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自家做了啥好吃的,还要喊上周兰一家过来,或者给他们送。
这还是头一回在周兰家里吃饭呢。
“没啥好菜,我也不太会烧,若哥儿你啊就将就着吃点。你干娘做的辣椒酱还是好吃的,拌到饭里。”沈海揉了揉后脑说道。
他和周浪炒菜功夫也就是把饭菜烧熟,要说多好吃那是没有的,不过周兰做的辣椒酱完全可以弥补,将菜和辣酱跟米饭拌到一起,照样好吃极了。
沈若应了声,他虽然挺挑口味,但也不是多金贵的人,不会因为不太好吃就不肯吃的。以前那黑饼子他都肯吃,这些菜自然不在话下。
因着他在,又有菜又有肉,足足烧了五大盆,味道其实也没有沈海说的那么差,到底是谦虚了。
沈若碗里堆着周兰夹过来的菜,长者赐不可辞,一下子就堆到了冒尖儿。
周兰还碎碎念,“这回吃的不好,下回啊你再来吃,我亲自做。”
沈若笑道,“哪有吃不好,只是干娘你也吃吧别光顾着我了,再给我夹下去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喂猪呢。”
周兰也笑,“我瞧你亲娘就想把你喂成猪,咋一点儿没胖?”
她说的自然是之前李善桃借着若哥儿不肯喝药还做了胆大包天的事儿,就逼着他多吃饭,结果沈若瞧着还一点儿没胖,反倒瘦了。
但也正常,每日里带孩子都是累的,哪怕因为爱孩子不觉得累,但身上或多或少都会有些不爽利。而且还忙着这么一堆事儿,那脑子是一直转的,不然哪儿能想出这么多好东西。
也难怪李善桃担心,周兰知道他脑子里有血块也担心的不行。幸好现在已经好全了,但也不想他总是动脑子,他就该是舒舒服服的叫人伺候的,怎么搞得那么劳碌。
沈若吃一口肉,嘚瑟道:“我天生吃不胖,越吃越瘦。”这自然是唬人的,哪有人会是这种体质,只不过是他吃的比较健康,在这儿有没有重油重盐,怎么吃都不容易胖吧。
在自家人身边,大家便都放松下来,边吃饭边闲聊。
等吃的也差不多了,沈海放下筷子喊了沈若一声。
“怎么了干爹?”沈若看向他。
沈海笑了笑,有些难为情,但在瞧见自家媳妇儿和儿子也投来疑惑的视线,他轻咳两声正色道:“若哥儿,你知道我先前是跑外地走商的商人,天南海北的闯,也算是开过眼界。”
沈若仔细聆听。
沈海继续道:“我同沈原一起出沈家村在外头闯荡,知道有个地界年年多雨,肯定比咱们储水镇地界更加需要雨衣这类东西,我就想着能不能你们造好,我带着去那边卖。”
他仔细想过了,还是想做倒卖生意。因为自己就擅长这个,别的反而做不好。
“你又要走?”周兰有些不高兴。
沈海有点无奈,他想多赚些钱,自然不能一直呆在家靠媳妇儿和儿子养着,而且他想赚大钱!
