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游之与光同尘(90)
程则钧沉下了脸。
“我以为经过上次,他已经得到教训了。”
“他不需要教训!需要教训的是你的儿子!”秦夫人声音果决,态度却冷得像冰棱:“你最好约束好你的妻子,上一辈的恩怨是上一辈的事,她怂恿你儿子来香港读金融,是想来和程曦认亲吗!”
程则钧态度仍然从容。
“程晟是个有主见的孩子,不会轻易被人利用的。”
秦夫人冷冷笑了一声。
“你们程家的,自然都是好人。”她看也不看程则钧:“我也只是一说,那几个老怪物都没死,上一辈的帐也清不了,你大可以替我带一句话过去。从今往后,程曦遭遇到什么,我就十倍还给你儿子,我林辰碧说到做到。”
程则钧看了她一眼。
“程曦已经遭遇的东西,你又要还给谁呢?”
秦夫人冷冷地扫了他一眼。
这也是她今天晚上,看他的第一眼。
大概也是二十年来的第一眼。
二十年前,也是北京,也是大雪,也是寒夜如铸,程家老宅的梅花开得正艳,雪花铺天盖地地落下来,梅花开成雪中血。
那天晚上,她也是这样看他的。
她说:“我不听任何借口,任何理由,我林辰碧喜欢你,你也喜欢我,那么这天下的事又有什么大不了。”
她说:“我不信什么前车之覆,我不听什么别人的故事,什么贫贱夫妻百事哀,什么相看两相厌,我都不信,我喜欢一个人,吃糠咽菜我都喜欢,我林辰碧选的路,我跪着都要走完。”
但是,没吃过糠咽过菜,怎么知道吃糠咽菜她也喜欢?每一个前车之鉴当年出发的时候,信心也许比自己更满。彼此都是优秀骄傲的人,有情的时候自然饮水也饱,但爱情这种东西,本来就不是一辈子的。
我最怕的,不是那些可怕的未来,而是未来那个可能会被消磨被改变,最后变得你不认识的你和我。
最初相见不相识,最后相见不相认。程则钧输在太聪明,看得太透,多智则失于勇,人太聪明,就少了那份不知轻重一往无前的勇气。
此时一切都过去了。
她也只是说了一句:“我只希望程曦能好好活着。”
活着是真的,好好两个字就称不上了。
“我也是一样。”程则钧神色冷峻:“只是他自己不想好好活了。”
“那就抓他回来,关起来也好,劝他也好,不要让他在外面招摇。”秦夫人按捺着怒气:“你要是不想出面,我来扮恶人。”
他怎么可能让她扮恶人。
“不是扮恶人的问题。堵不如疏。”彼此都是聪明人,一点就透。
秦夫人冷笑。
外面的雪越下越大,风也刮起来,雪光照得她鼻子笔直,程曦的脸上有她的影子。
“怎么疏?”
这个问题,即使是只手遮天的程则钧,也无法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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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想,我们是不是做错了。”他忽然来了一句。
她猛然转头看着他。
“当然走下去,至少能陪着他长大。要是彻底放弃,他们也不会这样疑心,不至于今天还紧紧盯着他。”他怅然感慨:“一步错,步步错。”
秦夫人不再看他了。
她望着外面的雪光,固执得像一尊石像。
“我嫁到秦家的第一年,被放在火上煎,我想小曦想得快疯了,韩媛天天和我报告说他长大了,长牙了,他第一次开口叫妈妈叫的是韩媛,我气疯了,小年夜飞过去看他。韩媛跟我说你结婚了,那个时候我才明白,原来一切都已经过去了。”
“但其实我这些年一直没想通。”她说。
没想通的,并不只是她一个。
当年那样年少气盛,背靠背对抗整个世界,威逼利诱,恐吓,最后终于各自散开,但到底意难平,所以虽然各自都成了一方巨擘,于家庭于婚姻上却都不太上心。倒不是说亏欠什么,只是心不在这里。他还好,帝都有的是政治联姻同床异梦的男人,而她就成了“慈禧”。
“以后我大概会多放点心思在秦家。”她这样说:“你也多陪陪家人。程曦的性格太固执了,一时是不会好的。”
所以要给他留后路。
虽然,留后路也是没有用的。
大家族里少有温情,就算刻意培养也难得养起来,何况程曦的身份就是原罪,他要冒头,必然会有杀身之祸。他们两人在时还能保他,等到他们退了死了,程曦就是案板上的鱼肉。
他在厉害,抵不过秦程两家几代人的积累,钟鸣鼎食,社会阶级已经定型,他再厉害,不过成一个厉害的商人,再爬也不过是食物链高端,而他的那些弟弟们,一出生就已经站在顶端。
“你应该和他说清楚。勒令他停止,不然就让我出手。不要总是警告他,要通知他。”
“不要把你的那一套拿来对付程曦,他是你的儿子!”秦夫人提高音调,身体前倾,被雪光照得一览无遗。
她也察觉到了自己的失态,又坐回了阴影里。声音也低了下来。
“程曦说,他是为了自己喜欢的人,才行努力往上走的。”
94耀眼
等到S城也下雪的时候,晏斯梵已经拿着分红的钱买了一辆Reventon了。
至于程曦的钱去哪了,就没人清楚了。晏斯梵猜想他应该不至于傻到去置产,毕竟随着他名声越来越盛,各方人士都在蠢蠢欲动。他应该随时做好跑路的准备才行。
晏斯梵整天调戏着白小胥,又挂在逐鹿,对于林郁的动态了如指掌,在他看来,这个让程曦“神魂颠倒”的小理科生的生活状态简直有点奇幻——整天挂在游戏上,不是在采药就是在种植钓鱼,没有一点娱乐不说,作为一个能把圆周率背出几百位的理科生来,确实有点不务正业了点。
但是,白小胥对于晏斯梵的质疑,是这样回答的。
“哼,林郁才不是普通人,他能同时做两三件事的。”白小胥像全天下所有的学渣一样,对于自己的学霸同学有着无比的自豪感,简直比对自己还维护:“他申请了MIT的硕士,马上就要出国了。”
“哦?”晏斯梵意味深长地看着他笑:“他出国之后,你去抄谁的作业呢?”
