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都要换,我又没其他做这行的朋友,有钱不给你,难道还送外人?”
被姜绍辉这么不以为意地一说,苏镜觉得也是,肥水不流外人田,都是朋友,关照下自己生意好像也没啥,大不了自己送货的时候多送几盆花。
订单挺大,反正这会儿也没什么客人,姜绍辉又有空,苏镜干脆关了门,带人去花圃直接挑。
苏镜平常不开车,车都是苏志勇在开,方便送货。这会儿要去花圃,因为姜绍辉是开着车来的,苏镜也就没另外坐车。
车挺宽敞,就是驾驶座和副驾驶的位置离得有些近,不过正好方便指路。姜绍辉努力地集中精神开车,但两人原本离得比较近,他不认路,少年指路时身体倾过来,距离就更近了,草木香在鼻尖浮动。
姜绍辉若无其事地开着车,暗自忍耐。有些不知道该窃喜自己车买得好,副驾驶和驾驶位设计得尤其好,还是该懊恼买了这车,有成为马路杀手的前兆。
“前面左拐,往前一段就进村了。”
在少年又一次靠过来,伸手指路时,姜绍辉一个分神,没避开路上的小坑,车子一个颠簸,震得人不由自主地蹦离了座位。幸好两人都绑着安全带,这才没出什么事。
“村里这段路是不大好,早年修的,用久了有些坑坑洼洼,开的时候一个不注意就容易这样。”
苏镜只以为是意外,姜绍辉握着方向盘的手却有些湿。喜欢的人就坐在车上,因为注意力不集中,自己却差点害他出事。姜绍辉在苏镜疑惑的目光里,缓缓地把车停到路边,停稳后擦干手心里的汗避免打滑,这才继续前行。
一路上全神贯注,再也没分心一次。
第14章 十四家花店
苏家的花圃就在村头,很是显眼。苏镜和姜绍辉到后,苏志勇得知又接了个大单子,老板还是苏镜朋友时,态度格外热情,要不是怕吓到人,恨不得全程笑脸接待。即使因为面部疤痕影响,没办法做到笑脸迎人,苏志勇也还是十分热情地留人吃饭。
不是说现在的城里人,都特别流行去农村花钱吃饭住宿么,说是体验乡村风情,返璞归真。年纪大点的,还有那么点回忆当年的意思。他这虽然比不上专业的农家乐,没什么娱乐项目,但花圃里那么多植物,很多外面都不常见,有些甚至还是格外珍惜的品种,别的不行,当个植物园逛逛却还是可以。
这会儿才三四点,喝个下午茶刚刚好,吃晚饭却有点早,苏志勇让苏镜带人去花圃逛逛,自己却留下,打算做几道好菜,等他们逛完了正好可以回来吃。
就在苏志勇琢磨着怎么更好地发挥自己有限的厨艺的时候,花圃里,苏镜带着姜绍辉参观。两人并肩而行,有说有笑。苏镜结合实物,时不时地介绍些适合放在办公室、公司走廊等办公场所的绿植和花卉。
苏镜说得认真,反倒是姜绍辉对自己公司到时候摆什么花草不是很在意,但他还是听得很专注。
花圃很大,种的各类植物也多。就像是苏志勇说的那样,就是和植物园相比,也不差什么。两人一起共游,等累了,还能一起吃顿晚饭,这过程美妙地简直就像是在约会。
姜绍辉神态自然,心里却已经在为这个十分形象到位的比喻而暗喜。约会的时候不能只谈论公事,太枯燥,姜绍辉开始转移话题,指着那些没见过的植物发问。
适合放办公室里的绿植就那些,又要美观又要好养活,选择性本来就不多。苏镜说了这么会,已经说得差不多,心里正有些担心说完后没得聊会冷场,姜绍辉的问题来得刚刚好。
说来也巧,姜绍辉之前买了一盆茶花,这会指的,又是一株茶花。唯一不同的就是,之前买走的那盆茶花就只是普通的重瓣山茶,而现在这株,却是极其珍贵的金花茶。
金花茶是有名的植物活化石,和桫椤、珙桐、银杉等珍贵植物并列齐名。金花茶花朵色如黄金,璀璨夺目,是茶花里唯一花色为金的品种,十分特殊。花朵颜色动人,花瓣表面又有一层油质,温润细腻,有如美玉,十分受人欢迎,有‘茶族皇后’的美称。
