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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族将军偏要嫁我为妻(23)

作者:山河不倦 时间:2023-05-24 09:55:58 标签:宫廷侯爵 情有独钟 甜文 朝堂之上

  燕暮寒清楚的记着,那天的装扮都是他精心挑选的,为了陪祝珩融入南秦,也曾考虑过耳饰,但因为一些个人原因放弃了。

  “不是我。”

  无论这人和他多么相像,但有不同的地方,那就不是他。

  祝珩哭笑不得,本不欲解释,但见他一副被打击到的委屈模样,又不忍心:“画的是你,这耳饰是我加上的,将军的耳朵生的好看,戴耳饰一定很合适。”

  燕暮寒是一眼就能记住的长相,但祝珩对他的第一个印象点来自耳朵,红透的耳朵。

  南秦崇尚翩翩君子,落落大方,祝珩未曾见过如同含羞草一般的人,戳一下笑一声就会惹得对方惊慌失措。

  那样容易受惊的耳朵,只有套得牢牢的才能有安全感。

  “你觉得,好看?”燕暮寒捏了捏耳垂,不知是他的手劲儿太大,还是因为夸奖,耳尖滴落朱砂,浮上一层红色。

  祝珩真心实意道:“好看。”

  好看到他想捏一捏。

  长安夸他的耳朵好看。

  燕暮寒心里放起了烟花,他眨了眨眼,迫不及待地追问:“那你喜欢吗?”

  祝珩惊诧,第一反应是他这句话说的很流利,没有稀奇古怪的口音,就像是练习了很久:“我喜不喜欢,很重要吗?”

  燕暮寒对他的态度特殊,祝珩没吃过猪肉,但也见过猪跑,一个正常的男人可不会动不动就对着另一个男人脸红,还悉心照顾,跪地喂药。

  他曾听闻过断袖分桃,也见过大都里的小倌,燕暮寒待他……或有此意。

  但他与燕暮寒在四水城初见,祝珩自问相貌平平,燕暮寒也不像是会因为一张脸而喜欢上别人的人,谈一见钟情太过荒唐。

  “重要。”

  祝珩说不出心里是什么滋味,这两个字入了他的耳,便与“喜欢”无异。

  这太荒唐了。

  “你喜欢吗?”燕暮寒目光殷切。

  祝珩硬着头皮道:“喜欢。”

  车门被敲响,穆尔坎询问何时启程,燕暮寒打了个手势,下了马车,他仰头看着祝珩,身后是大漠长河,落日融金:“你是第一个人,夸我好看。”

  -

  大军走了半月有余,到达北域时已经入冬了,大雪纷飞,高耸的山巅直入云间,山色与天色是如出一辙的明净。

  去王廷复命之前,燕暮寒亲自架着马车入了京部,将祝珩带回了他的府邸。

  祝珩头脑昏沉,自从天冷下来开始,他就整日都处于晕晕乎乎的状态,咳疾发作,眉眼间浸透了恹恹的病气。

  房间里生着火炉,烧的是价值不菲的金丝炭,这种炭烧起来很暖和,并且没有烟,只有一股淡淡的木香。

  祝珩怕冷,以前烧的炭不好,他总是会被呛得咳嗽不停,一个冬天下来要遭很大的罪。

  他最讨厌的季节就是冬天。

  房间里暖洋洋的,祝珩睡了一觉,醒来时天色昏暗,雪片落了满满一窗台。

  刚睡醒还没缓过神来,祝珩盯着炭盆,想起第一次去参加宫宴,他与祝子熹也聊到过金丝炭。

  皇家宫宴极尽奢华,殿中生满了炭火,外头寒风凛冽,殿内却温暖如春,穿着冬衣都能热出汗来。

  宫里烧的便是金丝炭。

  彼时他旧病复发,闻见一点烟味就想咳嗽,在宫宴上得了喘息,脸色才好看起来,颇为新奇地盯着炭火。

  祝子熹告诉他这就是金丝炭,烧起来暖而无烟,宫中烧的都是这种炭。

  那时的祝子熹虽经历了父兄的伤亡,但仍然是心存傲气的少年郎,看出他喜欢金丝炭,便说要向圣上请旨,给他送一些金丝炭到明隐寺中。

  可后来出了落水一事,不止祝珩被责骂,就连祝子熹也被敲打了一番,刚继任国公的少年郎被磋磨掉锐气,哪里有心思管其他的事。

  祝珩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极淡的木香萦绕在鼻尖。

  七岁时想要的金丝炭,在二十岁时得到了。

  此间十三年,祝珩已经习惯了普通的炭火,可身处于烧满金丝炭的房间里,他忽然发现,他还是很在意。

  在意金丝炭,在意曾受过的责辱。

  在意到,想不惜一切代价讨回理当属于他的东西。

  到饭点后,裴聆恭恭敬敬地敲门:“主子,吃饭了。”

  到了北域后,没有南秦的殿下,只有燕暮寒府里的主子。

  大部分都是北域菜,其中也有两道南秦菜,之前给祝珩做饭的南秦厨子和看病的老医师被燕暮寒一并带了回来。

  “将军呢?”

