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也充满了期待。
第13章 遇见一只猪
“三两昨天下了好大一只蛋!”
“谁让你把屎拉我身上的?!”
“哎哟这车抖得,我的小心脏受不了啊!”
车子经过路上一个坑洞,货箱猛地震了一下,阿彻听着四周叽叽喳喳的声音又高了八度,鸡鸭鹅们扑棱着翅膀,漫天的鸡毛鸭毛很快糊了他满嘴,小狗崽连续打了三个喷嚏。
阿彻从大大小小的笼子里钻出来透气,趴在货箱边看着路边飞速后退的景物。
好快!小狗崽一身卷毛风中凌乱着,这哪里是在跑,这都是在飞了!
果然搭顺风车才是英明的决定,他半路经过一座农场,遇到这辆停在路边的小货车,趁司机去农场提货时悄悄爬了上去。搭顺风车还是要变成狗才方便,变成人的时候大人们总是怀疑地打量他,问来问去的。
他在镇子里从来没坐过车,一想到圣斗士们也就只能在后山扔扔石头,自己却能坐车兜风,就骄傲得不行,要不是怕被司机大叔听见,他都恨不能嚎几句。
叭叭叭!
巨大的噪音袭来,阿彻两片狗耳朵惊悚地一竖,只见一座山一般大的货车从眼前飒飒驶过,庞大的阴影遮天蔽日,侧风大得阿彻眼睛都睁不开,等到风过了,睁开眼扭头一看,那车子已经在前面老远了。
狗东西望着疾驰而去的大货车的背影,张大嘴简直惊呆了,这个车还要快啊!这一定就是空中客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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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行驶了一下午,总算到达目的地,阿彻听到嘈杂的人声,已经兴奋难当,趁司机还没下车,忙从鸡大妈鹅大娘之中挤出来,跳下车。
“哎哟,看这狗,背上还背着个包袱呢!”
不停有路人朝他搭讪,阿彻牢记贺兰老师的教导,绝不吃陌生人递来的东西,哪怕他们看起来再友善。
不过这地方也挺奇怪的,四处弥漫着一股子腥味,阿彻也没看见电视上那种摩天大楼,只有沿街两侧清一色的店面,店门口都码着大大小小的盆子,盆子里装满水和各种稀奇古怪的鱼。
阿彻从没见过这么多长相这么古怪的鱼,还有一些看起来压根都不像鱼,不由好奇地凑到盆子边看,店主人立马挥舞着杆子来赶他。
阿彻完全不知道自己到了哪儿,庚林市上城区下城区中央区还是什么地方,这附近要是有个能洗热水澡的地方就好了,他就可以开口问人了。正不知该如何是好,忽然看见从一家店门口晃出来的两条精瘦土狗。
“汪汪!”阿彻连忙追上前叫住他们。
两条土狗回头看着一股脑跑上来,背上还背着个包袱的小不点。
“你们好!请问这里是庚林市区吗?”
阿彻问完,两只土狗彼此好笑地对看一眼,其中一只咧着牙问:“你是哪儿来的乡巴佬?”
“我从灵犬镇来。”小金毛热情地回答,“乡巴佬是什么意思?”
“听好了,灵犬镇来的乡巴佬,”咧着牙的土狗踱着步子走上来,瘦削却凶狠的脸凑到小金毛眼前,“这里是我们的地盘,你最好给我夹紧尾巴赶快消失在我的视野里,听明白了吗。”
阿彻愣住了,目视对方转身离去的背影,犹豫了一下:“那请问你们认识任海吗?”
