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要当你哥哥(30)
别墅带花园,花园里有泳池。
两个人在这与世隔绝的地方过得很舒坦,白天烧烤游泳,夜晚彻夜不眠地狂欢。
神仙大概也就这么快活了。
周怀曦睡到大中午,醒来见不到路言勋。
揉了揉眼,他从窗户看出去。
路言勋一个人躺在花园的躺椅上,手臂搭在额头上方,戴着耳机晒太阳。
周怀曦伸了个懒腰,在浴室里洗漱完,拿上早餐牛奶,只穿了件衬衫就出去。
衬衫扣子随意懒散地扣了两颗,也没扣好。
路言勋穿着一件蓝色的外套,里面没穿衣服,露出精壮的胸膛。
周怀曦把早餐放在躺椅旁的桌子上,咬着面包,拍了拍他的脸:“吃吗?”
“我吃过了。”路言勋顺势抓住了他的手。
周怀曦抽了一下手,没抽开,就这么让他抓着:“这是什么”指着桌上一盘颜料盒。
路言勋看了眼他指着的东西:“水彩颜料,原本想画两张画。”
结果现在包装都没拆。
周怀曦吃下最后一口面包,把那盒颜料的包装拆开。突然一个坏笑:“你上次不是说你想纹身吗?”他挤出颜料,拿起颜料盒里附带的画笔,沾上一抹红色,在路言勋腹部上画起图案。
路言勋手指划过他的手臂:“哥哥要画好一点,毕竟晚上是它在你身上……”
“谁说一定在我身上?”周怀曦抬眼看他,直接坐上路言勋的身,画笔继续在他腹部上描出一朵朵火焰红花。
坐得久了,彼此有些动作,都挺撩人。最后顺势以这状态春光十八限。
大人的世界越来越不知羞耻。
路言勋果然是长大后经验老到,躺着边动着享受,边点起一支烟抽。
烟雾在他二人的呼吸之间弥漫。
桌上餐盘里有一根巧克力味的pocky,路言勋想起些回忆。他把烟放下,拿起那根pocky,叼在嘴里,向周怀曦眨了下眼:“要再玩一次这个吗?”笑得一脸清纯。
周怀曦感觉身子越来越热。
能这么清纯的欲,想来也只有他路言勋能做到。
周怀曦欺身过去,咬住pocky的另一端,一口一口慢慢地吃,吃到末尾,伸出舌头,舔了一下路言勋的嘴唇。
路言勋按住他的头吻上去,舌头就势滑进他口中。巧克力和奶油面包的味道充斥着这个漫长的吻。
耳机里的音乐正好放到狂野的歌曲,路言勋行动跟着粗野起来。
偷跑进花园的两只野猫在打架,打得十分凶狠。打着打着,打来了这张承受着“生命所不能承受之‘激烈’”的躺椅下。
周怀曦拿在手上的笔掉下去,那两只野猫都是一吓,急忙弹开。
衬衫滑下一半。周怀曦肩头在阳光下发着微微晶莹的亮光。哪怕最后落上去的牙印,也没破坏这个美感。
时间真是把杀人的刀,以前可以为彼此脸红的人,如今唯一因对方脸红的时候只有生理反应。
以前讨论着去哪里约会都会有些小悸动,如今即便讨论晚上要玩什么花样都像个老手。
岁月啊。
第65章 〖番外二〗女流氓与美少年(BG慎!路父母的年少往事)
我爸妈也许是很随便的有了我,很随便的生了我,所以连名字跟性别也很随便的给了我。
上户口那天,外婆从老家给爸妈带来三斤洋芋。俩人一看大好,孩子直接取名杨遇。
从名字不像个女生的那一天起,我的性格好像就围绕着这个中性的名字而形成。
七岁抢男生糖果。
八岁跟男同学打架。
十二岁翻墙逃课去剪短了头发。
十六岁被老爸当街抓着头发打骂。
十七岁珍藏的工藤静香写真被母亲撕来垫锅底,为此要和家里断绝关系。
十八岁离家出走结识“秋名山”飙车好友,过起了冲动暴躁飙车一族的青春。
我的青春是浮躁混乱得像日本八十年代的热血漫画,混着点国产狗血八点档孩子叛逆父怒母悲的家庭伦理剧。
从没想过它会衍生出韩国零零年代爆炸生产的烂大街爱情影视片。
有些不同的是,在这艰难卓绝诞生出的爱情片中,我担任的角色竟然是男主。
十八岁是我人生中最绚丽的一笔色彩。
这绚丽的一笔色彩和我的黑历史完美融合在一起,以至于我每次回忆跟路笙相遇的场景,美好怀念中总夹着三两尴尬。
那天跟同伴帅气地从小秋名山上飙着摩托下来,刚准备去光顾光顾街口生意惨淡的豆浆摊。步子才迈到摊口,我俩就碰上了大敌。
男人,中分油头,白衬衫,羊毛衣背心,金丝眼镜。站在我们面前,板着张脸盯着我。
靠。我班主任。
我拉着同伴转头要走。
又来一个男人。啤酒肚,短寸头,轻微秃,来势汹汹凶神恶煞,指着我鼻子臭骂:“你这个死孩子巴的!”
