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然果然笑了一路。
车子停到地下停车场后,他被沈时压着亲昵了会儿。
唇肉被亲的红红的,眼尾也勾着抹湿红,看起来懒洋洋地,被沈时抱进空间很大的后车箱,哄着他把鞋脱掉,给他看磨得很疼的脚后跟。
这鞋是叶然为了跑步专门买的,谁曾想今天出了问题。
沈时皱着眉,看着他已经渗出血迹的右脚后跟,叶然皮肉白皙细腻,脚上也是,这点磨掉的皮看起来触目惊心。
沈时眼神黑沉,嘴唇逐渐抿成一条直线。
这脚前段时间经常被他抓在手上玩,连脚踝上的链子,都是他精挑细选、珠子磨得都没有一丝棱角后,才给叶然戴上的。
现在破了皮,当真让他说不上来的烦躁。
叶然似有所觉,往他怀里蹭了蹭,安慰他:“就是看着严重,涂点药后天就好了。”
沈时嗯了声,目光低垂着,问他:“还有哪儿难受?”
“没有了,”叶然笑道:“哪儿有那么金贵。”
男生一般都皮糙肉厚,他之所以被磨破皮,也是鞋的原因,自身还是很耐造的。
不然就沈时在床上那个痴迷劲,早把弄得他直不起腰了。
沈时却没说话,一点也没耽误,径直抱着他回了家。
屋子里准备有急救箱。
沙发上,叶然抱着抱枕,垂着眼皮看着沈时。
沈时不光开了客厅的大灯,还特意放了盏台灯过来,对准叶然的脚后跟,找出碘伏和棉签,谨慎又耐心的,一点点擦去血渍,消毒。
叶然没感觉疼,沈时的眉头却越皱越紧,那破掉的皮得剪掉,不然会影响伤口结痂。
到这一步,沈时脸色几乎沉得要滴出水,手上的力度却越发轻柔,边小心翼翼地拨开粘到伤口上的皮,边低声问他“疼不疼”。
伤口处刺刺麻麻。
叶然下颌抵着柔软的抱枕,安静内敛的眸子如水般流淌,很乖的说:“不疼。”
“真不疼?”贴好纱布,沈时不咸不淡的撩起眼皮,脸上的神色仿佛在这一刻尽数消失,眸色却黑沉沉的,盯着他:“那么大一个口子,为什么不早点跟我说?”
居然还强忍了一下午,要不是刚才在车里亲的有点燥,他下意识去摸叶然右脚的脚链,估计叶然还能忍到走回家。
叶然自知理亏,声音放得低了些:“我以为只是磨红了……”
沈时静静地盯着他,那双幽黑深邃的凤眸似乎敛着某种情绪,片刻后,他起身,语气淡淡的:“下次再有这种事,别忍着。”
说完,不等叶然回答,他便走进浴室。
又是五分钟后,沈时端了盆水出来,他神情还是有些冷,却蹲在叶然面前,抬起他的脚,动作轻柔的放到盆沿上。
他素来冷傲的、挺拔的身躯再一次在叶然面前弯下,苍白修长的大掌撩着温水,十分细心的避开叶然脚上的伤口,冲洗着其他部位。
叶然一动不动,直到沈时给他擦完脚,把他塞到落地窗旁的榻榻米上,他才望着窗外的万家灯火,浅浅笑了下。
夜晚的京城繁华依旧,川流不息。
霓虹灯光映在落地窗上,耳边还有浴室里沈时涮盆、洗着两人贴身衣物的沉闷水声。
叶然托着腮,眼睛亮亮的,脸颊笑出了唯有自己能看见的小涟漪。
就像安瑜所说的那样,他不知道五年后、十年后的沈时还会不会像今天这样宠爱的对待他,也不知道五年后、十年后的沈时会不会依旧喜欢他。
他只知道,现在的他,很喜欢沈时。
而现在的沈时,也很喜欢他。
日子是一天天过下去的,他没有那么悲观,认为爱情早晚会消弭;也没有那么天真,认为任何人都能数年如一日的不变。
他拥有了这个阶段的沈时,便不会去想未来的叶然会拥有哪一阶段的沈时。
他对未来充满热枕与希望。
在这一刻,他看着万家灯火,很认真的祈愿。
愿朝朝暮暮。
岁岁年年。
……
“在看什么?”