两条土狗缓缓回过头,威胁地眯缝起眼:“同样的话我不想说第二遍。”
阿彻不知道是什么让这里的狗如此有戒心,不过还是很有眼见力地赶紧闭嘴掉头跑掉了。
这条散发着鱼腥味的街特别长,一路上猫猫狗狗也不少见,但是都不太搭理他,有些狗看见他过来就走远了,有些一靠近就对他呲牙咧嘴,阿彻不明白为什么这里的动物都这么冷漠,甚至都有点开始怀念大汪和狗蛋了。他一点也不想在这地方久待,马不停蹄地走啊走,想离开这里后换个地方再找人问。
黄昏的时候总算是看到这条路的尽头,前方是蜿蜒的沿海公路,一边是山,一边是海,阿彻被眼前开阔的风景镇住了!他从没见过真的海,激动不已地冲下公路,冲向海滩,跑得太激动背上的包袱还掉了下来,狗崽子飞奔回去叼起包袱又飞奔下海滩,就差用滚的了。
虽然太阳已经落到海平线下,但是晚霞的余晖仍然绚丽无比,海面上像洒着碎金,阿彻接连走了两天,酸痛无比的肉垫爪子此刻踩在软软的沙滩上,被浪花一下下冲刷着,舒服极了。金毛小狗摇着尾巴,冲唰啦唰啦仿佛在呼吸的大海嗷嗷直叫。
小修要是看到这样的夕阳一定高兴死了!这比镇子里的夕阳还要好看!
——昂首挺胸来个狮子的造型!
阿彻迎着海风威风凛凛地昂首挺胸。
——来个深沉一点的造型!
小金毛蹲坐在沙滩上,眺望大海,春暖花开。
——啊!那儿有只蝴蝶!
小金毛卖力地跳起来扑向半空!虽然空中并没有蝴蝶。
——打个滚,卖个萌!
一波海水跳跃着涌来,阿彻在凉爽的海水中爽利地打了个滚,爬起来惬意地甩着浑身湿漉漉的卷毛,这些日子来积累的灰尘和疲惫好像一下子都甩到九霄云外了。
大海真是个好地方。有一天,他一定要和小修一起来看海。狗崽子面向碎金般的海面,认真点了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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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下海边时倒是容易,这会儿要爬上去倒是要怎么整?
狗崽子仰望着陡峭的坡度傻了眼,最后只得认命地背着包袱沿着海边往前走,想找个稍微平缓点的地方爬上去。
天越来越黑,气温也开始陡降,以往天黑的时候他都在贺兰老师的家里,趴在温暖的沙发上或者狗窝里看电视,这会儿却一个人在离家千里之遥的陌生城市,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在哪儿。
耳边忽然传来一阵隐隐的哼哼,还夹着着急促的出气声。
犬类的本能让阿彻警惕地竖起耳朵,不过听了一阵才发现这不像是野兽发出的哼哼,反而听着有点虚弱。他纳闷地循着声音找去,最后在海滩边一个比拳头大不了多少的小洞穴里找到了……一只猪。
阿彻这辈子没见过这么小的猪,一身黑白的斑点,正窝在洞穴里难过地直哼哼。狗崽子小心伸出爪子摸了摸小猪仔的背,一下子缩了回来,好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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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彻最终找着了能上去公路的路,他的水这两天都喝光了,不过他记得那条海产街到处是水管,便背着小猪仔返回海产街,找了个大鱼缸,趁老板不注意时把水管衔出来,往矿泉水瓶子里接了一瓶自来水就跑。
猪仔喝过水,又吃了点馒头,睡了一觉总算退烧醒转过来。
“谢谢你啊,”小猪很不好意思自己一直待在金毛小哥的包袱里,“你放我下来吧,我自己能走了。”
阿彻将拳头大点的小猪放下来,小猪很有教养地道完谢,才介绍自己叫妞妞,是一只茶杯猪。
“茶杯猪是一种宠物猪,所以我才长得这么小,但我已经成年了。”妞妞见金毛小哥不解便解释道,末了又问,“你看上去也是宠物犬啊,为什么会一个人在这里?你的主人也不要你了吗?”
“我不是宠物犬,”阿彻抬头挺胸道,“我是灵犬,是可以变成人的灵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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