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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宠夫郎 上(98)

作者:不曾阿 时间:2023-05-22 10:52:17 标签:生子 天作之合 穿越时空 种田文

  所以,买了桌椅之后, 黎荞牵着牛车去了书铺。

  县城有好几家书铺, 黎荞去了他之前买纸笔的那家。

  在黎荞原本的记忆里, 科举考试考的是八股文,因为电视剧里都是这么演的。

  但搜寻了一下原身的记忆, 他发现这个世界的科举不是这样的, 在这个世界没有八股文, 科举考试考的是墨义, 帖经,策论,诗赋。

  墨义,简单来说,就是从经义中抽取某句话,让考生阐述这句话的意思。

  帖经其实就是填空题,从书中抽取一句话,故意缺几个字,考生把这几个字填上就算完了。

  所以说,墨义和贴经,考的就是死记硬背。

  黎荞不怕背书,但架不住书籍多,这个世界的科举,不只是考四书五经,还有三史三传,也就是《史记》、《汉书》、《东观汉记》和《左传》、《公羊传》、《毂梁传》。

  再加上一些大家为这些书籍专门写的注释,加起来足足有大几十本。

  这么多文言文需要背,黎荞光是想一想就觉得脑子累。

  末世之后,习惯了只动手不动脑,现在让他回去当学生考试,他真的很想叹气。

  但没办法,既然决定要考科举,那背书是最基础的。

  因为诗词歌赋对他这个现代人而言,那难度不亚于上青天。

  进了书铺,有伙计迎了上来。

  黎荞今日穿的是棉布长袍,再加上他长得好,细皮嫩肉一看就没干过重活,所以伙计的态度挺好。

  “客官,小店不仅有各式书籍,还有笔墨纸砚,不知您需要些什么。”

  “买一套四书。”黎荞早就想好了。

  四书五经,那就先从四书开始好了。

  伙计听见“套”这个字,脸上的笑更多了,大客户哇。

  “客官这边请。”他引着黎荞往放着四书的书架走去:“小店的四书有手抄本和刊本,不知客官要买哪种?”

  不等黎荞回答,他立马又道:“小店的手抄本虽然是精抄本,但手抄的到底比不过刊本,客官若是拿不定主意,可以各拿一本对比一下。”

  手抄本是一些家境不好的书生为了挣钱而抄写的,相对来说,价格便宜。

  他自然是希望黎荞买刊本的。

  黎荞也想买刊本的,他问道:“两种版本各是什么价?”

  “手抄本的话,因为四书每本书的字数不一样,所以价格也不一样,但加一起的话,一套就是五贯钱。刊本的话,一套就是十贯钱。”

  伙计笑呵呵的答道。

  “……我买手抄本。”

  黎荞摸了摸钱袋子,只能这般道。

  他倒是想买刊本,奈何腰包不允许,他家现在虽然每天进账多,但花销也多。

  就不说目前还没有完工的房子了,他还想攒钱买田地当地主呢。

  只有当了地主可以收租子了,家里哪怕不做点心也有稳当的进项了,那他才能专心读书。

  反正现在只是背书,手抄本和刊本一样。

  伙计闻言,脸上的笑容不变,手抄本也是五贯钱呢。

  他从书架上取了一套手抄本的四书,让黎荞验货。

  黎荞从前没读过四书,只知道里面的一些名句,原身倒是读了点儿,但那点内容不足以检验这四本书有没有错漏。

  不过,既然能放在书铺里卖,那肯定是经过书铺的核对的。

  所以,他只简单翻了一下,便让伙计包起来。

  “客官,您是否需要笔墨纸砚呢?”伙计笑呵呵的又问。

  “嗯……买三刀草纸、两刀麻纸、一刀宣纸。再来两块墨锭,要普通的。”黎荞道。

  根据原身的记忆,大盛刚建立时,人口太少,考秀才时一些人常常找不到足够的廪生为其作保,这种情况下,朝廷对于科举考试的要求就宽松了许多。

  像是前朝,明确规定身有残疾者不能参加科举考试。

  也明确规定当两位考生水平相同,择书法出众者录取。

  但大盛的开国皇帝当时急需人才,所以不看其他,只求真才实学。

  但最近几年不行了。

  老皇帝退位,新帝登基,传闻新帝字写的一般,但他偏偏认为字乃一个人的脸面,虽然他还没有如同前朝那般,把书法水平当做科举考试的一个参考项,但天下广大学子已经开始苦练书法了。

