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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珍珍(28)

作者:lynn海 时间:2024-02-05 07:45:23 标签:狗血 强制爱 父子

  “哦……”

  玉珍珍话锋一转:“至于你。”

  无脸人已经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背过身去继续赶马了。

  马车辘辘驶出十来里路,仍在群山间打转,轿厢内,侍女耸眉搭眼听贵人教训,时不时无精打采地哦一声。玉珍珍道:“往后无需和人比较这些,我也不希望有谁关注这张脸,这张脸带给我的……只有祸事。”

  侍女脸涨得通红,快哭了:“我错了贵人,我错了,我只是想说明贵人才是天下第一,我没想那么多……”

  玉珍珍很轻地笑了笑,神色里带着倦怠,他摸摸侍女的头,说:“我知道,可我也不是天下第一啊。”

  侍女:“……”

  又忘了,天下第一美人是贵人的父亲,而那人也很早就过世了。

  接连踩雷,侍女没心情再去观赏车外景致,生无可恋地缩回角落,咕噜咕噜偶尔冒个泡泡。

  “那天下第一是谁?”

  帘外,男人平静地发问。

  玉珍珍:“与你无关。”

  “那让我看看长相?本来无所谓,现在倒真的有点好奇了……”

  “不给。”

  “这又是为什么?”

  “因为我讨厌你。”玉珍珍说,“我最讨厌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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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脸人戴面具既是不让别人看见他,也是他不想看见别人。

  不让别人看见他,是因为他(自恋地)察觉到自己这张脸还蛮容易生风波,干脆就封印了

  不看见别人,是防止从各类反光物中看清自己的脸,反光物包括但不限于铜镜,水面,以及他人光滑如镜的双眼,理由是武学方面的一些忌讳,要成大道必须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忘却自我再重塑自我之类的,没事,我能瞎扯,我能圆回来。

  至于为什么要搞出这么麻烦的设定,一句话,就是拉扯,就是狗血,俺喜欢,俺超喜欢这种墨迹的感情

 

第34章 34

  如此三人颠颠簸簸在山里行了几日,最终成功地在一场大雾里迷路了。

  在侍女伏在玉珍珍膝头,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先是“都是我的错,如果不是我没杀掉薛重涛,也不会害贵人逃亡”,又有“呜呜呜我们是不是要死在这里了,贵人下辈子我还要遇见你下辈子我要做贵人的姐姐”,最后只差没交代事无巨细遗言的时候,无脸人已经利索地下车,准备去捡干柴找水源了。

  玉珍珍怀抱着抽抽噎噎的少女坐在马车里,这场雾起得深,只够他望见稍远一点的矮木,过了那个坎就是一片寂静了。尽管知道没什么好担心的,玉珍珍还是不免在男人身影淡去的那一刻心脏紧缩。他扬声喊住他:“一个人没问题吗?”

  无脸人头也不回,只是挥了挥两根手指,便消失在雾里。

  他很快去而复返,手里拎了一串野果,几把看不出品种的草药,三只兔子,似乎觉得不太够,又一言不发去弄了头几个月大的野猪回来。

  男人嫌面具碍事,已将其推到额角,他撸起袖子,露出结实小臂,有条不紊处理猎物的尸体,野兔开膛剖肚上火烤,野猪肚子里塞满野果香草,拿纸包了埋在火堆边,一通操作行云流水,不需要任何人搭把手。

  等兔子烤得滋滋冒油,散发出极其刺激食欲的焦香后,他才漫不经心喊一句:“过来吃饭。”

  侍女一个眼睛肿得两倍大,坐在石头上看不清路,还是玉珍珍把串在木枝上的兔子塞她手里,她才如梦初醒猛咬一口。

  “……好吃!”她汪的一声痛哭流涕,“这就是断头饭吗?!”

  玉珍珍没急着吃,他静静看向男人,后者正背对着他们,手里专注地摆弄着什么。

  俄顷,男人回过身,脸上却多了条黑色的布带,面具则被随手扔在一边,他简单在脑后将布带绑起来,便大步走过来也在火堆边坐下,徒手掰开野果,捏碎榨汁滴到兔肉上。

  侍女满口的兔肉,一抬头对上他那张脸,两倍大的眼瞪成四倍大:“呜呜呜呜呜!!!”