“闭嘴!”白小胥顿时涨红了脸,着急地辩解:“是他自己要给我抄的!我又不是做不出来……”
晏斯梵笑而不语。
白小胥同学的小尾巴简直太多,已经达到了虱子多了不怕咬的境界,每次晏斯梵威胁他的时候,他基本不要听清楚是拿什么威胁的,就乖乖去做了。
而且白小胥这个人,对生活其实是充满热情的,就算被晏斯梵抓了一手的小尾巴,他也从来没有放弃过反抗——晏斯梵还没有见过这种被威胁了一百次下次还是能没有记性地跳起来炸毛的人。
晏斯梵是属于哪种很懒的人,这种懒并不在做事上,而是在对这世界的反应上,他懒得对人的示好、交流、以及别人做的事做出反应,连看都懒得看,其实说白了就是冷漠,性情凉薄,除了程曦落难他会伸出手来之外,其余那些一起聚会一起吃饭的人,死在他眼前他大概都懒得看一眼。
这已经无关行事和人品,而是天生的性格问题。
所以他对于白小胥这种性格的人很是好奇。就像懒洋洋的狮子在自己领地里发现一只常常炸毛的小狗,你戳他一下他就跳起来,没事还一副凶巴巴的样子,永远对这世界有着热烈的反应。而且明明只有一只小奶狗的战斗力,却常常自信心膨胀,没事还要保护下别人,看他虚张声势实则心里虚得要死的样子,实在是太好玩了。
晏斯梵反正有钱赚又有得玩,也不急着回到国外,每天打打游戏逗逗白小胥,生活还是很惬意的,就是白小胥似乎对程曦有点纠结,从林郁的事来说,他很讨厌程曦,觉得程曦在感情上绝对是个烂人,但是跟着晏斯梵看着程曦工作了这么久,他也不得不承认,程曦对于工作,是个很认真很负责的人,非但如此,他对朋友,也确实是没话说。晏斯梵这种懒到连财务报告都懒得看的家伙,他竟然也给他分百分之三十的钱,已经很厚道了。
撇去感情来说,程曦并不缺乏人格魅力,尤其当他认真做一件事的时候,大部分人都会被他折服——他每天盯股市,做融资,做并购,几十页的财务报表一行一行看下来,下手又快又准,而且绝不恋战,打完就走,将近一个月来,战绩几乎是全胜。
不过他的路并不好走。
十二月下旬,形势急转而下,程曦正在跟的几家企业纷纷被查封——事实证明那些老狐狸一样的大企业这一个月的观望是有道理的,事出反常即为妖,“Titan”这么高的天赋,却沉寂整整四年,必然有着某种致命的缺陷或者隐患。
这次倒霉的企业,既不是最开始吃螃蟹的那几家,也不是稳坐钓鱼台准备等形势明朗再对程曦抛橄榄枝的那几家,而是看见最开始的那几家企业在程曦这里赚了钱,所以不甘心地跟着出手的几家。
程曦果断止损,抛售手上股票,持能源企业股票就是这点好,卖得快,等到那些人上门的时候,程曦手上资产已经抛出大半,几家风投对象因为程曦行事隐蔽,所以没有被查出来——商场如战场,只要能够有一家存货下来,发展壮大,就是百倍的收益。
当时正在凌晨两点,白小胥蜷在床角睡得正熟,口水都快流出来,忽然听见一声巨响,吓得差点从床上滚下来。还好晏斯梵眼疾手快地勾住了他。
白小胥睡眼惺忪,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话都说不清楚:“唔,什么声音……”
室内灯光昏暗,他只看见晏斯梵坐在床头穿衣服,一脸慵懒地系着衬衫的领带:“麻烦找上门的声音。”
“起床穿好衣服。”听到声音,白小胥才发现程曦站在窗边,他身形很高,即使在凌晨两点也挺拔得像一支出鞘的剑,窗帘是关着的,他拉开窗帘的一角在往下看,外面的灯火照在他脸上,白小胥看不清他表情,只听见他声音,沉稳冷静。
他说:“今天的事,你不要和林郁说。”
然后我是门被踹开,一堆人涌了进来,白小胥吓得弹到一边,晏斯梵懒洋洋举起双手:“我和床上那位看起来很傻的家伙,都是晏家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