“其实我有想过将’珍宝居‘的东西销往外地,”沈若没想到沈海会主动来提,他很早之前就想过这件事,“储水镇上的人毕竟有限,’珍宝居‘上的东西再好那也有冗余的一天,大家都买的差不多了那就不新鲜了,生意也会慢慢的淡下去。只有那些新鲜的东西能叫大家继续来买。”
“但就像干爹说的,有地方的人正好会需要雨衣,那就说明雨衣在那里会比在储水镇还好卖,卖的越多赚的自然也越多。”沈若对着周兰说着可行性,但是他也知道沈海好不容易才回来沈家村,要是这一走又要许久,分别总是难过的。
沈海走商倒卖东西就是将储水镇上的东西带去别的地方卖赚上一个差价,他倒腾过许多东西,知道的也多。
“若哥儿,不瞒你说,我这段日子想了许多。你’珍宝居‘的东西每样都很不错,像那书包、百家被,千层底,只在储水镇卖难免可惜,这样的好东西就该销往整个大宇!”沈海看东西眼光一直不错,不然走商倒腾不能每次都赚回钱还不赔,他的运气可要比沈原好得多。
沈若自然也想过销往其他地方,只不过先前并没有人选可以做成这件事,这件事必须交给靠谱的人来做才行。
他和沈海一拍即合,沈海说自己曾经走商时候如何赚钱,如何拉生意,沈若静静听着。
沈若便说自己的想法,他想要像地推一样铺货,需要一个走商将“珍宝居”的东西拉去别的地方卖,顺便在那个地界招到一个想要承包卖“珍宝居”商品的那样一个人,来进货随后拉去卖。
沈若得小摊继续摆,但布艺作坊会升级成为供货商,为那些来进货的摊子提供商品。
只是自产自销的话能赚的自然是有限,之前找不到人选,毕竟周兰不想丈夫再出去,沈若便也不会提起,毕竟叫别人家里人分离这种事儿叫沈若根本做不到。
周兰在一边听着自己丈夫同若哥儿说了许多,若哥儿也说了许多,她听懂了,周浪也听懂了,这活计只要能成,那未来的利益是十分巨大的,布艺作坊当中做活儿的婶子们也会有源源不断的活计,但是一开始也是很难的,因为“珍宝居”的东西能被储水镇上人所接受,一开始也是因为沈若在集市上开了个好头。
但是别的地界买不买账还未可知。
这就需要有人过去尝试一番,租个摊儿或者直接拉着车卖一卖,这才能知道。
既然沈海主动提了,沈若便再无保留,直接道:“我是想要将’珍宝居‘做大的,现在名气已然传到了隔壁镇子上,我想或许可以先拉去隔壁镇子试试水。顺便再挑选一个想要同我们合作,并且靠谱的人。”
“珍宝居”的东西要是好卖,自然会有不少人想要买去之后提高价格卖的,但是沈若不打算铺货给太多的商人,一个地方只要一家就好。
这样大家就会去同一家做买卖,那家商户觉得好卖赚得多,自然会和布艺作坊来往密切。在一个地方只有这么一家,那就不存在卖同样的东西的竞争关系,但是盗版肯定会存在,但是自个儿是正版自然牛气,也可以直接打出宣传,叫大家想买都来自家买。
正好镇上“珍宝居”的货物吞吐量已经趋于饱和,其他剩下的那些都是积压库存,倒不如直接拉去隔壁镇上卖,要不找个代理商,要不就直接再开个摊子都行。
沈海会做生意谈生意,这样的人最适合出去帮着弄这方面的事儿。
沈若先前不提,也是为着周兰。
周浪在一边听着,眼中火光明灭,他听出了其中未来巨大的利益,也知道要做成这事儿不容易,但是很有挑战性。
他在村子里呆的够久了,男人的热血一下子被激发出来,他霍然站起身:“我也想去,我想做生意!”
沈海微愣,没忍住笑了。不愧是他儿子。
周兰在一边脸色不太好看,冷道:“你们都走!这家不要了。”
她在说气话,心中酸涩难平,家里人都要出去闯,留她一个人,这叫什么事儿。
沈若也体谅,打圆场道:“想法是好的,就是该如何做还得再商量,而且也不一定真就好卖。”
他冲着沈海和周浪使眼色,意思是以后再说。要不就是他们能说服周兰,要不就算了,这个活计沈若以后会另外找人做,只是要找靠谱的人必然需要一些时间罢了。
周兰拉住沈若的手,说道:“若哥儿,别怪我。”
“怎么会,”沈若摇摇头,安抚道:“人之常情,要是可以谁又想同家人分别呢?这事儿我另外找人做都行,况且现在也不急。”
周兰点点头。
但沈海和周浪的心思却很坚定,男人都想要成就一番事业,但是家里的事儿自然也不会落下,于是想了个折中的法子。
先去隔壁镇卖货,夜里还归家来住,早上早起出发。也就比沈丰往镇上去的时间再早上一个时辰,然后早些收摊回家。
这就不叫走商了,而是拉货去买卖,最多算是个货郎。但能了解到隔壁镇上的情况,之后还能直接照着人家最需要什么东西,从而去制作,因地制宜赚更多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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