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这话,云团主人正襟敛衽,优雅倾身,向他恭敬一行礼:“多谢大夫。”
少侠也跟着拱手:“多谢多谢!”
“风不要停。”
“哦哦!”
云团主人重新蹲回它身旁,小心翼翼顺着它背上汗湿的长毛,心疼之余,也不禁松了口气。
少侠安静不了一会儿,又问:“大夫,你打算收我们多少诊金?一百两够吗?”
这败家子价格一开,饶是云不意少年老成、心性沉稳,也没忍住白了他一眼。
“举手之劳而已,我不要诊金。”云不意方才使多了内劲,本就不富裕的内力十去其九,现在虚脱得手脚发软,提笔写字勉强,磨墨却是万万不能,“你们若是要谢我,就帮我研墨吧。”
“好!”少侠不假思索地答应,正要起身,却想到他说的“风不要停”,又悻悻地坐回原位,“呃……我这还要扇风,要不您稍等片刻?”
他刚说完,就见云团主人利利落落地上前,在砚台中添水,拿起墨碇,一板一眼地研磨起来。
少侠:“……?”
是他没睡醒,还是今天太阳打北边出来了?他这位帮人拿个东西都算神仙垂首的小伙伴,此刻居然在为人研墨?
要不是扇风不能停,少侠能用手把眼睛搓出火星子。
“对了。”等墨研好的空隙,云不意转着手腕,突然想起一个细节,“阁下方才说,云团别人的鞋都不碰,专盯着你的咬?”
“是啊!”提起这事,少侠就满肚子的郁闷和不解,“云团明明不讨厌我,我也没得罪过它,也不知它为何单可着我的鞋祸祸。”
“狗的嗅觉比人灵敏,或许它不是因为调皮而咬坏你的鞋,而是另有原因。”云不意淡淡说着,伸手捂了捂案上的茶壶,为自己倒上一杯,“那些损毁的鞋你可还留着?没有的话,拿来我帮你看看。”
“有几双没来得及丢,还在家中扔着,我一会儿便让人取来。哦,外面院子里就有一双。”
少侠说完,表情莫名变得微妙又愧疚:“若是有人对我的鞋动了手脚,被云团嗅出来了,它才故意咬坏不让我穿,那我可就太混蛋了。”
云不意吹开茶水上的茶叶末轻啜一口,不做评判。
云团主人则是磨着墨,也不忘冲他发出一声冷笑。
少侠尴尬地挠挠头,赶紧蹩脚地转移话题:“那什么……哦对了,我们还未跟大夫正式认识呢。我叫常谙,这位是我的结拜兄弟云长生,我们……”
“噗!——”
话音未落,云不意一口茶水喷了个天女散花。
他一脸懵圈:“你再说一遍你们是谁?!”
第三十三章
云不意此刻的心情之震撼, 用天崩地裂已经不足以形容。
他看看少年常谙与云长生,看看地上的云团, 再看看窗外的天空,看看手中的茶杯。
距离常谙自报家门只过去片刻功夫,他却觉得恍如隔世。
自家师父与自家父亲决裂的苗头,在于后者错手杀死了前者的朋友,这是后续很多悲剧的源头,是命运齿轮转动的开始,是云不意决心改变的事情之一。
他以为云长生的那位朋友,不是与他有过命交情的兄弟, 就是惺惺相惜的知己,甚至于是与他有暧昧关系的红颜。
云不意替他把所有可能性都想到了,唯独没想过……那会是条狗。
情绪起伏过大,云不意反倒面无表情, 只有微微颤抖的手和抖个不停的茶杯可以看出他满心的震撼。
他早知道现实与幻想有所不同,却没想到差距会这么大。
“大夫,你怎么了?”常谙不明白自己说错了什么, 但看着云不意的表情, 他就知道错的肯定是自己, “我若说错了话, 你别介意,我给你道歉!”
“……没事,是我的问题。”云不意淡定喝茶。
常谙摆手:“不不不, 你怎会有问题?问题一定在我身上!”
