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古早反派后我崛起了(214)
这件做工与设计都毫无出彩之处的旗袍,挂在这个现在这个东南地区某景区的“特色文化服装店”里,然而你发现,你曾经在西北方的某个景区,类似的店里, 看见过一模一样的旗袍。
这个纪念水晶,这个陶瓷晴天娃娃,这个粗制滥造的迷你口风琴, 这些琳琅满目的小玩意儿, 遍布全国所有的景区, 号称是当地特产, 号称别处没有, 号称是这个景区不可错过的特殊纪念票,然而,其实他们都来自某乌小商品城。
在这样商业化的世界里, 习迪庆,吴妙可,钱生钱他们这三个志同道合的,追求历史古韵的大学生,就显然很不愿意买账了。
于是,他们另辟蹊径,走向了朝歌的未开发区域。
钱生钱家里有人会些风水,他耳濡目染之下,也懂得不少。到了朝歌之后,钱生钱就拿着从家里偷偷带走的罗盘,东边对一对,西边举一举,最后指着隐匿在群山峻岭深处的某座隐隐约约的山头——
“那个地方,你们看,从这个角度……”钱生钱的神情极为严肃,“那个峰头,青龙高耸,两侧白虎双拥,且青龙转案过穴,有回龙顾祖之相……青龙白虎对称均匀,明堂天然宽阔,案山气象威严宏大……”
吴妙可:“钱生钱同志,你说了那么多,所以,这奇奇怪怪的山,到底怎么了?”
“那不是奇奇怪怪的山,那是堪舆出来的,阴宅绝佳风水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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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三人就只是出来游玩而已,没有目的地,随处走,闲着也是闲着,既然钱生钱说那座山头是建坟的风水宝地,那——
“出发吧!”习迪庆意气风发地做好了决定。
然后,这三个年轻人准备了一些常用的登山工具,以及一些简易医药用品,还有急救物品等等,就背着登山包,雄赳赳,气昂昂地出发了。
一开始,他们是真没怎么相信钱生钱的话,要是钱生钱都能找到所谓的阴宅风水宝地,嘿,那他还和大家处在一起干嘛,给人家有钱人寻龙点穴去呀!
但是打脸,哦不,应该说是惊喜就是来得如此之快。
在埋头爬山的时候,吴妙可一脚就踏空了,一声尖叫,习迪庆和钱生钱及时拉住了她,吴妙可没有真的掉进那不知道是陷阱还是什么的地洞里,但是他们却发现了这个隧道的非同寻常。
吴妙可手忙脚乱地爬上去,看着自己一脚踩出来的隧道,惊讶地睁大了眼睛:“这是什么?”
……
“不大像是防空洞的样子,可能真的是……古墓!?”
“还是快点上报给国家,让上面派考古专家来查看。”
在钱生钱说要上报给国家,让派考古专家的时候,大家是没有异议的,可是在等待的过程中,那种明知宝山在眼前却不能进入的感觉真的令人抓心挠肺。
你不想看看未开发的古人宏伟的地宫吗?你不想看看那些如山似海的金银珠宝吗?你不想见识一下古代那些牛人的棺材吗?
未知总是如此的吸引人。
习迪庆的眼睛转了一转:“嗐,国家也不知道信不信我们的一面之词,不如我们自己先进去看看,拿出点什么古董来,也好证明我们说的是真的?”
“我看你是自己想去盗墓吧!”吴妙可翻了个白眼。
钱生钱摇头拒绝:“不可以,刚刚的风水就已经说明了这不是普通的墓地,真不是我们可以随便进去的,就连我家里人……”恐怕也不敢轻易踏进这陵墓。
“胆小鬼!”习迪庆翻了个白眼,“你们不进去,我进去,我看你们就是那些什么个盗墓小说看多了,疑神疑鬼,人死了就变成量子消失了啊,要相信科学,我又不进去偷东西,我就是好奇而已。”
眼看着吴妙可有些意动,习迪庆赶紧再接再厉地要说服对方:“真的,难道我们自己先发现的,又要等几十年之后那些专家开发出来了我们再进去吗?那时候,这陵墓就不是陵墓了,这都得变成一个商品城,一条小吃街!”
