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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管(44)

作者:栗子雪糕 时间:2024-03-09 10:52:25 标签:年下 职业 包养 欢喜冤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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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宋思衡跟李恪又去了同一所大学。每逢寒暑假,伏雪华都会邀请李恪来家里玩。

  伏雪华对李恪很是喜欢。宋思衡向来特立独行,宋钦深居简出,而李恪为人和善、性格也好,比那两个儿子都更好相处。

  偶尔会有一两次,李恪敲门时是宋钦来应门。宋钦也不过跟他点了点头,再无多话。

  唯独有一次例外。有一年寒假,临近春节,李恪考完最后一门通识课,恰好遇到了江城难得一遇的大雪。宋家花园别墅门口的积雪没过了脚踝。

  风雪中,李恪按响了院子的门铃,半分钟后,里面传来了应门声。

  宋钦穿着一件白色的羊绒毛衣来开门,难得地没有戴眼镜。雪花落在他的发间,像是一幅画。

  李恪被飘洒的雪花模糊了视线,竟呆立在门口没有动弹。

  “快进来。”宋钦忙拉住他的手,把人拽进了屋子,“我去给你热一杯姜茶。”

  而除此之外,大多数时候的宋钦,都是沉默的。

  每次这种家庭聚餐,宋钦都是最晚下楼的一个。吃饭时他也并不多话,偶尔提到跟他学科相关的事,他才会说那么一两句。

  以至于李恪开始怀疑,那一晚在海滩的帐篷里摘下眼镜的宋钦,和那个在雪地中拉住自己手的宋钦,是不是只是他自己的幻想,其实并没有真实存在过。

  李恪读的是人文社科学科,与宋钦并没有太多交集。李恪没有太多的理由跟宋钦保持联络,只有偶尔的过节过年,他会主动发去一两封祝福。

  多年间的情愫被稀释在短暂的来信中,逐渐被撕扯成了一道单方面的红线。

  李恪一个人被困在了十年前的海岸边。

  他总在周遭人的口中得知宋钦的近况,他硕士毕了业,又去读了博,然后留在了江大任教。十九岁的夏天离他们越来越远。他们之间薄如蝉翼的牵扯,也被时间撕成了碎片。

  -

  宋钦是在去年年底的一个晚上,忽然给李恪打来了电话。

  而那日的下午,他们才刚刚在思程办公楼的展厅里见过面,旁边还坐着宋钦的相亲对象。

  他作为宋钦生命中一个合格的过路人,没有过问,没有打探。他礼貌地给两人各倒了一杯柠檬水,然后便是如坐针毡的一下午。

  他不明白宋钦为什么要在这种时候给自己打电话。

  “喂?”李恪的声音不自觉地微微颤抖。

  “我想约你喝个酒。”这是宋钦的开场白,“今晚有空吗?”

  晚上九点半,宋钦和他约在了附近的一间清吧。宋钦穿着一件米色的毛衣,外面是浅灰色的羊绒外套。

  这么多年来,李恪很少见到他不穿衬衣的样子,比平时看起来要放松得多。

  清吧里有乐手在演奏钢琴,曲目听着有些耳熟。

  李恪听宋钦讲了很多他读博的见闻,他难得听宋钦一次说这么多话。仿佛这么多年来,他们之间的空白都没有存在过。

  直到钢琴前的乐手下了台,重新换了个爵士乐队上台,李恪才意识到时间已经很晚了。

  回程的车上,李恪沉默了半路,直到遇到一个红灯,他才转过头来,问宋钦:“你还记得十年前我们去海边露营的事吗?”

  那一刻,宋钦倏地摘下了眼镜,朝他笑了笑:“啊,当然记得了。那时候你还是个毛头小子。”

  李恪的喉结滚动了两下,红灯转绿,他踩下了油门,车匀速开出了待转区。

  车里沉默了几分钟后,宋钦忽然转头问他:“能去你家看看吗?”

