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小乐很认真地看着,宋砚初握住金属扣头,稍稍用了力,才发现宋小乐的腰细到腰带要扣最里面的一个孔。
宋砚初脸色微变,又迅速恢复如常,他对宋小乐说:“太瘦了,以后要多吃点。”
宋小乐乖乖点头,“好。”
宋砚初坐在床边,跟宋小乐讲了很多上班之后要注意的事,但最重要的还是:“按时下班,晚饭回来吃。”
小狗点头说好,转身前又在宋砚初面前蹲下,脸颊蹭了蹭宋砚初的膝盖,他说:“谢谢您。”
宋砚初把他拉起来,“这个您,是跟谁学的?”
“别人都是这样对你说的。”
“你不用这样。”
小狗想了想,“那我叫你宋先生,可以吗?”
宋砚初本来想说,你可以喊我哥哥,或者砚初哥哥,但小呆瓜估计又要懵一会儿,为了避免不必要的解释,他索性接受了“宋先生”这个听上去有些生疏的称呼。
宋小乐乐呵呵地跑到穿衣镜前看自己的衣服,宋砚初在鞋柜里翻出他前几天给宋小乐买的黑色靴子,“配这个更好看。”
宋小乐红了脸,蹲在宋砚初旁边,羞涩地看着地面:“我没有好看。”
“什么意思?”
“我只是小土狗。”
宋砚初也觉得这个小家伙是只小土狗,又乖又憨,他笑着帮宋小乐绑靴子的鞋带,“小土狗也很好看。”
宋小乐突然鼻酸,再抬起头时已经是眼泪汪汪。
从来没有人这样说过。
他所见过的人类都只会说:“土狗啊,养着看家护院用的。”
没有人说:“土狗很好看。”
宋砚初看到委屈巴巴的宋小乐,“怎么了?”
宋小乐摇摇头,站起来重新面向穿衣镜,宋砚初帮他理好衣领和口袋,看着镜子里焕然一新的自己,自己挂在胸前的写着“宋小乐”的工牌,小狗做了一次长长的深呼吸,他回过头,看着宋砚初的眼睛,他由衷地说:“谢谢您。”
宋小乐正式开始上班。
他穿着制服,从别墅来到保安室,宋砚初把另一个保安拉到一边又嘱咐了几句,然后才不放心地离开了。
宋小乐一直看着宋砚初的车,直到黑色车身消失在道路尽头。
和他一起值班的李大哥拍了拍宋小乐的肩膀,“你坐里面吹空调吧。”
宋小乐看了看保安室,然后摇头道:“不用的。”
李大哥把遥控器交给宋小乐,“有车来的时候我去核实身份,等我朝你招手,你就按一下这个键。”
宋小乐听得懵懵懂懂,李大哥耐心地又跟他解释了一遍。
不一会儿,一辆白色轿车开了过来,李大哥拿着名册走上前,弯腰询问一番后,朝宋小乐招了下手,宋小乐愣了愣,然后试探地按下按钮,横杆慢慢抬起,宋小乐睁大了眼睛,然后看着白车开了进去。
“简单吧。”李大哥笑着说。
宋小乐也跟着笑。
又过了一会儿,一辆红色跑车开了过来,这回李大哥没有拿名册,直接走上前,打招呼道:“许老板,早上好!”
跑车里的人瞥见宋小乐,挑了下眉,“哪里来的小孩?长的不错。”
李大哥说:“是新来的,二十出头。”
宋小乐局促地站在原地,李大哥让他打招呼他也不会,一个劲地往保安室里缩,李大哥怕许老板不高兴,于是解释道:“是宋总安排进来的,好像是有点自闭症。”
“哦,”许老板摆摆手,“砚初从小就心善。”
红色跑车开了进去,宋小乐才从保安室里出来,李大哥安慰他:“不用怕,这里的人都认识宋总,没有人敢欺负你。”
“宋总是谁?”
“就是今早和你一起来的那个人啊。”
“是宋先生。”宋小乐纠正道。
李大哥想了半天,都没明白宋小乐是什么意思。
宋小乐很认真地站岗,李大哥让他进去吹空调他都没去,中午李大哥带着他去食堂打饭,他还忧心地问:“那门口怎么办?”
