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魂(4)
又低头看了看床上的人,我笑了笑。难怪古往今来,无数人前仆后继痴迷戏子。心甘情愿,红颜祸水。
念头起来了,那人偏偏又动不得。幸而一张脸没有半分损毁,仆役又不敢随意进房打扰。
我俯下`身子,噙住那对柔柔的红润嘴唇。那人虽睡着,呼吸匀净绵密一如往常,反而更令人无限遐想。欲念愈发高涨,我忍不住自渎了一回。
那人只是躺着,似乎丝毫不知道身边发生了什么。我百无聊赖,只好拿过一旁的报纸,念了起来。
“天福帮多名元老隐退,台北街头势力大变天!”
“豪华酒店集体捉奸,女当事人竟是黑帮过世大佬未亡人?”
“歌仔戏当红小生酒店坠楼扑朔迷离,是否为情身亡?”
忍不住嗤之以鼻,都是这种赚人眼球的无聊小报。报纸被翻动得哗啦哗啦,我耳边又响起阿扬在电话里的汇报:
“洛哥,他们上钩了……是的,金地酒店2013房,我们有内线布置了监控,他们就在里面……这事需要快准狠,乱麻斩得越早越好……不,不需要你亲自出马,我已经备好了证据,到时候往那帮老头子脸上一摔,保证他们说不出一句多余的话……
“不过,洛哥……唱戏的那小子,你真的——你真的放得下他?”
脑子里像是有个角落在痒痒,我躺在一旁,拿报纸盖住脸,拼命笑了好一会儿,才停下那股不可抑制的痒意。我笑得连眼泪都出来了,不得不拿袖子使劲擦脸。侧过头,那人躺在床上,干净利落的五官平如死水,没有半点笑意。
然而我觉得安全。如果那双眼睛睁开,我或许不知道如何回答他。可是他闭着眼睛,无知无觉地躺在我的身旁。
我想起在彼时在树荫下,他抱着双膝捧着笔记,抬头对我微笑,递过来一枚云片糕。
我想起在林百货的顶层,他躲在人群之后,借着棒球帽和墨镜的遮挡,衔着半口司康饼,轻轻送到我嘴里。
我想起台南那十日十夜的闷热和粘腻,我们疯狂纠缠,眼、耳、舌、手指和身体。每一寸皮肤都是津津的汗。
而此刻唐奇躺在我身边,一动不动。
“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三十多年前,有个男人收养了一个无家可归的小男孩。男人对男孩很好,就像自己的亲生骨肉一般,宠着他、细心教导他。男孩渐渐长大,男人的事业也渐渐做大。男人认识了更多的人——更多的女人。他对一个女人着了迷,可是他忙得很,于是总是派男孩到女人身边跟着她。你知道,女人这种生物是不可捉摸的。女人爱男人吗?也许她爱他,也许她只是贪恋他的钱和权力,她并不爱他。于是有一天,男孩发现,自己被灌醉以后,和那个女人滚到了一起。女人求男孩带走她,男孩一口回绝。只是他怕伤了男人的心,于是没有告诉男人半个字关于发生的事。
“渐渐地,男孩发现男人对自己的态度改变了。男人仍然像以往那样倚仗自己,态度却有了微妙的疏离。男孩想不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于是更加卖力,想要让男人重新信任自己。有一天,男人指派男孩去‘教训’一个人,用男人的原话说,‘拿把假枪在他面前吓唬一下,教他害怕。’可是假枪变成了真枪,‘教训’变成了谋杀,普普通通的人变成了政府议员,男孩自己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就已经浑身带血扒着黑色的石斗列车,在逃亡的途中了。
“天知道男孩跟着货运列车,漂泊了多久日子。他从列车上下来,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不知道自己要向何处去,只是胡乱在南方夏夜的倾盆大雨中步行,想找个地方过夜,想找口东西吃。他走啊走,在乡下公路上,看不到一辆过路的车,看不到一间亮着灯的房子。
“他走到一栋别墅前——与其说是别墅,不如说是一幢稍宽敞点的木屋。那一夜的雷声很大,闪电很亮,但他仍然听见了隐隐的争执声。
“他看见一个小男孩跌跌撞撞从屋子里冲出来。他听见屋子里男人在对女人谩骂,说她养的是私生子。
“……
“男孩在台南东躲西藏,后来又去了别的地方,度过了很久……有一天男人的手下找到他,说当初的谋杀案被摆平,他不用再流亡……他回到男人的家,发现男人在议员死后更进一步飞黄腾达,而当初说要跟男孩逃走的那个女人,变成了男人的情人……”
我低下头,把一只略微发冷、指节分明的手掌放进自己掌心。医生说了,坠楼引起的植物神经损伤,如果不靠外界力量多按摩,就会很快缺乏血液循环而萎缩掉。我展开那五根手指,放在掌心慢慢揉搓。
他听不到。触摸不到。感受不到。
这样才好。
“男孩有时候问自己,为什么不干脆一走了之——男人有钱,但他并不需要这些钱。有时候他也盘算,为什么不直接动手,把男人和女人一起给干掉。”
五根手指被渐渐揉搓回暖。我小心地把那只手掖进被子里。唐奇仍然睡着,他无动于衷的表情在荧光灯下,看起来安静得令人心安。
我忍不住俯下`身,抱了抱他。
“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我想起了那个女人。不是苏姣姣,而是在台南的那一夜,那个被摁在玻璃窗上,濒死的女人。
“我想,他当年一定很爱那个女人,那样一张脸。
“不,我看到你的时候,我想,我见到了他年轻的时候。他年轻的时候一定很像你,有着跟你一样的青春活力,和那样一双桃花眼。”
我忽然想起了什么,从床头柜上拿起一个笔记本。
笔记本上如疯魔般画着红色和黑色的大块痕迹,男人的手与女人的脸,以及不可名状的残肢断臂。阿扬从私家侦探手里拿来的报告说,唐奇自从五岁父母车祸去世患上离魂症,就落下了这个胡画乱写的毛病。
笔记本的一侧写着文理学院的功课,另一侧,是屈原的《招魂》。
我将唐奇另一只冰冷的手握在手心里。笔记上的字迹干净利落,一如它们曾经的主人。
魂兮归来!北方不可以止些。
增冰峨峨,飞雪千里些。
归来兮!不可以久些。
我不相信世间有灵魂一说,也不相信世人能够招魂。
但是唐奇躺在那里,表情那么宁静安详。
仿佛他只是在做一个梦。梦里有欢笑,有阳光,有一切的密不可分。
以及,我的灵魂。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