  自从他吐血之后,燕暮寒每天都会来陪他吃饭。

  裴聆低下头,不敢直视他:“将军去了王廷,今晚王上犒赏三军,他要在那边用膳,不知何时才能回来。”

  差点忘了,燕暮寒如今是北域的大功臣。

  祝珩拿起筷子:“原来如此,你坐下一起吃点吧。”

  许是被陪着吃饭习惯了,燕暮寒不在,竟然有些冷清。

  “多谢主子厚爱,尊卑有别,这样不合规矩。”裴聆把塔木的告诫记到了心里,平时对祝珩能躲则躲,生怕燕暮寒不高兴,哪里还敢和他同桌吃饭。

  祝珩掀起眼皮,见他站得远远的,表情淡下来:“嗯。”

  世人说他是不祥的克星,都会跟他保持距离,裴聆的反应太慢了,直到这时才想起要远离他。

  吃过饭后,祝珩窝在软榻上看书。

  矮桌上放了一摞书,都是燕暮寒从睢阳城里带回来的,内容五花八门,图册话本一应俱全。

  说起这箱子书,出发时塞了满满一大箱子,放在马车上,祝珩一直好奇里面是什么,燕暮寒神秘兮兮的不告诉他,直到今日将箱子搬进房间,他才知道里面装的都是书。

  用南秦字写的书。

  一看就看到了半夜,烛灯燃了大半,祝珩放下书,揉了揉眉心。

  他已经很久没有过过这种安逸的生活了,等燕暮寒从王廷回来,他大抵就要搬离这里,去过战俘该过的生活。

  他还有个南秦六皇子的虚名,或许能混上个质子。

  可质子也得寄人篱下。

  祝珩叹了口气,挑起烧过的烛芯,正准备剪断,房门就被撞开了,燕暮寒裹挟着一身风雪,踉踉跄跄地闯进来。

  祝珩手一抖,烛芯落到了手背上,他疼得倒吸一口凉气,连忙甩了甩手。

  “怎么了?”燕暮寒一下子扑过来,辛辣的酒气随着他涌过来,祝珩被熏得咳嗽了声,“咳咳,没事,烫到手了。”

  燕暮寒靠坐在软榻旁边的地上,醉眼朦胧,他捧着祝珩的手,鼓起腮帮子大口大口地吹着气。

  门开着,寒风也大口大口的吹进来,吹落了一地雪片。

  寒气一下子涌进来,祝珩冻得抖了抖,燕暮寒抬起头,眼里蒙着一层含糊不清的醉意:“很疼吗?”

  烛芯已经烧透了,没有烫破皮,手背上起了一道红痕,火辣辣的。

  祝珩没有诉苦的习惯,摇摇头,想抽回手:“不疼。”

  “骗子,又骗我,很疼的。”燕暮寒重重地哼了声,撒气一般捏了捏他的手指,又低下头吹了两口气,“呼呼,不疼。”

  他在哄我。

  祝珩眼睫一颤,心里冒出这个念头。

  关于燕暮寒对他抱有另类心思的荒唐猜测又浮上心头,祝珩心烦意乱,用出了吃奶的劲儿想要抽回手,但就是敌不过燕暮寒的力气。

  ……

  ……

  好气。

  “你喝醉了,燕暮寒,松开——”

  滑腻的舌尖落在手背上,留下一串濡湿的痕迹。

  祝珩不敢置信地瞪大了眼睛,话音消失在唇齿间,满脸都是错愕。

  他,他舔了……

  燕暮寒抬起头,少年清朗的音色泡了酒,透着喑哑的乖顺:“舔舔,止血,不疼。”

  湿漉漉的眼睛紧盯着祝珩,仿佛在求表扬。

  狼群用舔舐来治疗伤口,燕暮寒是延塔雪山上的小狼崽子,即使学了人类的言行,骨子里还残留着幼时在狼群中耳濡目染留下的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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