  -

  如今再回想起来,李恪才发现处处都是线索。只是他唯一没有预料到的,是宋钦竟然对宋思衡有如此深的恨意。

  早在去年,宋钦要跟他们去北市的时候,自己就该有所察觉的。然而当时他这个傻瓜还沉浸在要跟对方一同出差的喜悦里。他特地预定了一家米其林餐厅,点了店里最顶级的葡萄酒。

  而宋钦做了一个完美的局,环环相扣,拿到了自己想要的机密,在北市的那晚他等不及天亮就就要走。自己还想自作主张让对方多留一晚。所有的城府在宋钦眼里不过是一个配角的拙劣表演。

  宋钦不是会轻易露出马脚的那种人,他为什么要在给徐朗的密信里留下如此明显的线索,让宋思衡能追查出他当时的位置。答案昭然若揭。

  他,李恪,在宋钦眼里是个绝佳的嫁祸对象。

  李恪离旋涡中心的距离太近,一旦祸水东引,宋思衡必定会对李恪起疑。宋钦也自然可以全身而退。

  只是宋钦算错了一环,他没有想到这谜底最后会被李恪亲自揭开。

  十年前的夏天开始的朦胧爱意,最后彻底死在了这一年的倒春寒里。

  【作者有话说】

  宋钦的动机后面也会讲。感谢大家的订阅和海星~

 

第37章 牡蛎壳

  江城的深夜,空旷的公寓复归平静。

  宋思衡方才给自己倒了一杯水,但却忘了把厨房净水器的龙头关严。

  滴——哒——滴——哒——水滴掉落的声音像是秒表执着的走字。

  宋思衡独自一人坐在餐厅,仰头看着天花板。雪白的石膏面空无一物。

  宋思衡对李恪离开前所说的一切都无法消化。他更不明白宋钦做这一切的意义,也不明白为什么宋钦要绕这么大一个圈子,只为了给自己如此沉痛的一击。

  多年来,他们都井水不犯河水,互不干涉,两人不说友好,但至少和平地一起过了二十余年,为什么要在这个节骨眼上对自己刀剑相向?

  或许这个世界本身就是失序的,很多事情很难得到合理的精密解释。

  然而此刻,他的脑袋里已经存储不进更多的东西。脑海中恍恍惚惚有一个人影出现,消失,又出现。

  有时是那只骨骼分明的修长大手,是野蛮生长的长睫毛,是乌黑漂亮的瞳孔。无数个细节闪现,最后只剩下那束在别墅书房静静躺了一夜的红玫瑰。

  宋思衡兀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穿上外套后径直去了停车库。黑色的跑车刺破夜幕。

  江城的初春仍是水气充沛。车开到了一半,乌云开始汇聚,天边的墨色愈发浓重,不过一个红灯的功夫,外面就下起了雨来。车窗前的雨刮器自动开启,雨水在玻璃上四散逃亡。

  公寓距离那家便利店要开三个路口。

  宋思衡接连遇到了三个红灯,车开开停停,人几乎失去了耐性。二十多分钟后,宋思衡才赶到了便利店旁的停车场。

  宋思衡随意地倒了两把,把车塞进了停车位后,就急匆匆地下了车。

  外面大雨倾盆,宋思衡忘记去后备箱拿伞,而是直接冲进了雨里,雨水瞬间打湿了他的头发和肩膀。

  叮咚的一声,便利店的电动门应声打开。

  “欢迎光临!”里面的营业员朝他笑着打招呼。

  宋思衡甩了甩头发,抬头一看,收银台后站着的却不是杨晓北,而是一个完全陌生的面孔。

  深夜的便利店,只有他们两人面面相觑。

  “您好?想买什么?”营业员见他面色很差,探过头来问道,“或者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吗?”

  水滴顺着宋思衡的头发流到了颈间,他缓了缓开口问道:“刚刚这边的那个男生呢?”

  营业员显然有些愣住了:“啊?哪个男生?”

  “收银员,原来站在你这边的那个人。”宋思衡来不及组织语言,拿手掌在头顶比了一下,“个子很高的那个。”

  “哦哦,您说的但是小杨啊?我们刚刚交班,您是他朋友吗?”

  宋思衡连忙点头:“是,他现在人在哪?”

  那营业员朝门外指了个方向:“你去后面看看,他刚刚去换衣服了。不知道有没有走。”

  宋思衡转头就往外面跑去,不顾营业员在他身后大喊:“先生!我们这里有伞!”

  狂风将暴雨吹得像细密的针,一针针刺在宋思衡的皮肤上。他绕着便利店跑了一大圈,才在北面看到了那个熟悉的人影。

  便利店的建筑背后,有一块蓝色的雨棚。那人已经换下了深蓝色的制服,穿着宋思衡熟悉的那套黑色卫衣。只是他身边还站着一个男人,两个人站得很近,看起来交谈得很热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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