  原身一手毛笔字写的跟陶竹这个初学者差不多,现在黎荞要考科举,自然要苦练书法。

  伙计听到黎荞此话,心里乐开了花,果然是大客户。

  “草纸一刀是三十文钱,三刀就是九十文。麻纸一刀是一百文钱,两刀是二百文。宣纸一刀是一千文。这加起来一共是一千二百九十文。”

  “墨锭的话,咱们本地产的墨锭足够用来日常的书写了,一块是四十文,两块就是八十文。”

  “再加上四书的五千文,客官,一共是六千三百七十文。”

  伙计的计算能力挺强,没有动用算盘就算出来了最终的价格。

  黎荞嗯了一声,他算的也是这个数。

  他打开钱袋子,取了个五两的小银锭,又拿出一贯钱,最后又数出了三百七十个铜板。

  这些钱给出去,钱袋子空了一半,再加上书桌和椅子的三两银子,一天的进项没了。

  这谁不说一句读书贵呢。

  抱着书和纸回到牛车上,黎荞直接回了村子。

  他到家时刚好是中午,黎春桃已经把午饭做好,今天的午饭依旧丰盛,卤鸭脖鸭杂,炒南瓜,玉米馒头,米酒汤圆。

  米酒的酿制方法很简单,黎荞在教黎粮做麦芽糖时随手酿了些米酒。

  再加上汤圆的做法也简单,所以米酒汤圆如今已经成了他家的一道甜品。

  今天的汤圆是玉米馅和黑芝麻馅的,哪怕连着吃了好些天的玉米,但陶竹依旧没有吃腻。

  在饭桌上,黎荞说了今日的花销。

  黎大山听的直咂舌:“小叔,今后我一定跟着你好好识字,你花一份的钱,咱们识三个人的字!”

  黎荞闻言有些无语,这傻小子是因为心疼钱所以才愿意努力识字。

  陶竹却是狠狠点头:“大山说的不错,这钱不能白花。”

  要钱尽其用。

  说罢他看向黎春桃:“春桃,你愿意读书识字么?你若是愿意的话,我教你。”

  “……还有我的份啊?”正在啃馒头的黎春桃闻言,傻了。

  她是姑娘家,她也能读书识字?

  “只要你愿意学,那就有你的份。咱们虽然考不了科举,但咱们家现在做生意,每日都需要记账,认几个字肯定比当睁眼瞎强。”

  黎春桃闻言,想起黎荞、陶竹都出门时黎大山和她忙的脚不沾地,但黎大山依旧得给乡亲们称重算钱记账的忙碌场景,于是毫不犹豫的点头。

  “好,我学。”

  若是搁以前,识不识字的,对她而言没有什么区别。

  但现在不一样了。

  她若是识字,能读能写,那能帮黎荞、陶竹不少忙。

  “你愿意学就好,今天下午做完点心,我就教你写你的名字。”陶竹笑道。

  这么算下来,就是花一份的钱,识四个人的字。

  顿时便宜不少呢。

  “嗯!”黎春桃重重点头。

  黎荞:“……”

  行吧。

  识几个字,总比当文盲强。

  下午,点心做完之后,陶竹果真拿起了小木棍,开始教黎春桃认字。

  黎大山也翻着他的账本,拿着小木棍在地上比划上面所写的村人的名字。

  黎荞则是回了屋子,今天新买的书桌放在了他和陶竹卧室的窗前,坐在崭新崭新的书桌前,他翻开了四书。

  此时没有标点符号,读书的话,全靠他自己断句。

  幸好原身是有那么一点点底子的,不然的话,又是繁体字又是没有标点符号,那他肯定头大。

  简单翻了一下,这四本书里,数《大学》的字最少,只有薄薄的几页。

  于是黎荞将余下的三本书放到一旁,把《大学》搁到了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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