  玉珍珍平静的目光从男人疏朗的眉骨,滑至那高挺到简直不合理的鼻梁,最后落在那张绯红笑唇上。

  ——和玉珍珍一模一样的笑唇。

  他收回视线,淡淡道:“不戴面具了?”

  “啊,嗯,反正这里也没其他人。”

  楼外月这么说着,笑唇再笑:“而且我若不先退一步,你得计较到什么时候去?”

  “我才不和你计较什么。”

  “是吗,那我把眼带也摘了,离溪流也远,又没有镜子,摘了正好放松放松……”

  “不行,你敢,不准看。”

  一听这傲气十足的拒绝三连,楼外月就笑得更厉害了,他故意作势伸手去解开脑后系的那个结,要把人逗得发怒了便见好就收,转手将调味好的野兔递给玉珍珍,游刃有余地哄:“来,兔子这么可爱,吃了兔子,可爱的人就该消气了。”

  “……”玉珍珍哼了声,“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侍女惊恐的视线来回在二人那相似度极高的脸上游移,这一事实的发现震得她怀疑人生怀疑自我,好似一只受到巨大冲击的松鼠,费了老大力气咽下嘴里的食物,她刚要激情开口,又被玉珍珍眼疾手快塞进去一个兔头。

  侍女:“……”

  “前两日下了雨,山间起雾很正常,等这阵雾散了就能出去。”楼外月看起来丝毫不急,一边撕着骨头上的肉,一边慢条斯理地和他们解释,“这个季节有山有水便饿不死人,晚上给火堆添好柴,便可安心睡觉了。”

  玉珍珍:“不会有野兽豺狼吗?”

  楼外月很惊讶:“什么野兽豺狼能比我更吓人?”

  “晚上你一个人守夜,能行吗?”

  “怎么,想替我分担?”

  “没有这个意思,不要自作多情。”

  楼外月闻言一哂,笑唇似嘲似无奈,他进食时不急不迫,瞧不出眼下情况的窘迫,可那吃相某种意义上又称得上豪放,大开大合,不急不迫地……大口吃肉。过去在天涯阁时其实他也是这样,美酒佳肴,或者一只简单烧烤的兔子,在楼外月看来区别不大,前者自然很好,只有后者时也没什么可抱怨的。

  玉珍珍忍不住又盯着他看了一会儿,猜想那些充满野性而又天生高贵的凶兽,大约和楼外月一个样。

  玉珍珍并腿坐在岩石边缘,穿着一身在路过小镇随便买的布衣,被山野过重的雾气浸湿了下摆,材质自然远不如在薛府时讲究,更何况即便一直呆在马车里,颠沛这么几日,再不染纤尘的人也会多几分沉甸甸的烟火气。

  他看上去没有之前美丽了。

  又比这八年来任何一个瞬间,都要好看得多。

  不再是通身月白打扮,楼桦青衣白靴,细瘦腰身束着浅色长带,长可及腰的乌发扎作马尾,他偶尔晃一晃腿,吃得嘴边一层油花也不在乎,模样显得很是惬意。

  他心满意足舔了舔嘴唇,歪过脑袋,笑道:“那你也不急着找儿子了?”

  嘴里叼着兔头,隐约悟出什么的侍女脑海里闪电般浮现出三个字:送命题。

  楼外月手指有一下没一下拨着蒙眼的布带,他淡然道:“急有什么用,因着急而做错事才不应该,我已经在这上面吃过亏了,不会再犯。”

  勉强可以算是躲过送命的陷阱,侍女刚松一口气,就听见她家贵人微笑着问出下一题:“所以你这一路都是抱着急也没用的心态,在慢慢走,到处逛?”

  兔头落地。

  凭着在关键时候格外清醒的头脑,一口气悟出更多的侍女倒抽一口凉气!

  楼外月更漫不经心:“啊,找人不是一时半会儿的事,眼下我又记忆缺失,偶尔停留也不耽误什么,我儿会理解。”

  侍女:“……”

  送命题,果然就非常诚恳地送了命呢。

  再一看贵人的脸,晴转多云转阴转雷雨转雷暴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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