他性子跳脱, 又急公好义, 这些年没少因为自己这张四面漏风的嘴得罪人。反正只要有人同他言语不合,必定是他不对, 他已经习惯了。
云长生敏锐察觉到云不意平静表面下的心绪翻涌,虽然仍生常谙的气,却到底是自家大哥,便搁下墨碇,朝云不意拱手。
“先生莫见怪,我兄长从小说话便不过脑子,如有冒犯之处,还请见谅。”
虽说他也不清楚常谙报个名字到底冒犯了云不意什么,但既然云不意反应这么大,那就一定是常谙的错。
云长生嘴上维护着常谙,心里顺手给他扣上黑锅。
“……你们不必如此客气。”云不意摩挲茶杯,眼神在二人身上缓慢地扫动、观察,渐渐变得复杂。
他的少年父亲与少年师父,跟二十年后的他们很不一样,不仅是容貌上的区别,气质、性情皆有很大出入,所以他一开始才没有认出他们。
说来讽刺,常谙虽然是云不意的父亲,父子二人却并不相熟。哪怕在二十年后,他们见面的次数加起来也不过一掌之数,除了血缘牵绊之外,实在很难谈什么父子亲情。
那时的常谙已是义军首领,统率手下二十万人马,每次要排兵布阵,要筹集粮草,要安置军民,忙得休息时间都没有。
他被敌军盯得紧,所以从不卸甲,甲胄层层叠叠堆在他身上,将他本不壮实的身形厚筑如山,往云不意面前一站,兵煞之气便以一种极具压迫感的方式侵袭而来。
因为这样,云不意曾经很不喜欢和他对面相处,只觉得他太过威严冷酷,不近人情。
可是少年常谙却与那样的他两模两样。
潇洒自在,快意恩仇,为了兄弟道歉赔笑、伏低做小,像吃饭喝水一样简单,难得的是他并不因此自卑自厌,旁人也绝不会为此就看轻他。
他简单而直率,心思都写在脸上,一眼就能看穿。
并不如山高海深,也没有不近人情。
他后来到底经历了什么,才会变成那副样子?
云不意微不可察地叹气,顿了顿,转眼看向旁边的云长生。
云长生在磨墨,认真细致,一如往后那个耐心教导他医术的师父。
二十年后的云长生比此刻的他更加英俊,也更加冷淡,大抵是混迹于市井的岁月消磨了他一身鬼气,后来的他,并不似当下这么遥不可及、比起人更像目下无尘的神。
但云不意知道他并非真的目下无尘。
爱干净到不允许一粒尘埃落在衣服上的云长生,方才为了让云团躺得舒服点,主动蹲坐在地上,任由衣摆染上尘土脏污。此时更是亲自动手研墨,只为回报云不意救了云团的恩情。
云长生不是因为看惯世态炎凉,才变成后来那个不收诊金、活人无数的神医。他本就心善心软,即便是神,也也不会成为高居庙中的泥塑金身,而是入世行善的仙。
云不意原以为自己的心性已被砥砺得坚若磐石,足以令他平静面对这两个世上最亲近的、在岁月中逆行后终至失而复得的人。
可他高估了自己的冷静,也低估了自己对他们的感情。
云不意深吸一口气,提笔蘸墨,在纸上飞快写下药方,递给云长生。
“药熬得差不多了,带回去晾一晾再喂云团服下。”他语气平稳地说,“这是药方,我还有事要忙,二位先请回吧。”
“哦。”常谙不疑有他,拿衣摆包住药炉端起,“那我一会儿让人把坏鞋和药炉送来,大夫你先忙。”
云长生倒是看了看云不意,见他眉眼低垂,神色间并无异样,便小心地抱起云团,跟常谙一起离开。
“药方上写了什么?给我看看。”
“你懂药理?”
“不懂,就是好奇——哎哟我去!长生你瞧瞧这字!”
“字怎么了?铁钩银划,写得甚有气势啊。”
“你不觉得很眼熟,和你的字迹很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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