喜欢茶花的人,少有不知道金花茶的。也就是姜绍辉太新手,养花的时间太短,不然早就听说了。
普市虽然只是座小城,但爱花之人却不少,买起花来,也舍得价钱。金花茶这样的好东西,苏镜这里自然种了不少。姜绍辉看的那株,正是花圃里养得最好的一棵,身上覆盖的灵气都比其他茶花多。
金花茶十一月才完全开放,七八月的时候,就只有花蕾。现在八月,别的金花茶都才刚刚开始含苞,有的甚至连花苞都还没结出,它的枝头却已经挂满了怒放的花朵,润泽可爱。
绿叶映黄花,叶片碧翠,花黄娇嫩,流金溢彩,相映成辉,说不出的好看。姜绍辉忍不住伸出手想碰碰花朵,摸摸看手感是不是真的像看起来那样温润。
手都伸到一半了,快要触到的时候,又怕碰坏花朵,姜绍辉正要收回手,就听到苏镜含笑的声音:“没事,摸吧,不会坏的。”这株金花茶叶片晶莹,花色微透,就好像琉璃做成的一样,仿佛轻轻一碰,花叶就会迸碎。然而这只是错觉,实际上不用点力,根本奈何不了这株在灵气滋润下,已经开始走向进化的金花。
见姜绍辉还是没有动作,苏镜率先摸了一把金花茶娇嫩的花朵做示范,收回手,花朵娇俏如初,丝毫没受到损害。
“别用力,轻轻一摸不会有事的。”
姜绍辉学着苏镜的样子,放柔了动作,轻轻地碰触了下花瓣后,又摸了下仿佛涂了蜡,像碧玉一样莹润的叶片,这才收回手。入手细腻,一如想象。
看完了金花茶,两人继续向前走,一路上又看了剑叶龙血树、夏腊梅等平常接触不到的珍稀植物,正心满意足,打算离开时,苏镜发现了不对。
花圃很大,时间有限,他们只是走马观花地那么一看,更多的还是在聊天,因此看得不算仔细,也没去注意一些边边角角。这回要不是正好走到这,说不定都还发现不了。
前边种着一小片虞美人。虞美人花期长,样子也好看,花瓣轻薄柔软,只是单单种在那,就已经是美景,如果有风吹过,徐徐摇摆,更是美不胜收。再加上李后主的词流传至今,西楚霸王和虞姬的故事这么多年来也都不知道改编了多少版本,可见经久不衰。
原本虞美人花就好看,受这两个影响,喜欢虞美人的人就更多了。时常有人买些回去,苏镜开着花店,自然也种了些。
而现在,这片虞美人里,却间杂种着另一种植物,罂粟。说罂粟可能还有人不大清楚是什么,但它还有个名字,叫鸦片。这就是古代所说的阿芙蓉,当年鸦片战争时,列强用来腐蚀国人精神,掠夺国人财富的重要帮手。
花圃里怎么会有这个?
苏镜走近一看,花丛里,有泥土被挖掘过的痕迹,而最近并没人来买虞美人。花圃是封闭式的,就一个出入口,平常有苏志勇守着,根本没人能进来。而且就算进的来,也不可能弄这么大动静却不被发现。
更何况,昨天他来花圃给卖出去的植物换盆,经过这里时,花丛可都还好好的。苏镜左思右想,虽然不愿意恶意揣摩人,但是还是觉得如果说有人能在苏志勇的眼皮下把虞美人挖走一些,换成罂粟,行动时间也就只可能是昨晚,动手的人也就只有当时临时雇佣过来帮忙的那几个村民。
之前不觉得,现在仔细回想,昨天是有不少人中途离开,说是上厕所。有几个人出去了好几趟,按理说总共就那么几个小时,虽然中途有喝水,但无论是换盆还是搬运植物,都不是什么轻省事。夏天天气本来就热,稍稍动动就是一身汗,更别提做体力活。几个小时下来,衣服都不知道湿了几遍。说句难听的,哪有那么多水要放?
苏镜原本只以为他们是在偷懒,想着这活确实比较累,也就没追究,现在想想,简直恨不得从来没雇过对方。同村同姓的,也没做过对不起他们的事。不用五百年,往上数两三代,都是一家人。虽然干得活是累了点,可昨天走的时候,钱也没少拿,至于这样陷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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