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扔了妹妹所有耽美本子和漫画后(105)

作者:何书 时间:2018-11-03 23:31:00 标签:系统 豪门世家 快穿 穿书


正文 第161章 chapter 161

  
说离开自然不是立即就走, 郑大福的意思是一个月之后再走, 他想郑之南再养养身体,毕竟刚经历了一场病灾, 调理一下免得有什么后遗症。  
郑之南没有反对,他知道越是这个时候越要配合郑大福, 免得郑大福发现端倪拦住他不让他走。  
他可以很轻巧的离开,但俏俏还在这里,想走就不那么容易了。  
所以最后关头,郑之南表现的很配合。  
不想生出意外,力求稳妥, 反正只要走出去了,天大地大任他施展。  
现在是九十年代中期, 别看很多大城市都有开放的心态, 这种小地方的人, 大多数都世代而居, 都是熟人,可以说是振臂一呼都有一群人来帮你, 郑之南的人脉比起郑大福来说, 算什么?  
只要郑大福愿意, 就可以一辈子不让这个儿子走出青霖镇。  
好在郑大福的野心比较大,知道在这里, 儿子一辈子都跟他一样, 只能种种田, 开个赚不了大钱的五金店。  
他可以这么过下去, 但他的下一代还要这么过下去,他就觉得不舒服,特别是郑之南是镇上唯二的大学生。  
当初郑之南考出去的时候,所有人都说他要享福了,儿子有出息了。  
他对郑之南寄予厚望,结果儿子毕业后甩了他这么一个大耳瓜子,有了孩子就算了,还打死也不去大城市找个体面的工作。  
他当时都快气出心脏病了,狠狠地打了这小子一顿,但这小子虽然老实,骨头却硬,怎么都不答应他去大城市,死也要留在家里。  
他最后实在是没办法,硬得软的都来了,这小子就是不服软,不答应他回去找工作的事情。  
后来邻居葛大哥想了个办法,就是慢慢来,慢慢说,可能是在学校受到了什么挫折,毕竟里面都是好人家的孩子,天之骄子,他们家之南只是个普通家庭,肯定是自尊心受挫了之类的,让安抚一阵,等他想开了,你硬留着他,他都要飞出去。  
一开始他由着郑之南干了半年苦活,去地里犁地除草,没农活的时候就去帮人搬砖盖房子,没外头的活计就留在家里帮忙看店卖杂货。  
结果一点要软化的苗头都没有,和平常一样,还是那副老样子。  
他心里都快窝出火来了,但是想想上火也没用,他又不是没用过别的办法,只好由着郑之南继续丧下去。  
没想到过了一年半,前几天被蛇咬伤后,忽然就想开了。  
还说看不上家里的女孩。  
其实他也看不上,觉得这些村姑都配不上儿子,儿子可是大学生!那些初中都没毕业,出去打工的女孩子,怎么配得上儿子?  
