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炮灰打脸成神(14)
江国立微笑地看着自己大儿子,脸上是十足的慈爱,若是不知情的,还真以为他有多么心疼这个儿子,全然是一副为他好的样子。
他向后靠了靠,端起酒杯,轻轻抿了一口,看着对面江沉息脸上一副晦暗的表情,心中感觉无比舒爽。
呵,他走南闯北这么多年,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总要让这个以下犯上,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兔崽子知道,姜还是老的辣!
他现在手上握有江氏45%的股份,前段时间他联系了几个以前跟他一起打天下的老伙计,虽然费了一番波折,但是还是获得了他们的支持,加上他们的份额,接近60%,足以决定一家公司的走向和某些人的去留。
他倒要看看,江沉息拿什么跟他斗!
可是预想中的暴怒并没有出现,江沉息甚至心情很好地摸了摸旁边江黎的头顶,只是嘴角那抹笑,怎么看怎么不对劲。
他难道不知道被调到那个鸟不拉屎的C市意味着什么?还是说……他放弃争夺了?
江沉息显然没有为他解惑的意思,他拉起江黎,径直走到门口,然后回头,对江国立温和地笑了笑,“那便如你所愿,三天后召开股东大会,届时会宣布这件事,希望您……”
他微微抿唇,唇边笑意更深,只是眼中闪过一片薄凉的寒意,“希望您能承受得住。”说完,便拉着人扬长而去。
留下江国立一个人在椅子上坐立不安,承受得住?承受得住什么?
三天的时间转瞬即逝,这天江氏的会议室迎来了他们几乎所有的最高决策人,一批西装楚楚的野心家和阴谋家。
“好了,刚才的事情我已经说得很明白了,虽然沉息是我儿子,但是出于公平起见,我们还是举手表决吧,希望他出去历练一番之后,能尽快继承我的衣钵,这天下啊,到底还是属于年轻人的。”
江国立装摸做样地感慨了一声,然后率先举起了他的手,然而令他感到诧异的是,之前跟他已经协商好的几位元老都只是沉默地坐着,没有任何要附和的打算。
“老韩,老高,你们这是什么意思,不是说好了……”他急切的声音被江沉息打断,“这个问题,还是由我来为他们回答吧!”
江沉息拿出一个文件,扔到他面前的桌子上,一片淡然道,“根据这份协议,您已经将您名下的45%股份全部转移给我了,作为您的儿子,我非常感谢您的良苦用心,甚至不惜用这种形式来刺激我成长,所以……”
他双手撑在桌子上,微微俯下身子,把江国立完全压制在自己的气势之下,“为了报答您的这份心意,我会给您准备一个山清水秀的好地方养老,C市就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您觉得呢?”
江国立颤颤巍巍地打开袋子,里面一张一张的纸页,配合着那刺目的“股权转让书”,气的他肝疼。
“这是假的!!这都是假的!我没有签过这种东西!江沉息,你他妈的想干什么?我可是你亲生父亲,你居然窃取我的股份?!你……”他激动的声音被一条领带堵进了喉咙里,只能不甘地呜呜恩恩着被保安带走。
江沉息如此雷霆的手段狠狠地震慑了一把众人,甚至无人敢站出来批评他这样做是极其不孝的。
坐在主座上的男人,所有头发向后梳起,露出他俊美到近乎锐利的五官,配上那个金丝框眼镜,十足的精明冷漠,纵使是他一贯温润的笑,也让众人不敢小看他分毫。
这江氏,彻底变天了!
走出会议室之后,江沉息转道,将那个躲在偏厅的江黎拉出来,伸手将他揽入怀中,在略显昏暗的房间里,他的眼睛却明亮地惊人。
“阿黎,把你的股份也给我吧?以后哥哥养你,好不好?”他一下一下地摩挲着那纤细的腰身,感到怀里的震颤,心中一片火热,瞬间将人放倒,吻上那令他肖想已久的人,急切的动作宣泄了他的不安和焦躁。
对付江国立倒简单,他好色又自负,却不知道他身边的情妇正是前几年被他弄到破产,全家跳楼的故人之后。
这样的存在被他安插进他身边,就像根毒刺一般,隐匿在暗中,随时等待机会,给予他致命的一击。
对于朝夕相处的枕边人来说,想要弄到他的亲笔签名和印信,一点都不难。
可是江黎呢?