习迪庆的话太过扎心了,现代的年轻人好不容易攒点钱出来旅游,结果就是来被资本敷衍,被资本毒打的,他们想要感受到的全然没有,有的只是敷衍的敷衍!
“那先说好,不能深入,进去的话,一切都听我的,”钱生钱有些紧张地抓紧了手里的罗盘,另一只手反复扶眼镜,“从边角地区拿到点什么东西就上交给国家证明我们说的是真的,实在拿不到什么,挖一块土出去也行……”
“哎呀行了行了我知道了知道了,你真是屁话多,我先下去看看!”
习迪庆一跃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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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尘君:“……”
“这一刻,我家大佬陷入了深刻的无言以对之中。”小兔叽抑扬顿挫地帮忙描述了一下同尘君此刻复杂又诡异的心情。
“咳咳~咳咳咳咳,”窦怀恩佝偻着背,缓缓地走到了同尘君身后,“世子,那三只不长眼的耗子,就让老奴去清理干净吧?”
同尘君还没回答,迷雾却已经彻底散开。
在欧米伽的眼里,那就是前方一望无尽的黑暗,露出了庐山真面目。
只见前面站着四个人,哦不,应该是四个鬼!又或许应该说是僵尸才对,毕竟鬼是魂魄,他们有尸体。
最前面男子,身高八尺有余,面如冠玉,唇红齿白,眉目如画。他头戴黄金冠,冠上雕有凤鸟朝天,凤鸟眼由红宝石嵌就,头翎缀以璀璨的深蓝宝石,一身尾羽毛撒以细碎黄金宝石,穿过这顶在大礼王朝独一无二的发冠的,是万里无一的血红暖玉簪,他身着绛红色流云广袖礼服,随着光线的不同,这贵重而特殊的礼服上,若隐若现出银丝线与金丝线相互攒成的凤飞于天图。
欧米伽的眼睛瞬间就红了,不知道是为这一身低过一城池的奢靡,还是为再一次见到千年前的——“故人”。
几缕发丝挣脱了黄金冠的束缚,垂落在同尘君额角边,为这一身的刻板和贵重,添了几分惬意与邪肆。
“微、生、陆、离!”欧米伽猩红着眼,静静地盯着同尘君的脸,完全忽视了他身后那三个身着玄色衣袍的老鬼。
“真是令人怀念,”欧米伽讽刺地笑出声,“看看你这气势恢宏的陵墓,看看你头顶上的凤鸟朝天黄金冠,你说你为民请命,愿为万世开太平,你也配!?”
嫉妒是一种罪行,可是欧米伽好像从来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罪过。
是的,原身的这顶凤鸟朝天黄金冠来历非凡,这是大礼王朝唯一一顶礼仪与制度之外的发冠,它是在皇帝下令后,由当时举世闻名的宫廷大家所铸,用上了极为珍贵的,来自遥远的波斯等地的特殊宝石,用上了产玉宝地的朝贡品暖玉,还是万里挑一的血色暖玉……
发冠上的每一个细节,都是顶级的工匠的心血。发冠上的每一处珍贵,都是皇室的奢靡,但是同时,它要是繁华盛世的象征。
这是皇帝送给微生陆离的加冠礼物,是他对自己的儿子,扶苏太子的政治集团核心人物表示认可和放心,是他对自己亲妹妹唯一的儿子,自己的亲外甥的喜爱。
大礼王朝是繁华盛世,平民百姓安居乐业,而顶层的门阀贵族则在享受奢靡。
微生陆离的愿望不是彻底扭转这个宏大的历史现实,而是尽力地减小贫困差异,尽力地帮助更多的百姓在吃得上饭的同时,可以吃饱,穿暖。
可是在欧米伽看来,微生陆离的出身就是原罪。
如果是原身在这里,他一定会因为欧米伽的指责而感到羞愧,他的出身注定他不能箪食瓢饮在陋巷,那样的他不可能融入大礼王朝的上层圈子,只会被取笑做戏太过,而过犹不及,融不进那个圈子,你根本无从影响朝政,而别提什么改变社会了。