耳边响起低沉的呼吸,肩膀也抵到身后人温热结实的胸膛。
落地窗洁净的窗面上,倒映出了另一张脸,男人搂着他的腰,倦怠的坐在榻榻米上,掀起眼皮,随他一同看着繁华的夜景。
那颗藏在胸膛里的心脏,在抱住他的刹那,很快的跳动了几下。
霓虹灯闪烁晃动。
屋内不知何时关了灯,只开了落地窗旁橘黄色的小暖灯。
叶然说:“在看你呀。”
沈时一怔,搂在他腰上的双臂缓缓收紧,低低的、轻轻地笑:“我有什么好看的?”
“不知道,”叶然侧过脸,仰头亲了亲他的下颌,乌黑纯然的眸子比星光还要明亮透彻,“但我今天发现,我好喜欢你。”
喜欢到哪怕迷茫于未来,也想和你一起朝前走。
沈时呼吸一窒,胸膛里的心跳再次急促的、飞快地跳动起来,足足过了十几秒,他才重新开始呼吸,空白的大脑有了思考的能力。
他看着镜子里重新开始看风景发呆的叶然,温柔的、宠爱的亲了亲他的脸颊。
叶然被他亲的笑起来,温温软软的脸颊亲起来甜甜的,好像藏了蜜。
“我也是。”沈时说。
他看着叶然不太明白的眼神,温声重复了一遍:“我也是。”
很幸运,他能在如此年轻的岁月里,找到想要共度一生的人。
他们的未来会比很多人都长。
他们的幸福也会比很多人都多。
不论现在叶然对他的喜欢有几分,他都会慢慢蚕食、扩大。
望着窗外的万家灯火,璀璨群星。
沈时抱紧叶然,在心里虔诚的、认真的许下愿。
愿朝朝暮暮。
岁岁年年。
——【正文完】
第69章 番外一
烈日炎炎, 蝉鸣聒噪。
金秋九月,秋老虎来势汹汹,暑气蒸的沥青马路好像也变得扭曲怪异。
新一批大一新生已经入校, 学生们新鲜又陌生的脸上充满了对大学生活的向往与渴望,只是此时他们却遇到了大学生活的第一道坎。
——军训。
京大偌大的操场、林间小路上皆是穿着迷彩服的学生。
正是下午两点五十分, 太阳实在太大,教官们高抬贵手, 也怕这群娇生惯养的孩子们真出事,以方阵为单位让他们各自躲在梧桐树下乘凉。
即便如此, 同学们还是被晒得蔫蔫的, 满身大汗、抬不起头。
“窦燃, 你都不热吗?”计算机系第一方阵里, 有同学小声的问坐在身前的男生。
炙热的阳光下, 他斜前方的男生身高腿长,体型优越, 一头黑发被挑染成张扬的银色, 懒洋洋地眯着眼,看起来随性又散漫。
穿过枝桠的斑驳光点洒在他脸上,勾勒出一双漆黑狭长、犹如浓墨晕染的眼,他长相过分出挑,五官英俊、轮廓分明, 按理来说是讨人喜欢的资本, 偏偏气质太冷, 仿佛对周围的一切都不感兴趣,让想要搭讪的同学们无从下手。
方子渊知道这个室友的德行, 那右耳朵上的三颗耳钉才被他摘下没多久, 虽然这人表面上看起来行事毫无章法, 实际上却很有度数。
和前几天那个在寝室里一脸不耐、高傲猖狂的模样截然不同。
方子渊打小心细,莫名觉得眼前这个沉默下来的窦燃,更令人忌惮、害怕。
‘窦燃’……不,应该说沈时,漫不经心的回头看他一眼,语气里有几分没睡好的倦意:“不热。”
方子渊听出他不想继续话题的意思,讪讪闭了嘴:“哦,那挺好。”
只是闭嘴归闭嘴,他眼神却不停的闪烁。
上大学前,方父就和他彻夜长谈过,明确告诉他,上大学归上大学,人脉归人脉。
京大里卧虎藏龙之辈很多,让他一定与人为善,多条朋友多条路,这也是他们方氏之所以能在金融动荡的这些年,一直发展至今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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