对于儿子是大学生这件事,郑大福可以再吹20年。  
除此之外他还想让儿子做出更多成绩,好让他能继续吹下去。  
比如说在大城市有自己的一席之地。  
一个月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郑之南这具身体这一年里经常干活,加上年轻,身体素质非常好,一周左右就恢复好了,但刘银雪和郑大福不放心,硬是留了一个月,好好补了补。  
因为刘银雪想着俏俏是要被送走的,加上俏俏也没多少衣服,一些小的了衣服也没必要带走,剩下的有些是亲戚邻居给的衣服,带了几套而已,然后就是路上的干粮。  
有喝的有八宝粥,还有卤蛋方便面,拎了个大水杯,刘银雪还烙了几个大饼子。  
郑大福说:“水咱不用买,拿个大水杯,火车上可以接水喝。”  
郑之南拎着水杯说:“知道,不会乱花钱的。”他这次离开,郑大福给了他两万块钱,其中一万九千多存在了农行卡里,农行卡藏在背包的内袋里,另外几百块,其中两百块放在上衣的内袋里,其他缝在内裤的内袋里。  
现在已经10月份了,俏俏什么都不懂也不明白,她只要知道自己是和爸爸在一起的就不担心,也不会害怕。  
郑之南背了个背包,还有一条折好用塑料袋裹好的被子,另外还有一个大蛇皮袋,里面装着他和俏俏的衣服,还有两个碗,一个他的,一个俏俏的。  
刘银雪一辈子没出过华市,外面的世界对于她来说就是洪水猛兽,总担心儿子在外面遇到什么事儿,所以什么都想准备点,恨不得多带点,但是儿子不仅要拿行李还要抱孩子,她只好收敛了下来,因为这茬,当时又埋怨了一次俏俏这个拖油瓶,太多余了。  
这次郑之南离开,不是独自出门,还有一个同样去京都的老乡。  
老乡在京都当厨师,上个月请假回来处理家人的丧事,他妈妈去世了。  
郑大福知道后就特意请对方喝了酒,希望到时候带着儿子,两人路上也能做个伴,有事情也能互相帮把手。  
另外一个原因就是,他担心儿子太老实遇到人勒索他。  
加上带着孩子,他都恨不得和郑之南一起去京都,然后把郑之南安顿好了再回来。  
但郑之南表示京都他很熟悉,而且出发之前已经打电话给同学去接他,郑之南这么一说,郑大福才放下心,加上有老乡一起,就没有之前那么忧愁了。  
郑之南打电话的人不是别人,是当年给原主接生的学长,学长学医,医术精湛,家里就是开医院的。  
这场手术是学长一个人全权处理的,任何护士和医生都没有参与进去,只有他们两个。  
虽然很累,但为了照顾郑之南的情绪,他还是成功的应对下来了。  
原主很信任学长,那个时候也只有学长可以信任了。  
原主遭遇了那样的身体变化,普通医院根本不敢去,怕被当成怪物关起来研究。  
毕竟他长这么大,从来没听说过男人会怀孕。  
他一度以为是机器出了问题,可是学长检查了一次又一次,还是告诉他,他肚子里有一个正在成长的宝宝,很健康。  
那一刻他是崩溃和茫然的。  
他无法接受自己竟然怀孕了。  
而孩子还是那个人的。  
他一想到那个人就忍不住流泪。  
那是他第一次爱一个人,却没想到对方只是图新鲜,故意玩弄他,临近毕业,觉得没有必要再演下去,迅速甩了他。  
多可笑啊,他躺在床上养身体的时候,有人知道他住院了,特意过来看他时,告诉他,看到他和一个女孩走在学校里,似乎是在给那个女孩介绍学校的一点一滴,两人有说有笑,关系非同一般。  
他早该知道的,当他准备和对方在一起的时候就有人说这个人是花花公子,很花心,之前已经甩了好几个了,男女都有。  
