到程真心那刻,她便对对方一见钟情。
一见钟情的结果大家都知道了,校花被程大少虐的惨绝人寰,同时也带着几分不甘心。
就是那几分不甘心作祟,当意识到沈昼也喜欢程真心时,郑元慧纠结片刻,选择了隐瞒。
“......咱们第一次去这家书店,你记得吗?临走之前他送了咱们两杯奶茶,不加糖不加珍珠,”郑元慧顿了顿,“当时我喝的是全糖加珍珠的,如果他真想送咱们奶茶,至少得一杯加糖、一杯不加,他却两杯都不加,显然是冲着你去的。更何况你抱怨奶茶甜的声音很小,普通服务生哪会记在心里?”
“察觉到他可能喜欢你,我立马开始观察他的一举一动,发现升旗仪式他发言的时候视线总落在你这边,大课间自由活动也总站在篮球架旁看你打篮球。早上查考勤,他会在校门口站到你进门再回教室上课......等等等等,我越来越笃定他跟我一样,不知道什么时候喜欢上了你。”
“当时我存着一点......侥幸心理,觉得你只是不开窍,说不定开窍之后能看到我的好、接纳我,就扯了个理由,说沈昼怕咱们泄露他打工信息,用奶茶封咱们嘴,你相信了。”
“结果没想到你一直信到现在,更没想到都结婚了,沈昼居然没告诉你,他喜欢了你将近十年。”
郑元慧每说一句话,程真心心跳便快一分。说到最后,他胸腔像是沸腾的热水,心脏鼓噪到几乎一张嘴就能飞出来。
所以沈昼口中的“骗”不是陪他演戏,而是隐瞒心意。
所以沈昼对他好不是出于责任感,而是出于喜欢。
所以这场婚姻并非出于利益,而是出于爱意。
所以沈昼......喜欢他很久很久了,十年。
顾不得周围路人,程真心把奶茶“啪”地扔进垃圾桶里。
“......郑元慧......算了,”程真心一步冲出马路,腿都是抖的,“我先去找沈昼,回来再跟你算账!”
第50章 极昼·☆
像突然忘了世界上有汽车这种东西, 扔下一句话,程真心拔足狂奔,转眼间便跑过了两条街道。
到第三条街道等红灯的时候, 他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 自己其实可以打辆车的, 用不着跑。
可伸出手, 在空中停滞几秒, 他又不知道该去哪儿了。
——这么多天没在一起, 沈昼生活习惯还跟之前一样吗?
如果按照以前的习惯, 沈昼现在应该在家里。他赶紧打电话问赵丹:“表姑,沈昼在家没?”
“没在, 一直没回来。”
以沈昼工作狂的性格,不在家的话大概率在公司。程真心谢过赵丹,又找到安娜——沈昼的得力助理,去极光送午餐那段时间, 为了上楼方便,他留过安娜的电话号。
安娜却说:“沈总没加班, 下班就走了,可能回家了吧。”
“……”
“哦, 好,谢谢。”
程真心脑子有点懵懵的。
不在公司不在家,沈昼滨城又没有其他亲人, 几乎所有活动轨迹都是围着他转的,能去哪呢?
直到这时, 他才想起来自己可以直接找正主问。郑元慧说完那番话之后, 他整个人混乱无序到令人发指,连最基本的逻辑和常识都失去了。
他赶紧拨出那串烂熟于心的数字, 紧接着,听到了一串冰冷的提示音:“对不起,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已关机……
这下程真心彻底懵了。
结婚到现在,除非自己有问题,否则沈昼一直是第一时间接电话的,绝不会让自己联系不到他。
……那家伙不会伤心过度,又买醉去了吧?
要知道前天沈昼刚有过一次喝醉的前科,总这么没完没了的喝,能受得住吗???
程真心退回人行道,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沈昼很少跟朋友或者兄弟出去喝酒,一般是自己一个人。那么在没人送的情况下,为回家方便,他最可能去的可能就是家附近的餐厅或酒吧。
现在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多了,正值冬季,餐厅打烊比较早,挨家挨户找过去用不了多少时间。
对,就这么办!
程真心跑回街边,伸手拦了辆出租车,扫过去二百块钱,让司机以最快速度开到温莎花园。
可惜一家一家餐厅、一家一家酒馆找过去,程真心腿都找断了,依然没看到沈昼半片衣服,那家伙跟人间蒸发了似的,消失的无影无踪。
程真心第一次体会到原来人和人之间的联系可以如此脆弱,只要关掉手机,就连对方身在何方、安不安全都不知道。
也是第一次如此后悔。
后悔前天对沈昼说那些狠话。
至于那么绝情么,啊程大少,至于吗?
程真心恨不得把自己嘴锯下来扔垃圾桶里,蹲在餐厅门口,痛苦地薅头发。
薅着薅着,他忽然想到一个地方——三中。那是结婚之前,他们唯一有交集的地方。
有地方可去总比漫无目的到处找要好,他便起身又拦了一辆车,继续跑断腿之路。
为学生安全考虑,三中早在几年前开始进行封闭式管理,没有学生证进不去校门。程真心没贸然往里闯,打算先在学校周边找一找。
除了几家网吧和台球厅,其他店都关了。程真心逐渐失去耐心,拉开一家门看一眼,发现没沈昼直接走开。拉开下家门看一眼,发现没沈昼又直接走开。
有几个小混混被拉门的声音弄的心烦,骂骂咧咧回过头,看到满头银毛下那张臭脸时,又默默缩了回去。
他比自己更像大哥呢!
难受的是,有大哥陪着他,依旧没找到沈昼。
实在没办法了,程真心站在街角边抽烟边估算三中大门的高度,觉得即使摔了也摔不死。
然而,就在挽起衣袖准备跳大门那刻,余光扫过街角便利店,他猛地怔了一下。
便利店就餐区桌子上坐着一个人,白衬衫,黑西裤,脊背微微弯曲,双眸垂着,特别像一只可怜的、无家可归的......大狗狗。
是......沈昼。
是沈昼!
顾不得放下衣袖,程真心以最快速度冲进便利店,大步流星跑到就餐区前。
他觉得自己有满腔的话想跟对方说,但面对着一步之遥的沈昼、找了一夜的沈昼,他张了张嘴,竟生出了几分近乡情怯之感。
“......沈昼,你在这儿干嘛?”几秒后,他眨眨眼,眨回眼睛里的酸楚,“走,跟我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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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昼那辆黑车正停在距便利店不远的地方,直到上了车,沈昼才反应过来自己正和谁在一起,深吸口气:“真心,你怎么来了。”
还好,除了嗓子有点哑,对方不像是喝多的样子,程真心松口气:“我都知道了。”
沈昼怔在原地:“知道什么?”
“你喜欢我。”
说出这四个字时,程真心胸腔仍止不住发颤:“你喜欢我那么久,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啊!”
当下,程真心便把自己怎么接郑元慧,怎么从她口中得知沈昼喜欢自己的全过程一一讲给沈昼听。
讲完,没等沈昼有什么反应,他自己先懊恼起来了:“你对我那么好,我还骂你骗子,程真心真是世界上最最最大的王八蛋!”
“从某些角度来讲,我确实是在骗你,”沈昼顿了顿,“对不起。”
这是他一直想对程真心说的。
“用不着道歉,不过有一点我很好奇,你为什么不告诉我我有病的事。如果我知道预知包括纪川都是假的,就不会对你这么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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