这个让他心软,心疼,心动的孩子,他该怎么办?
他知道自己隐藏在温润外表下的是极强的占有欲和控制欲,尤其是对江黎,该怎么捆住他?
拿走他的一切……
让他只能依附自己……
再也离不开自己……
实在不行就把人锁起来好了,虽然也许从此再也看不到他天真信赖的笑,可是起码他还在自己身边,属于自己不是吗?
这般想着,江沉息的心口却泛起诡异的刺痛,疼到他心尖都开始发颤。
为什么……你不爱我呢……
就在他的情绪愈发暴躁的时候,却听到身下低低地传来一声“嗯。”
虽然很轻,但是就像一道光一样,照进他已经阴郁扭曲到极点的心里,把他从那种窒息般的惶恐中拯救出来。
“你说……什么?”江沉息停下手上的动作,呆呆地看着身下虽然衣衫不整,却依旧笑得温暖的少年,喉头有些艰难地上下滚动了一下,等待着他的死亡审判。
“我说好,哥哥要什么都给你。”沐曦辰的双眼弯成一抹月牙,缀着细碎的光晕,几乎晃晕了男人的眼。
“要什么……都给我?阿黎……你是说……”江沉息有些颤抖地吻上他的唇,没再给他说出拒绝的机会。
给我了,就是我的了。
第16章 末日传说(一)
得到了沐曦辰的承诺之后,江沉息近乎光速地将人拐到荷兰举行婚礼,虽然略显仓促,但是场面还是颇为壮观,显然是很久以前就开始筹划了。
用他的话来说,是再也无法忍受江黎不属于他这件事,哪怕一分一秒。
莫名其妙地成为了“有夫之夫”,沐曦辰竟然意外地觉得还不错,两人一起携手又走过了七十多年,直到老得只能躺在病床上,江沉息还死死拽着他的手,用掉到近乎没牙的嘴在他手背上落下最后一吻。
“下……下辈子,我……还……还来……找你”
沐曦辰沉默地看着男人断了气,任由医护人员将他抬走,也慢慢闭上眼,把自己的灵魂抽离出来,睁开眼还是那个纯白的房间。
因为破坏了世界原本的轨迹,所以主神无法吸收那个世界的力量,所有被扰乱的气运全部涌进他的身体里,庞大的能量对他的身体进行了脱胎换骨般的改造。
本该是件无比舒爽的事,可是他的心情却没有一丝松动,就像陡然之间缺失了一块般,生疼。
他本以为他不在意,这个男人只是他的一个玩具;他本以为他不会动心,毕竟这人的生命太过短暂;他本以为他不会心痛,毕竟经历过这许多磨难的心肠早该冷硬。
可是人心到底是最捉摸不透的东西。
男人几十年如一日的呵护和爱意,已经将他那颗近乎枯竭的心重新焕活,可是却在下一秒再度剩下他一个人。
如果从没得到过,是不是失去的时候不会那么痛苦?
前所未有的疲累袭来,沐曦辰没有着急去下一个世界,而是放空自己进入了休眠,他必须得休息一段时间,不然一旦被那如潮水般的思念淹没,就废了。
不知过了多久,他从长眠中醒来,眼神由最初的迷茫转为坚定,不管怎样,他的路还要继续走下去,那个男人陪了他那么久,也会比他放在心里,只是如果过于执着,对他而言不会有任何益处,所以还是要适当淡忘。
时间果然是一剂良药,等那蚀骨的相思逐渐消去,他才能继续走下去,纵使孤独,却也坚强。
没有了那人宠着,又懦弱给谁看?