但是别人眼中的花花公子对他特别真诚,给了他无数惊喜,在京都孤独的求学生活里,他就像是光一样点亮了他的生活,明明是贵公子却一点都没有高傲的姿态。  
他和他一起去图书馆,一起去外面看海,一起吃街边巷尾的小吃,一起看电影。  
那是他第一次去电影院看电影。  
他对电影的记忆大多数是在镇上,儿时的黑白幕布,大家搬着椅子围坐在幕布前欣赏黑白电影里斑驳的画面。  
他太多的第一次都给予了他。  
而那个人也给了他太多感动,对于他来说,是会记一辈子的感动。  
他以为他们会一直这样美好的过每一天。  
直到他去找他,亲耳听到他对他的朋友说:“只是玩玩而已,一个长得还可以的乡下小子,没花多少钱就让我睡了,怎么都是我值了,别说,滋味儿真不错,你要是有兴趣,等我把他甩了,你去追,特好上手。”那充满了鄙夷和嘲讽的话让站在门外的郑之南浑身颤抖,无地自容,倔强的没有当场落下泪来,可是当离开那里,泪便止不住了。  
他觉得羞辱,愤怒,更多是心痛到无法呼吸,他第一次知道爱情的滋味,也在离开的那一刻知道了什么是心痛到快要走不动路的滋味儿。  
真疼啊。  
原来爱一个人,这么疼。  
郑之南知道前情,所以也知道这就是一个没见过世面,没有被真正的了解过的单纯小子被花花小子骗心骗身,最后还给对方偷偷生了个孩子的俗套故事。  
原主固然可怜,可贪恋包着玻璃渣的糖果,总要体会割裂的疼。  
郑之南其实一点都不怕和原主的前男友纠缠,他就怕攻略对象是他,然后一番彼此折磨后,要他和这个渣男和好,就像前尘往事什么都没发生过,和这个玩弄感情的畜生演原谅的戏码。  
他真的非常非常非常恶心这种自以为是,以为自己魅力无边,想怎么欺骗想怎么玩弄就可以,甚至还以为只要他挥挥手,当初被伤害的包子就会屁颠屁颠的和他和好,回去继续被他玩弄的渣滓。  
想想都恶心。  
剧情要是敢这么写,他刷满好感度就立即出轨,你恶心我,我他妈也要恶心你。  
比谁更渣,他还真没有在怕的,以为他没有干过吗?  
比渣他没在怕的,虐渣他更没有在怕的。  
郑之南和那位老乡坐了28个小时的火车才来到京都。  
老乡很负责,看着郑之南和前来接他的学长碰面才离开,郑之南说了感谢的话才和学长往外走。  
学长叫吴宴,看到一年多没见过的郑之南,还没说什么就先接过了他手里的行李,还有俏俏。  
吴宴一只手抱着睡着的俏俏,另一只手提着蛇皮袋,问郑之南说:“孩子都这么大了,鼻子眼睛都像你,很可爱。”  
“麻烦学长过来接我,这么晚了。”  
“欢迎回来。”吴宴边走边说这句话,仿佛郑之南之前只是去旅行了一样。  
郑之南捶着有些酸痛的胳膊,闻言看向吴宴,露出个真诚的笑容的说:“谢谢,等我找到工作请学长吃饭。”  
“好。”

正文 第162章 chapter 162

  
到了京都后, 郑之南暂时住到了吴宴这里,同时他拿着电话卡去公用电话机给五金店旁边的代销点的座机拨了个电话过去, 给郑大福报平安。  
郑大福没接到电话就一直在惦记着郑之南, 接到电话后,知道他和当地的朋友在一起才放下一颗心。  
“等你稳定下来了,记得请你王叔吃顿饭, 只身在外, 有个老乡能平时聚聚是很好的,多来往。”  
“晓得, 刚下火车没多久,我去吃点东西睡一觉就开始找房子找工作。”  
“在上班之前把俏俏安顿了, 送回去, 别耽误你工作。”虽然儿子已经到了京都,但郑大福不想任何人耽误儿子赚钱, 俏俏他自然还记得。  