一刹那间,我差点没腿软。
靠。我爸!
“前面的都给我让一让!!”
我带着同伴,在人流拥挤的街道上疯狂逃命。我那每次骂起粗话来都像在骂自己和自己老婆的父亲,抄起饺子摊的擀面杖,一边骂我一边狂追,每次距我半米远时总试图用擀面杖敲爆我脑壳。平日里温文尔雅的班主任在这场追逐戏中不遑多让,即便东碰西撞身子歪歪扭扭双手要撑着眼镜,也不肯放弃对我们的穷追不舍。
路边遇到开店的我二叔、三伯、四婶,老父亲一声招呼下,一群亲戚一同下场展开对我和我同伴的追杀。
我的老父亲,势要让我在这整个区出名。
就在这种夹缝生存的艰险时刻中,我以敏锐的直觉发现前方刚从蛋糕店里走出来的那个人。
那是人群中最亮眼的小美人。乍一看长得像木村拓哉,眼睛两分像陈坤,侧影还有几分神似宝井秀人。
我瞪大双眼,心脏飞速跳动,思绪翻腾滚涌,千言万语,汇成一句“震撼我妈”!
我的爱情瞬间开了花。
在和同伴被“追杀”的过程中,我被这闪亮登场的爱情迷了心智,竟还不忘抽出空档伸手抓过街边花店两支玫瑰花,一个躲父亲挥来的擀面杖的转身,顺手把那两支玫瑰花送到那位美人面前。
这拼出性命土到极致的表白让美人猝不及防接住玫瑰后,傻了眼。
我和他一瞬对视,跑了。
老娘。
不。老子要泡到这个美人。
不管这人是男是女。
从我得知小美人每周三下午会去蛋糕店买蛋糕的那一天起,周三下午成为我一定会旷课上街蹲蛋糕店门口的日子。
小美人名字叫路笙,虽然长得漂亮举止端庄,但性别是个实打实的男性。
管他呢。反正我的爱情之花已经长在他头顶上,他就算是个人妖我也得拼尽全力。
我搭讪、偶遇、直白、委婉,母亲爱看的韩国爱情片里男主男二用过的方法,我照搬照抄一样不落。
拳打棉花脚踢豆腐大概就是这个理,不管我如何横冲直撞地展开生猛攻势,路笙小美人总会等我作完之后,给我一块小蛋糕,微笑着说:“早点回家吧。”
我要晕厥了。
这朵花长在了沙漠里。
为了守护沙漠里的这朵花,我那年吃过的蛋糕差点让我患上糖尿病。
我应该要感谢十九岁那年路笙回家路上遇到的劫匪。
那天刚开着摩托从小秋名山上下来,我撞见几个专门抢劫的人围住独自走在回家路上的路笙。
别说我的小美人被人欺负我冲上去就是一个暴打,难得一个英雄救美的机会来了,我怎么可能会放过。
可我忘记。
我虽然精神上忘记自己是女性十几年,但我的身体忘不了。
即便冲下去一个人挑他们一群,我也难以抵挡这四五个男生团结起来的力量。
千算万算没算到,我抓住的这个“英雄救美”的机会,在下场后顺手转给了路笙。
小美人的战斗力还是不差的。打垮那几个抢劫犯后,他朝坐在地上看傻眼了的我伸出手,问我:“没事吧?”
我尴尬。
我处境窘迫。
我无地自容。
手不敢给他,自己撑着地板爬起来,笑着说:“长得漂亮就不要自己一个人回家嘛。”
灰落落爬回我的摩托车上,戴上头盔,我要走了。
他突然来一句:“那你送我回去吧。”
来,上来,姐姐的摩托后座永远为你敞开。
我开车载他疾驰在无人的街道上。
一年的穷追无果,使我人生陷入绝望。
最无望的时候,想最后一次滥用我不成熟的年纪,用不成熟的方式为这场初恋画上句号。
我把车开上了小秋名山。
坐我后面的路笙高声问:“这条路不是回我家的路啊?”
我说:“是啊,我要把你带到山上杀了埋掉。除非你说你和我交往,我就放过你。”
那年温和得泉水一样的路笙,不知道上辈子干了什么毁灭地球的坏事,倒霉到遇到那年疯子一样的我。
在我后座的路笙沉默。
我在猎猎风声中大声问:“怎么样?如果你不答应,我下车后就亲你了。”
一直把车开到山顶,路笙都没给我回应。
他可能宁愿被我杀了吧。
抵达山顶,我刹车,从车上下来,一边拿藏在车座下的绷带,一边对四处张望的路笙说:“快点吧,快点趁你有生之年最后看一次夜景,马上你要死在我手上了。”
手臂上有伤,是刚刚和那群劫匪打架留下的。我用嘴咬出绷带的头,缠在手臂的伤口上,嘶了一声。
路笙走过来,拿过我手中的绷带,细心地替我缠好。
我抬眼看了看他的脸,用不认真的玩笑语气说:“是和我交往,还是让我亲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