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厅的客人全傻了,掏出手机拍视频的有之,赶紧跑开远离是非之地的有之,就是敢上前救人的,一个也没有。
此时,那壮汉已经杀红了眼,倒转刀口,又想给旁边一个女人两刀。
王警官叫女儿去一旁躲着,然后大喊一声:“住手!警察!”
然后就想冲上前,将壮汉制服。
可惜他低估了壮汉的力量,不但没有成功,还被壮汉划了一刀,位置从锁骨直到小腹,幸亏他躲得够快,只划破了皮肉,再深几厘米,他一准儿被开膛破肚了。
逼退王警官后,壮汉便准备继续行凶!
“别!”
王警官大吼着,正想咬牙继续冲上,却突觉眼前一花。
吴星辰飞起一脚,将壮汉瞬间踹出去二米远!
他的水果刀掉到地上,反弹几次,发出一连串叮叮当当的声音。
狗子冷着一张脸,像谁欠了他八百万一样,三步并作两步,来到壮汉面前,一脚踩住他的后背!
然后将他运动裤上的带子抽出来,三两下,就把他反手捆住了,捆的还不是手腕,而是手指,保证挣脱不了。
凌不渡也走了过来,一脸惊叹:“你还有多少惊喜是朕不知道的?居然捆绑的这么专业!”
狗子有此神技,居然在原小说中从头孤寡到尾?
没有对谁强取豪夺过,想想可真是遗憾呐!
狗子不知道这孽畜脑子里又再琢磨啥污糟的东西,他被壮汉打扰了用餐,心中极其不悦,所以出手暴烈,差点儿把壮汉踹的闭了气。
这时,已经有人报警,并打120呼叫救护车了。
王诗雨守着她爸哭:“你怎么样,伤得严不严重啊!刚才你吓死我了!”
“没事儿,就划破点皮儿,包扎都不用的小伤口!”
大厅中的顾客和服务员们见凶徒被见义勇为的小帅哥制服了,又从四面八方围拢过来,叽叽喳喳说什么的都有。
“听之前他那一嗓子,这大哥是来捉奸的吧?被捅的就是隔壁老王?”
“原来是被戴了绿帽子,那怪不得他发疯呢,换我我也想刀了这对狗男女啊!既然我不好,那今天你们谁也别想好了!”
“哎等等,捉奸只是这男的一面之词,所以最好还是让子弹飞一会,万一有反转呢?”
“这小帅哥也太厉害了,要不是他一脚把人踹飞,今天指不定得死伤多少……”
火锅店老板脸色煞白,倒了血霉了啊,居然碰上这种事!
他也是最感激吴星辰的,没有人死在店里已经算不幸中的万幸了。
给英雄免单!升包房!
吴星辰老实不客气,都是他应得的。
一把抓住凌不渡的手腕:“别看热闹了,怎么,你现在不饿了?”
那当然是饿的。
凌不渡依依不舍地跟着狗子去包房吃免费大餐了。
他不知道的是,仅仅半个小时以后,【老公火锅店抓奸,怒掀锅底,一顿乱捅,据说奸夫已死,淫.妇毁了容,好一场无双大战!】的短视频,便在某著名短视频平台爆火了。
这向来都是女人抓奸,跟小三当街互扯头花,老公则在一旁完美隐身。
这还是头一次见到男人抓奸呢!
精彩,刺激,求后续!
第101章
凌不渡和吴星辰的这顿大餐,果然还是没吃痛快。
因为闹事双方的伤势都挺严重——女方那一桌四个人,尤其“奸夫”,被泼了一头火锅汤底,烫得满脸都是大泡;而行凶的男方被狗子一脚踹飞,当场丧失战斗力,弓成虾米状爬不起来了。
俩人得去派出所做笔录。
王警官及女儿王诗雨同样上了警车。
开车的中年警察显然认识王警官,调侃道:“你说你个灾星,带我侄女吃饭怎么就不在你们辖区找家店,偏来祸害我们啊!”
王警官郁闷地直嘬牙花子:“邪了门儿了!这种晦气事儿都能让我碰上!”
