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点钟在N城已经是下班高峰期了,好在他们约定的地方是市中心的一家韩式烧烤店,离林子易上班的地方步行20分钟。
那个表弟媳介绍的姑娘在Q上聊过几句,比他小2岁,今年26,女人到了26,也成剩女了。那时林子易上班忙,忘了聊些什么。前两天他妈又电话来催了,说什么我们做父母的年纪大了,想在有生之年看到你成家立业,难道这也错了?
林妈是家里的太上皇,她一个喷嚏声都可以把林爸心疼的半死,他有什么办法?于是就约了那姑娘见见。人家姑娘也大方,随口一个答应,林子易想,她估计找男人也找的急。
才把车钥匙借给赵日升,那该死的鬼天气就下起了毛毛细雨。想着没几步路,就跑了过去。20分钟的路程,8分钟就跑到了。
烧烤店里面倒是热闹,可林子易一个人进去显得有些矫情,于是在旁边的KTV大厅里等那姑娘。
TKV的大厅很大,坐在里面的沙发上听着歌,玩玩手机游戏,不错。
于是这一等,姑娘说2分钟的时间,林子易又等了半个小时。
半个小时后,人家姑娘来电话了,问在哪儿呢?她到门口了。林子易赶忙从TKV里跑出去,看见烧烤店的门口站着一个白色T恤,浅蓝色牛仔裤的女人,一双黑色的高跟鞋。
之所以用女人来形容,凭她前凸后翘的S形身材,怎么也找不到女孩的感觉。姑娘很高,穿着7公分左右的高跟鞋,林子易用余光瞥了一下旁边门面的玻璃,发现这姑娘的海拔跟他一样了。他172公分,不算残废的身材,这姑娘有165以上,是绝对超优的发育。
“哈喽,我林子易,你徐万晴吧?”
“嗨,你好。”姑娘笑的很淡,第一印象不错。 第3章
【有人说同性恋不是后天养成的,而是先天具备的。】
其实林子易很不喜欢烧烤店,那种全身都油滋滋的味道,像是从地沟油里滚过一样,可是人家姑娘喜欢。
走进烧烤店,选了两个人的位置,58块一位的自助餐。坐在位置上,林子易不知道怎么下手,天晓得他是第一次来吃烧烤,感觉像是刘姥姥进了大观园。
“菜在下面,我们去拿吧。”姑娘开口。
“OK。”没吃过烧烤的自助餐,可也吃过斗牛士的。一块牛排198元,里面吃的随意拿,红酒另外算。
林子易端着盘子拿了些鱼和鸡翅,回头见姑娘在后面,她拍了拍他的肩膀:“调料在那边哦。”
“谢谢。”嘴巴上林子易很礼貌,实际上心里有些想法,既然姑娘去拿了调料,干嘛也不帮他拿下?
吃餐的时候姑娘表现出21世纪现实女的共性了。
“对了,还不知道你做什么的。”姑娘一边烧烤一边问。
林子易心里噗的想笑,QQ上聊过几次吧,他可是说过自己做食品这块的。
“做食品的。我记得你是做红酒的吧?”
这红酒不提还好,一提,姑娘可骄傲了。“嗯,我们是王朝红酒在这边的总代理,你喜欢喝红酒吗?”
朋友聚会的时候,林子易鼓起过千万次的勇气想喝,无奈他的胃不好,缺少尝试的胆识。
“没有,从来没喝过。”
“不会吧,你竟然没喝过红酒?”姑娘的语气惊讶极了,林子易估计她把自己当从非洲难民区逃出来的了。
林子易笑着说:“改天一定去尝尝,不过我听朋友说红酒对女人的美容倒是很有帮助。”
“是的,偶尔喝一点对身体挺好的,不过现在市面上的红酒都不好,什么葡萄酒的,都是假的。”
“我一个朋友也是做红酒的,也是这边的总代理,不过是长城。”
“长城啊……”姑娘的语气有些轻视,“长城红酒的档次不高,做的都是超市吧。”
“长城名气很大啊,万里长城永不倒,中国的象征呢。”林子易忍不住顶了一句。
“那王朝不是更厉害,古代一国一国不都是一个朝代吗?不管怎么更换,王朝还是存在。”姑娘开始辩论了。
“哈哈。”林子易笑着不再继续。
“对了你住哪里?”姑娘又问。
相亲嘛,家境方面的确应该了解一下。表弟媳介绍的时候林子易强烈要求过,关于他的家庭方面不要透露,关于他的工资收入职位等方面也尽量保持沉默。
说起这女的,表弟媳也不认识,是表弟媳同事的死党。
“住北岸花园,租的房子。”
“一个人一间吗?”