等他再度睁开眼,是在一间极度奢华的房间里,看着装饰,倒是比他上一世在江家过得还要富裕,只是过于夸张了些,似乎想用这些器物来填满那空荡的房间,让他感觉有点不舒服。
沐曦辰坐起身,拨弄了一下手上的233,然后闭上眼接受它传送过来的信息,嘴角却慢慢勾起。
这次是由一本叫做《末日传说》的小说构成的小世界,讲述的是一个叫沈清怜的女孩,获得了一枚随身空间玉佩之后,通过学习里面的修真法诀,在末世大放异彩,不但收获了众多优质美男,还成功完结了末世,成为了末日传说。
沈清怜不过是个出身一般的贫家女,却出落地相当清纯,所以不乏许多富二代追求者,他现在附身的这个许舒蕴就是她最为忠实的一个爱慕者,甚至为了获得美人的青睐,不惜送出亡母的遗物,也就是那枚装载着随身空间的玉佩。
沐曦辰走到床边,随手拿起那个放在最显眼的桌面上的盒子,打开一看,纵使是他,也不由得惊艳了一瞬。
这是一块水滴形的玉佩,大小不过一枚五毛钱的硬币,但是实在漂亮得紧,色泽和透光度都是一等一的好,拿起来对着阳光,几乎能看到里面有水波在流淌一般,美轮美奂。
难怪心高气傲的女主愿意跟他先处一段时间试试看,毕竟只是朋友关系,怎么好意思收下这么贵重的礼物呢?
沐曦辰纤长的手指抚摸着玉佩,仔细回想着书中的细节,他记得是滴血认主?
伸手划开一道口子,任由那玛瑙般的血珠滴到玉佩上,瞬间就被吸收了进去,原本透亮的翠绿色,却逐渐加深了,隐隐有红色的血丝在里面流动。
然后他的眼前一花,就出现在了一片绿地上。
旁边是一片巨大的湖泊,用手舀一下,微凉的水穿过指缝,丝丝水汽萦绕在鼻尖,让人油然而生一股舒爽,连肺都被洗涤了一样,想来就是那片助女主大杀四方却不用担心遭受感染,甚至能当做治愈异能忽悠人的灵水湖了。
另一边是一座三层高的竹制小阁楼,算不上多豪华,却很雅致,仿佛下一刻就会从里面走出一两个广袖白衣的仙人一般。
他抬脚踏了进去,同样竹制的桌子上摆放着各种竹简玉简和各色瓶瓶罐罐,角落里还堆着一些色彩斑驳的灵石,散发着阵阵灵气。
沐曦辰信手翻阅了一下,却感到颇有些失望。
他呆过的修真.世界也不下十个,这些被人奉为神物的法诀在他看来实在过于简陋,勉强也就能将人培养到金丹期,难怪女主最后的结局不是飞升,而是带着她的一众后宫在这乱世里称王。
他是个讲求完美的人,凡事总喜欢做到最好,可是这些玉简法诀实在让他提不起兴趣,他若想,随便修炼一篇以前的心法口诀都能分分钟飞升,不过那就没什么意思了。
末世还是要用末世的方法解决啊……
尤其是在道德底线和社会秩序全然崩塌的末世,所作所为才能不受掣肘,这才是他最喜欢的状态,若是飞升了,有什么意思?
再说他若敢在末世里飞升,那无异于黑夜里的探照灯一般,实在太过冒险,也许下一秒就会被主神锁定位置了,得不偿失。
沐曦辰走出阁楼,左右打量了下,微微挑起眉,似乎不太对?
按照小说里的描写,这个玉佩刚被打开,应该是有百亩见方,而且那灵水泉应该只有一个小篮球场那么大,但是现在,他从这个位置望出去,根本看不到尽头,灵水湖更是有将近有十多个体育场那么大,好像跟文中描写不符?
可是仔细一想,他又明白了,因为他的灵魂,比之女主强大太多。
一开始这个随身空间开启,里面所有都是最低配置,直到她逐渐强大,会随着她慢慢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