然后透过后视镜,看了一眼同样黑着脸的吴星辰,乐了:“不幸中的万幸——哎,吴星辰,你这战斗力够可以的啊!该不会这么快就跟那位老神仙学到真本事了吧?”
“你们认识?”
“我闺女的同学,以前住我们那片儿的。”
“住你们那片儿,还姓吴,该不会……”
“行了,不该问的别问。”
王警官毕竟知道的多,心想说我是灾星,这回指不定是不是我妨的呢?
这小子的履历,可比他邪性多了。
记得不久前,他还矮挫挫的,被一群黄毛混混围追堵截,这才多久啊,不仅高了至少十厘米,那么仓促的情况下,一脚就把一条看着得有两百斤的壮汉踹出去两米远……
用脚趾头都分析的出来,那个收他为徒的老神仙绝对牛逼透了!
到了警察局后,几人正在埋头做笔录,就听外面一个男警官中气十足地骂道:“我真是烦死这帮拍小视频的了!屁都不懂,就知道断章取义赚流量,跟他妈秃鹫似的,管他受害者死活,敲骨吸髓了再说!”
王警官放下笔,叹口气,对这种网络审判、赛博断案的现象,他可太感同身受了,每次都搞得他们警方很被动。
《乌合之众》中写道,当一个人融入群体中后,无论这人个性多么鲜明,他的思想都会被群体同化掉,变得情绪化、无异议、低智商、人云亦云、摧枯拉朽。
而一旦有些别有用心者,站在领头羊的位置,有意的扭曲事实,引导、煽动羊群的情绪,就会造成非常恶劣的后果。
小到可以毁掉一个人,一个家庭。
大到可以毁掉一个民族,把原本和平稳定的国家搞乱。
在舆论方面,我国发展的晚,是吃过很多大亏的。
就王警官知道的,不少系统内的同事,立了多次三等功二等功的,本来有望更进一步,结果就是忽视了舆论,被兜头一闷棍,打得好几年喘不过气来。
他低声问给他们做笔录的孙警官:“网上又传成啥样了?那泼火锅汤底的犊子怎么回事查出来了吗?”
凌不渡竖起耳朵听八卦。
孙警官也不瞒着:“换个人,我还真说不出个一二三,但这人就我们辖区的,常客了,他什么德行我还不知道?”
原来,大闹火锅店的壮汉姓唐,绰号唐老三,从小就不走正路的玩意儿,上学也没认真上,在学校当混混充大哥,后来读了个职高,二十郎当岁搞大了个同样读职高的女生的肚子,家里摆了几桌,就算结婚了。
可十几二十岁的小太妹会觉得混混帅呆了,再大点儿,脑子里的水控控,谁还不知道自己那时候有多蠢啊!
唐老三连个正经职业都没有,天天游手好闲,也不养家,时间长了,老婆就不跟他过了,索性也没领证,孩子也不要,从家里搬出去拉倒。
然后唐老三就受不了了,心想女人,你敢背叛我?
三天两头寻隙滋事,用女儿要挟她妈,总之就跟个狗皮膏药一样,他“前妻”回回报警,他回回被抓,只是因为犯得罪过也不大,多则一年,少则几天,又出去了,继续当狗皮膏药。
当然了,他“前妻”也不是啥善茬,换一般人,摊上这么个神经病,惹不起还躲不起吗?她不得,她当年可也是闻名遐迩的小太妹啊!“我能怕了你?”
不但不走,还干脆“下海”了,在本市一家商务ktv里当包房公主,天天花男人钱吃香喝辣穿金戴银。
用她的话说,就是“唐老三你不是喜欢戴绿帽子吗?干脆老娘一天给你发一顶,你换着花样戴!”
做笔录的孙警官说着把自己都给说乐了:“妈的,老天爷也是幽默,叫这么俩奇葩赶一块了,我们天天忙的跟狗似的,还得处理这些狗屁倒灶的破事儿!”
王警官:“所以,被泼了火锅汤的那几个,都是KTV的公主和……顾客?”
“应该是,反正俩女的是公主,俩男的还没问出身份来,待会儿一通知家属,剧情还得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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