林子易愣了一下,他一个28岁的男人,难道还跟别人住一间吗?又不是GAY,两个人大男人住一间某些冲动的时候都尴尬。敢情这姑娘的想法很另类。虽然这么想,林子易还是如实回答:“一室一厅的房子。”
“现在一室一厅的房租很贵啊,你租来多少一个月啊?”
“1500吧。”精装修。
“1500,再加500都赶上文员一个月的工资了,你收入不错吧?”
“还行吧。”林子易说的保留。其实他收入真不错。作为500人企业的总经理助理,月工资8500,季度奖和年底奖金不算。无论在哪个城市,都比得上公务员的年收入了。
见林子易也说的深入,姑娘也不好问的太直接,又转了话题:“听你本地话说的挺好的,你在这里好几年了吧?”
“我高中大学都在N城读的,毕业之后就留在这里。”
“高中?哪个高中的?”
“Y中。”Y中,N城的第一中学。“你呢?哪里读的?”
“N城啊。”姑娘回答的很保留。“那你们公司是什么样类型的公司啊,跟我们一样是代理商吗?”
“不是,我们是生产商。我们的产品出产了直接交给经销商,不管是商超还是卖场,都是有经销商去负责的。”
“那你们有自己的工厂?”
“有,两个。”
“哦。”姑娘沉默了。
安静的气氛,只有烧烤滋滋的声音,过了一会儿姑娘又问:“那你住在北岸花园,到这边市中心上班不是很不方便吗?路挺远的。”
“嗯,我平时开车25分钟吧,主要是没有直达车,路倒是不多,公交要转车。”林子易不是故意暴露自己也算小资的有车,而是有天他在Q上签名,该死的4S店,然后姑娘问,4S店怎么你了?他回答,奸商。
然后姑娘大概知道他有车了。所以他也不矫情的冒充穷小子。
“你喜欢什么车?”听到车,姑娘似乎又有话题了。
“马六。”马六,林子易大学时最美丽的梦想。从N大到市中心会经过一个天桥,天桥的的广告就是那辆宝蓝色的马六。他当时还想,是男人就该开马六。可结果……
“你那辆也是马六?”
“不是,马三。”谁叫他当时手头紧,少了那几万块。何况表弟的女朋友有一辆进口的马六40来万,他再去买一辆20来万的,太没面子了。
“哦。”姑娘又没话了。“那你在公司是做什么的?”
“打杂的,小助理。”
“我也是呢,公司文员,我们公司待遇不好,一个月2000都没。”
“不会吧,我们公司的文员都有2500以上的啊。”不会是装穷吧?
“啊?那你们公司还在招人吗?”
“我不是人事部的,不太清楚,帮你问问吧。”
有一种人,如果从朋友开始做,他们会有聊不完的话题。有一种人,他们的目的是明确的,就没有话题可以聊。
吃了烧烤,林子易打的送她回家,然后Say-goodbye。他想还是再也不见了,不是他的菜,就没有相见第二次的冲动。
回家的途中雨停了,林子易提早下了出租车,悠闲的走起了路。想起了刚才那姑娘问他是不是一个人一间,他那时似乎很鄙视,28岁的男人,又不是同性恋,当然一个人一间了。
心勐被刺了一下,因为同性恋那三个字,林子易不由的想起了他,何非敏。那是第一个跟他说我喜欢你的人,而他是男人。 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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