郑之南应得很干脆, 挂上电话后就该怎样怎样, 反正山高皇帝远, 郑大福不可能扔下店大老远跑到京都来帮他送走孩子。  
孩子以后怎样, 他郑之南说的算。  
想到这里, 郑之南抽出电话卡戴上帽子回到吴宴所住的小区。  
他不敢多耽误,怕俏俏醒来没看到他害怕。  
俏俏在火车上没休息好,到了京都就睡得特别沉, 郑之南和吴宴吃过饭了, 俏俏还没醒, 到了晚上六点多,俏俏才醒过来,当时郑之南在客厅看招聘广告,这个时候的广告都是印在报纸上,然后一个个看,符合条件的就画个圈,听到俏俏猫叫似的哭声,郑之南放下笔就去里面抱她出来。  
俏俏看到郑之南立即就不哼哼了,乖巧的依偎在郑之南怀里。  
俏俏其实蛮活泼的,但现在在陌生的地方,有些拘谨,见到不郑之南就害怕不安,怕找不到爸爸,怕一个人被丢下。  
“肚子饿了吧?”郑之南给俏俏把外套穿好,还有袜子,给她擦脸擦手,然后把她放在沙发上说,“我去把菜给你热一下。”除此之外郑之南还特意给俏俏做了鸡蛋羹。  
鸡蛋羹简单易做,孩子也喜欢吃,他曾经给小小的维维做过很多次。  
俏俏他是第一次做给她吃,也是俏俏第一次吃鸡蛋羹。  
郑之南先把蒸好的鸡蛋羹端给俏俏,让她坐在桌子前的小板凳上趴在桌子上小口先吃鸡蛋羹垫垫肚子。  
然后亲自炒了个青菜,把特意留下来的一份荤菜烧锅热了后端着包子什么的一起拿了出来。  
包子是肉包子,上楼之前吴宴特意在楼下的早餐铺子买的。  
这会儿吴宴还在医院,家里只有他们父女俩。  
俏俏第一次吃鸡蛋羹,咸口的,加了一点香油,还放了两个虾仁,鲜美留香。  
拿着包子吃着菜,又吃了一碗鸡蛋羹,小包子有俏俏握成拳那么大,因为太好吃了,虽然剩下几口吃不下,俏俏还是吃完了。  
俏俏不挑食,特别爱吃蔬菜这些,肥肉不经常吃,瘦肉吃的多一些。  
郑之南也是小时候喜欢吃蔬菜多过吃肉,有时候他不想太关注俏俏,他真的怕了,但是看到她小小的一个人,那么乖,一点都不熊,他就没办法让自己狠下心。  
如果是个熊孩子,他给这孩子一日三餐,给她衣服穿,有学上,尽到义务就可以了,但俏俏真的乖到让他有些心疼。  
维维最起码还有外婆疼他,俏俏的爷爷奶奶几乎比没有还差劲,老想着把她送人,重男轻女到让人无话可说,因为说不通的,这种封建思想已经深入骨髓,跟他们讲有什么用?你讲他们重男轻女,没准他们还会说,没把她扔到尿盆里溺死就不错了,是啊。  
他们那个年代,有些家庭生了女孩,是直接扔到尿盆里溺死,也有扔到河里的,完全不在意女孩的生命,仿佛她们只是一个随手可以丢弃的物件。  
唯一在意她的原主又给不了她好的生活,奶粉都没喝过几次,听刘银雪言语里,好像这女娃是喝米糊米汤稀饭这些长大的,难怪马上就满两岁了还跟一岁多一点的孩子差不多。  
营养什么的完全跟不上啊。  
光想想这么小就遭遇了这么多,郑之南哪里还硬的下心。  
他可以对任何人狠厉无情,唯独在孩子这里无法做到绝对的无视,或许是他还不够强,或许再经历的多一点,不想受伤的话,就会越来越无情无义,只看重任务本身。  
郑之南给俏俏擦了擦嘴,想到这里轻轻地叹了口气。  
他看着吃饱的俏俏说:“好吃吗?”  
俏俏小手指点了点鸡蛋羹的碗笑了笑,说:“好吃。”鸡蛋羹最让她记忆犹新。  
“喜欢吃鸡蛋羹,明天就还做鸡蛋羹给你吃好不好?”  
“好。”  
“明天爸爸给你买豆浆和油条。”豆浆青霖镇有买,但郑家不会给俏俏买豆浆喝,所以这也是俏俏第一次喝豆浆,她甚至不知道豆浆是什么。  
“好!”  