“有人和你轮班。”
宋小乐这才稍稍放心,他来到食堂,端着餐盘,想着宋砚初的叮嘱,午饭一定要在食堂和大家一起吃,不能蹲在门口。
他只好照办。
食堂的土豆红烧肉味道一般,阿姨给了他四块土豆和两块肉,宋小乐有一点不满意,但是不敢说。
他在家里,是可以吃一整盘红烧肉的。
他开始想念宋先生。
他吃完饭,一直等到晚上五点半,终于看到宋砚初的车缓缓开过来,宋砚初停在门口,落下车窗,笑着问宋小乐:“怎么样?还开心吗?”
宋小乐扒在车窗上,用脑袋蹭宋砚初的手,“开心。”
“开心就好,”宋砚初揉了揉宋小乐的脑袋,温柔道:“下班吧,回家换衣服,陪我去超市买菜。”
宋小乐立即追在宋砚初的车后面,兴奋地回了家。李大哥看着他,心想:这小傻子命还挺好的。
宋小乐换上运动服,宋砚初牵着他去了超市,宋小乐一路蹦蹦跳跳,和宋砚初分享着第一天工作的经历,“好多好多车,好多人,但是不是这里的人就不能进。”
“哦?那你是怎么不让他们进的?”
“我没有,是李大哥不让他们进。”
宋砚初笑了笑,“这是规定,小乐也要向李大哥学习,看他是怎么和别人说话的。”
宋小乐重重地点了点头。
“晚上想吃什么?”
宋小乐害羞地说:“想……想吃肉。”
宋砚初看向宋小乐,然后伸手摸了摸宋小乐的肚子,“看来中午没吃饱。”
宋小乐满脸通红,“有点点少。”
“没关系,晚上回来我给你加餐,小乐现在是长身体的时候,要多吃。”
宋小乐把脸埋在宋砚初的胳膊上,不好意思说话,鼓了鼓嘴巴。
宋砚初笑意吟吟地牵着他往前走。
回去之后宋小乐照例捧着饭碗蹲在门口,宋砚初把大半盘酱排骨都放在宋小乐的碗里,宋小乐吃得心满意足,摸着小肚子,一头钻进厨房,连洗碗的时候都在哼哼。
他眼睛里有了神采的样子格外可爱,现在在他的脸上已经看不出在救济所时的惨白消瘦。
吃完饭,宋砚初又带着宋小乐去小区里散步消食,路上遇到有人遛狗。
是一只漂亮的伯恩山犬和一只三四个月大的小金毛,品种纯优,毛发油光水滑。
宋小乐不认识这两只狗,只觉得它们很漂亮很优越,他和它们比简直是天差地别,宋小乐停在原地,忍不住自惭形愧起来。
可他没想到宋砚初竟然走上去摸了摸那两只狗。
“宋总,你也出来散步啊?”
宋砚初笑着问:“王哥你什么时候又养了一只金毛?”
说罢他还蹲下来,摸了摸金毛的脑袋,伯恩山犬好像认识宋砚初,开心地扑到宋砚初身上,用舌头舔宋砚初的脸,宋砚初笑着抱住它,“Rikki,Rikki,乖一点。”
狗主人说:“我老婆买的,非要养,给Rikki做个伴,宋总,你还真受小狗的欢迎,我们家Rikki对别人都爱搭不理,就是喜欢你。”
宋砚初笑了笑。
狗主人走之后,宋砚初回头走向宋小乐,他伸出手要去牵宋小乐。
宋小乐却往后退了一步。
那是宠物狗,漂亮的宠物狗,有着完美的毛色和外形,它们主动热情,会撒娇,丝毫不忌惮人类,它们即使不会看家护院,也没有人会责罚它们。
它们不用睡水泥地,不用风吹日晒,不用吃馊了的剩饭。
它们有漂亮的窝、玩不完的玩具、吃不完的美食,连牵引绳都是不一样的颜色。
宋小乐想到上辈子的自己。
他突然觉得喘不过气来,脖子很疼,好像那根拴了他十几年的铁链此刻还陷在皮肉里,好疼好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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