其实就算不是豆浆,郑之南说吃什么,俏俏也会回个好。  
郑之南揉了揉她软软的头发。  
这么乖的小孩,真想把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东西都送给她。  
给她吃最好的,穿最好的,住最漂亮的房子,想她拥有一切。  
或许这篇重生文一开始,主角也是为了孩子才重新开始奋斗,愿意面对从前,带着再不做点什么就有可能被卖掉的女儿逃离那个地方,开始新的生活。  
其实一开始知道是年代文,他有些怵,心里对年代文的世界怵,特别是五六十年代,还有七十年代,总觉得那个时期会很压抑,每个人都被按在一个框框里,好像你的一言一行都被人监督着,吃个东西都要记录你吃了几口,想一想他就觉得很压抑。  
结果上面说是九十年代,他瞬间就松了口气。  
九十年代还好,各种文化大爆发,不用再吃大锅饭,更不需要买什么东西都要拿各种票去换,这个时期进入商界的话也是一个界点,因为知道九十年代很多赚钱的商机,郑之南也算是拥有了一个最大的金手指。  
总之只要他想,就不会发愁赚不到钱。  
只不过主角当初选的是文科,郑大福挺想让郑之南考个在编的老师,因为在郑大福眼里,只有有编制的才是铁饭碗,不会被下岗,以前都说当工人好,结果呢,下岗的人海了去了,当老师最好,福利好,工资也比一般人高,还不怕被下岗。  
所以当郑大福以为郑之南去了京都是准备找个老师,然后好好复习考编制的时候,郑之南开始搜索各种关于网络和编程方面的工作室。  
之所以是工作室,现在很多人还不是很支持所谓的网络,所谓的互联网新兴产业,没有投资,因为一些爱好凑在一起的年轻人只好自己组建工作室,自然称不上是公司,这个时候互联网还不发达,如果一家网络工作室没有出现入不敷出的情况就很不错了。  
郑之南的目的很简单粗暴,确定一些有发展前景的工作室后,他要资金入股。  
当然,在此之前,他会先去想办法赚一笔钱。  
如何赚钱,他瞄准了股市。  
他知道什么时候股市会崩盘,也知道什么时候股市有大爆发。  
他只要卡准这个点,现在的一万多过不了一年就可以滚成十几万,再从十几万滚成几十万,到后面几百万都是小数目。  
只要他想,就可以将手里的钱做到最大化的成倍增长。  
等股市里赚到钱后,他会拿一部分买地皮,不是用来建房子,而是转手卖掉,他是屯地皮,建房子对他虽然说也是暴利,可是周期太长,他没有那么多精力去搞这些。  
他对金融方面的敏感度还是从上个世界锻炼来的,毕竟是金融系的学生,家里也是搞商业的,一年两年还不显,一弄就是大半辈子,直到六十多岁没精力搞了才卸下担子,全权交给下面的小辈。  
他了解金融行业,也了解这个时候,这个年代的股市在大多数刚刚能吃饱肚子的人们眼里,就是让人头发懵的东西,看不明白,也不理解,没有头绪,有点钱大部分人都是捏在手里,哪里会去买什么股票,脑壳有病的人才会拿钱买那些纸。  
郑之南就是瞅准这个时期,发一笔横财。  
他知道这个时候股市虽然不是90年代处时那么没头绪,也有一部分人在玩这些,但没有哪个人有他清楚每个阶段的情况,他有金手指,清楚的知道什么时期该抛,时候时候该入。  
郑之南决定好了后,把目光先盯在了找房子上,虽然是同学,关系也不浅,但长时间住在别人家总归是不好的,他要先安顿下来。  
这样想着郑之南又画了了几个圈在出租房子的广告上。  
晚上俏俏精神头还算足,吴宴加完班回来的时候,俏俏吃饱喝足也睡足了,主动跟吴宴打招呼。  
吴宴看到郑之南放在桌子上的报纸,看了一眼,看到他上面画的圈,就知道他想搬出去。  
吴宴皱起眉头说:“反正我一个人住,也有空房间,何必再出去找,不用找了。”说着把郑之南找房子的那张报纸给拿起来折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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